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3年11月26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13-075TitlePh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完成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3-11-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13年11月25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正邦集团有限公司("正邦集团",实施本次增持计划前持有本公司股份17,172.609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39.84%)的通知,其于2012年11月27日之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购入公司股票总计375.9215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87%。本次增持计划结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注:本公告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均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增持人:正邦集团。

  二、首次披露增持公告的时间:

  2012年11月27日,正邦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1,288,517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30%,增持均价为6.995元,增持投入总金额为9,013,640.59元,公司于2012年11月28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63)。

  三、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

  正邦集团基于对当时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计划以自筹资金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市场情况,累计增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的股份,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0.50%的股份。

  四、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2012年11月27日,正邦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1,288,517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30%,增持均价为6.995元,增持投入总金额为9,013,640.59元;

  (2)2012年11月28日,正邦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19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04%,增持均价为6.991元,增持投入总金额为1,328,290元;

  (3)2012年12月3日,正邦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33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08%,增持均价为6.484元,增持投入总金额为2,139,720元;

  (4)2013年3月22日,正邦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27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06%,增持均价为6.932元,增持投入总金额为1,871,640元;

  (5)2013年6月5日,正邦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367,51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09%,增持均价为6.681元,增持投入总金额为2,455,334.31元;

  (6)2013年6月6日,正邦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260,11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06%,增持均价为6.678元,增持投入总金额为1,737,014.58元;

  (7)2013年6月7日,正邦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66,108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02%,增持均价为6.676元,增持投入总金额为441,337.01元;

  (8)2013年6月13日,正邦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13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03%,增持均价为6.492元,增持投入总金额为876,420.00元;

  (9)2013年6月21日,正邦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324,76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08%,增持均价为6.525元,增持投入总金额为2,119,059.00元;

  (10)2013年6月25日,正邦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206,21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05%,增持均价为6.041元,增持投入总金额为1,245,714.61元;

  (11)2013年6月26日,正邦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184,7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04%,增持均价为6.030元,增持投入总金额为1,113,741.00元;

  (12)2013年6月27日,正邦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136,3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03%,增持均价为6.090元,增持投入总金额为830,067.00元。

  正邦集团从2012年11月27至今,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75.9215万股,占公司总股份数量0.87%。

  本次增持股份后,正邦集团持有本公司股票17,548.530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71%。

  五、承诺及履行情况:

  正邦集团严格履行增持承诺:增持期间自首次增持之日起算不超过十二个月;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同时在增持行为完成后的法定期限内(增持股份锁定期为自增持行为完成之日起6个月)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超计划增持。

  六、增持行为的合规性:

  1、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满足《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提出豁免发出要约申请的条件。

  2、本次增持公司股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正邦集团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4、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投资者可以免于按照前款规定提出豁免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一)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的2%的股份。以上规定的增持不超过2%的股份锁定期为增持行为完成之日起6个月"。公司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上述关于股份锁定期的规定。

  七、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就正邦集团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事宜,实施了专项核查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正邦集团具备实施本次增持股份的合法主体资格,正邦集团本次增持正邦科技股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并满足《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发出要约申请的条件,可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本次增持已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发表评论:

财苑热评:

   第A001版:头 版(今日56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环 球
   第A005版:专 版
   第A006版:机 构
   第A007版:基 金
   第A008版:理 论
   第A009版:公 司
   第A010版:公 司
   第A011版:专 题
   第A012版:广 告
   第A013版:市 场
   第A014版:动 向
   第A015版:期 货
   第A016版:个 股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信息披露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
   第B025版:信息披露
   第B026版:信息披露
   第B027版:信息披露
   第B028版:信息披露
   第B029版:信息披露
   第B030版:信息披露
   第B031版:信息披露
   第B032版:信息披露
   第B033版:信息披露
   第B034版:信息披露
   第B035版:信息披露
   第B036版:信息披露
   第B037版:信息披露
   第B038版:信息披露
   第B039版:信息披露
   第B040版:信息披露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完成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获河南省政府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战略咨询服务协议的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缴纳土地增值税情况的说明
江阴中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11-26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