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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11-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732 证券简称:上海新梅 公告编号:临2013-054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11月27日,本公司接到上海开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开南”)通知,截止至11月27日,该公司通过上海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22319200股,累积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00%。 截止本公告日,上海开南共持有本公司股份223192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00%。 按照有关规定,上海开南委托本公司代为履行公告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1月28日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上海新梅 股票代码:600732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上海开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嘉松中路5399号3幢B8-4F-A区99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瑞金南路345弄1号楼10B2室 邮政编码:200021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13年11月2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5.截止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2319200股,占其总股本的5%,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第一节 释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如下意义: 上海新梅、上市公司:指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上海开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本次股份增持: 指上海开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增持上海新梅 置业有限公司22319200股股份之行为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指《上海新梅置业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15号准则: 指《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 指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上海开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嘉松中路5399号3幢B8-4F-A区99室 法定代表人:庄友才 执行董事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实收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310118002901720 税务登记证号:310229080025055 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08002505-5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11日 营业限期:201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10日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酒店管理(不含食品生产经营)、商业信息咨询、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销售日用百货、建材、建筑装饰材料、电子产品、电子电器、五金交电。(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通讯地址:上海市瑞金南路345弄1号楼10B2室 邮政编码:200021 电话:021-3376061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基本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股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经营需要,增持其在上海新梅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本次股份增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少其在上海新梅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有关操作将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实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截止本次股份权益变动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共计持有上海新梅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22319200股,占上海新梅总股本的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增加所持有的上海新梅股份。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共计持有上海新梅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22319200股,占其总股本的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止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海新梅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通过交易系统买卖上海新梅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如下: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二、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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