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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11-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3-063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将于2013年12月28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下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将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将第三届董事会的组成、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的组成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三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董事的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分别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二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提名人提名的人数最多不得超过本次董事会拟选非独立董事的组成人数。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第二届董事会书面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提名人提名的人数最多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独立董事人数。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提名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12月4日前将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二)在上述推荐时间期满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推荐的董事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公司董事会; (三)公司董事会根据选定人选召开董事会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 (五)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及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备案审核; (六)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8、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另行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员除应具备《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董事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 2、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3、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5、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6、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另行规定的从其规定; 7、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1)在公司或者公司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5)为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6)在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7)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8)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 (9)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10)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的; (11)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12)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 (13)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另行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提名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提名人需向公司提供下列文件: 1、提名人签署确认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书(格式详见附件); 2、被提名人出具的接受提名的书面意见,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的真实、完整以及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 3、被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4、被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如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提供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以及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6、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提名人为本公司股东,则该提名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的,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的,需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本公告发布之日的持股凭证。 (三)提名人向本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提名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提名人必须在2013年12月4日17:00之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本公司指定联系人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李敏贤、郑少娟 联系电话:020-38031687 联系传真:020-38092800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49号津滨腾越大厦北塔21层 邮政编码:510623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书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3-064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将于2013年12月28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下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将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将第三届监事会的组成、监事候选人的提名、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监事会的组成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三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监事的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三、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一)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推荐提名 公司监事会、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但每一单独或共同提名股东提名监事候选人数不能超过拟选人数。监事会经征求被提名人意见并对其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后,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二)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三届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提名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12月4日前将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提名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二)在上述提名时间届满后,本公司监事会将召开会议,对提名的监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监事职责; (四)在新一届监事会就任前,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监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8、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另行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提名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提名人需向公司提供下列文件: 1、提名人签署确认的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名书(格式详见附件); 2、被提名人出具的接受提名的书面意见,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的真实、完整以及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3、被提名的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4、被提名的监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提名人为本公司股东,则该提名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的,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的,需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本公告发布之日的持股凭证。 (三)提名人向本公司监事会提名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提名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提名人必须在2013年12月4日17:00之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本公司指定联系人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李敏贤、郑少娟 联系电话:020-38031687 联系传真:020-38092800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49号津滨腾越大厦北塔21层 邮政编码:510623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名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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