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600390 证券简称:金瑞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3-049 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11-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3年11月22日(星期五)上午9∶00在公司学术楼六楼七会议室召开。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朱希英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9人,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在任监事5人,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秘书刘丹女士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均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以上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廖青云、宁华波出席见证,并由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意见认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1、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报备文件: 1、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