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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宝利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11-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008 证券简称:宝利来 公告编号:2013040 广东宝利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二0一三年第六次决议 广东宝利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全体成员于2013年11月27日以会签方式形成决议,公司董事会现任董事7人,签署决议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本次决议相关资料已于2013年11月22日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由董事长周瑞堂先生发起,经全体董事会签,形成以下决议: 一、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财务总监吴梅花女士因个人健康原因提出的辞职申请;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此项议案。 二、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聘任衷逸冰女士担任财务总监事宜;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此项议案。 三、同意新任财务总监任职报酬事宜 同意新任财务总监任职期间,报酬与原财务总监一致,年度薪酬为14.4万元。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此项议案。 特此公告。 广东宝利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三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情况: 衷逸冰:女,现年40岁,大专学历,会计师职称,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资格。无兼职。 曾任深圳市巨鼎电子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深圳市惠德会计师事务所项目主管、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项目主管、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 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关于宝利来财务总监变更事项的 独立董事意见书 广东宝利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11月27日以会签形式就财务总监变更事项作出决定。 现本公司独立董事邱创斌、陈广见、徐进就此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因公司原任财务总监吴梅花女士因个人健康原因提出辞职申请,公司拟聘请衷逸冰女士担任财务总监职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经征询本人意向,有关聘任情况如下: 1.)由公司殷刚总经理推荐,提名、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拟聘请衷逸冰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 2.)财务总监任职期间,年度薪酬为人民币14.4万元。 现本公司独立董事邱创斌、陈广见、徐进特对公司财务总监聘任事宜发表意见如下: (一)、我们认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本公司总经理具有推荐财务总监的资格。 (二)、我们认为,公司总经理向董事会推荐的衷逸冰女士的任职资格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本公司实际运作的需要。 (三)、我们认为,本公司财务总监任职期间,维持原财务总监报酬水平,是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要求的。 专此意见。 广东宝利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邱创斌 陈广见 徐进 二0一三年十一月三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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