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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11-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电子   公告编号:2013-078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11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高管。会议于2013年11月29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公司高管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贺丹女士主持。会议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申请配股条件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申请向原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实际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审核,认为:公司的治理结构规范、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财务状况良好、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募集资金运用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配股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公司具备申请配股的资格和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配股方案的议案》

同意关于公司配股方案的议案。

具体方案如下:

1、本次配股的种类、面值

本次配售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本次配股的基数、比例及数量

本次配股以公司2013年9月30日总股本369,856,5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配售不超过3股,共计可配售数量不超过110,956,977股,最终的配售比例及配股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转增及其他原因引起总股本变动,配股数量上限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

3、本次配股的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配股的定价原则:

(1)采用市价折扣法进行定价;(2)配股价格不低于发行时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后的每股净资产值;(3)综合考虑发行时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市盈率状况、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量和公司的发展前景等因素;(4)遵循董事会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原则。

本次配股的价格:

在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的基础上,依据本次配股确定的定价原则,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配股价格。最终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

4、本次配股的发行对象

本次配股的配售对象为配股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配股股权登记日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方案后由公司董事会另行确定。

5、本次配股的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计划向全资子公司成都我来啦网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增资7.5亿元,用于以“速递易”业务为载体的“24小时自助便民服务网格及平台项目”的实施与运营,计划于股东大会通过后的18个月内即预计2015年6月底前,拟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杭州、厦门、哈尔滨、大连、青岛、成都、昆明、重庆、西安、武汉等十五个重点城市(并视情况开拓其他城市)的大型居住区、商业区、校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综合办公区等人流密布区域完成12,000个网点的“速递易”设备布放(按每个网点一套设备计算)、后台平台开发及项目运营工作。在完成“速递易”设备布放实现“自助快递”功能的基础上,公司将以此作为24小时自助便民服务网点,结合云服务后台(Cloud)、虚拟终端(Virtual)、金融服务平台(Financial)构建线上线下综合服务的电子商务服务平台系统(System)(简称:CVFS)。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配股募集资金7.5亿元用于投资前述项目,募集资金将以向全资子公司我来啦公司增资的形式投入。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项目拟投入资金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本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前期投入。

6、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安排

本次配股前实现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其所持股份共享。

7、本次配股的承销方式

本次配股的承销方式为代销。

8、本次配股的发行时间

本次配股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6个月内择机向全体股东配售。

9、本次配股相关决议的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本次配股相关议案之日起18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同意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配股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同意关于公司配股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配股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电子   公告编号:2013-079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3年12月25日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3年12月2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12月24日—12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12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12月24日下午15:00至2013年12月25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地点:成都郦湾国际酒店六楼(沙龙厅)(地址:四川成都市金牛区?成都市金牛区迎宾大道兴盛西路8号)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权登记日:2013年12月20日

公司将于 2013年12月23日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六、会议议题

1.关于公司符合申请配股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配股方案的议案

2.1本次配股的种类.面值

2.2本次配股的基数.比例及数量

2.3本次配股的价格和定价原则

2.4本次配股的发行对象

2.5本次配股的募集资金用途

2.6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安排

2.7本次配股的承销方式

2.8本次配股的发行时间

2.9本次配股相关决议的有效期

3.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配股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配股事宜的议案

6.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上述议案1至议案5须经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生效。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13年11月30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12月20日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律师、持续督导保荐机构代表及其他相关人员。

八、会议登记事项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手续登记;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应在会前提交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2013年12月24日9:00-17:30;

6、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蜀西路42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九、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3年12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312;投票简称:“三泰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以此类推;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二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以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二中子议案2.1,2.02元代表议案二中子议案2.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议案对应申报价格(元)
总议案100.00
1.关于公司符合申请配股条件的议案1.00
2.关于公司配股方案的议案2.00
2.1本次配股的种类.面值2.01
2.2本次配股的基数.比例及数量2.02
2.3本次配股的价格和定价原则2.03
2.4本次配股的发行对象2.04
2.5本次配股的募集资金用途2.05
2.6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安排2.06
2.7本次配股的承销方式2.07
2.8本次配股的发行时间2.08
2.9本次配股相关决议的有效期2.09
3.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3.00
4.关于公司配股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4.00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配股事宜的议案5.00
6.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6.00

3) 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代表弃权;

4)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6)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4、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三泰电子”A 股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362312买入100.00元1股

2) 如某股东对议案一投赞成票,对议案二投弃权票,申报顺序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362312买入1.00元1股
362312买入2.00元3股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12月24日下午15:00至2013年12月25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十、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暂定半天

2.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高科技产业园区蜀西路42号

邮编:610091

联系人:林向春

联系电话:028-62825009  传真:028-62825188

3.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通知。

附:授权委托书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对审议事项投票的指示:

序号表 决 议 案 名 称表 决结果
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公司符合申请配股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配股方案的议案   
2.1本次配股的种类.面值   
2.2本次配股的基数.比例及数量   
2.3本次配股的价格和定价原则   
2.4本次配股的发行对象   
2.5本次配股的募集资金用途   
2.6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安排   
2.7本次配股的承销方式   
2.8本次配股的发行时间   
2.9本次配股相关决议的有效期   
3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配股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配股事宜的议案   
6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填表说明:表决前,请在股东或受托人签名栏签名;表决时,请在相应的“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电子    公告编号:2013-080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信贷业务并由公司

提供担保部分事项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8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成都我来啦网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申请信贷业务并向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在实际办理上述贷款手续过程中,出于对融资成本及贷款手续办理便捷等因素的综合考虑,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我来啦网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来啦公司”)拟将原定于向成都农商银行申请的8000万元信贷业务变更为向德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原拟由本公司为我来啦公司向成都农商银行申请上述8000万元贷款中的4000万元贷款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相应调整为本公司为我来啦公司向德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提供担保,其他事项不变。

上述调整事项已经公司2013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成都我来啦网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6000万元,公司持有我来啦公司100%的股权

法定代表人:贾勇

经营范围:计算机、电子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网络工程施工;商务咨询、企业营销策划、公共关系服务、展览展示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电脑图文设计;摄影服务、清洁服务;货运代理、仓储服务;物业管理。

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我来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总资产:6047.31万元,

净资产:5994.31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5.69万元。

截至2013年6月30日,我来啦公司总资产5822.83万元,净资产5750.32万元,2013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32万元,净利润:-243.98万元。

三、担保事项具体情况

担保方: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成都我来啦网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4000万元

担保合同:暂未签订合同

四、董事会意见

目前我来啦公司业务已全面铺开,随着其业务及投资规模的快速发展,将增加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本次申请信贷将有利于我来啦公司在全国范围内迅速推广业务,提高市场占有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为我来啦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次担保公告披露前,公司对子公司四川金投金融电子服务有限公司2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本次担保金额4000万元,占201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5.06%,截止本次担保,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6000万元,占201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7.58%。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电子    公告编号:2013-081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承诺认购配股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3年11月29日,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补建先生向公司出具的承诺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补建先生承诺,将按照其于配股股权登记日的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配股方案中的可配股票。

该等认购承诺需待公司本次配股方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履行。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电子    公告编号:2013-082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本公司股票自2013年12月2日开市起复牌。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股票于2013年11月25日开市起停牌,详见公司于2013年11月25发布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鉴于公司已于2013年11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申请配股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配股方案的议案》等事项,同意公司向原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等事宜,具体详见公司刊登于2013年11月3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77)、《关于控股股东承诺认购配股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81)等。

鉴于本次重大事项相关事宜已对外披露,公司股票将自2013年12月2日开市起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电子    公告编号:2013-077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11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管。会议于2013年11月29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8名,公司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补建先生主持。会议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申请配股条件的议案》

同意公司申请向原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实际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审核,认为:公司的治理结构规范、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财务状况良好、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募集资金运用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配股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公司具备申请配股的资格和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配股方案的议案》

同意关于公司配股方案的议案。

具体方案如下:

1、本次配股的种类、面值

本次配售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本次配股的基数、比例及数量

本次配股以公司2013年9月30日总股本369,856,5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配售不超过3股,共计可配售数量不超过110,956,977股,最终的配售比例及配股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转增及其他原因引起总股本变动,配股数量上限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

3、本次配股的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配股的定价原则:

(1)采用市价折扣法进行定价;(2)配股价格不低于发行时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后的每股净资产值;(3)综合考虑发行时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市盈率状况、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量和公司的发展前景等因素;(4)遵循董事会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原则。

本次配股的价格:

在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的基础上,依据本次配股确定的定价原则,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配股价格。最终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

4、本次配股的发行对象

本次配股的配售对象为配股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配股股权登记日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方案后由公司董事会另行确定。

5、本次配股的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计划向全资子公司成都我来啦网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增资7.5亿元,用于以“速递易”业务为载体的“24小时自助便民服务网格及平台项目”的实施与运营,计划于股东大会通过后的18个月内即预计2015年6月底前,拟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杭州、厦门、哈尔滨、大连、青岛、成都、昆明、重庆、西安、武汉等十五个重点城市(并视情况开拓其他城市)的大型居住区、商业区、校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综合办公区等人流密布区域完成12,000个网点的“速递易”设备布放(按每个网点一套设备计算)、后台平台开发及项目运营工作。在完成“速递易”设备布放实现“自助快递”功能的基础上,公司将以此作为24小时自助便民服务网点,结合云服务后台(Cloud)、虚拟终端(Virtual)、金融服务平台(Financial)构建线上线下综合服务的电子商务服务平台系统(System)(简称:CVFS)。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配股募集资金7.5亿元用于投资前述项目,募集资金将以向全资子公司我来啦公司增资的形式投入。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项目拟投入资金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本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前期投入。

6、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安排

本次配股前实现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其所持股份共享。

7、本次配股的承销方式

本次配股的承销方式为代销。

8、本次配股的发行时间

本次配股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6个月内择机向全体股东配售。

9、本次配股相关决议的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本次配股相关议案之日起18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同意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配股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同意关于公司配股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配股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配股事宜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配股事宜。

根据公司本次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配股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配股有关事宜,具体包括:

(1)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配股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配股价格的确定或调整、配股时机的选择、配股数量的调整等;

(2)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3)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及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办理本次配股的申报事宜;

(4)签署与本次配股相关的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行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配股方案及申报材料等,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其他事宜;

(6)如证券监管部门对于配股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对本次配股申请的审核意见对配股价格、配股时机、配股数量等具体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配股事宜;

(7)根据本次配股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8)在本次配股完成后,办理本次配售的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

(9)若配股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百分之七十的,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10)在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允许的情况下,办理其他与本次配股有关的事宜;

(11)本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本次配股相关决议之日起18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信贷业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部分事项调整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成都我来啦网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申请信贷业务并由公司向其提供担保部分事项调整事宜。

具体情况参见公司刊登于2013年11月3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2013-080号《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信贷业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部分事项调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具体修订内容前后对照表如下:

原条款原内容修改后内容
第一条为规范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为规范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五条原条款后增加一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第七条公司应当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公司应当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公告。公司应当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公司应当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公告。公司改变发行申请文件所列资金用途的,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第十条股东会股东大会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公司应当在每半年度结束后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
第十一条增加一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的,公司应当解释具体原因。当期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的,公司应当披露本报告期的收益情况以及期末的投资份额、签约方、产品名称、期限等信息。”
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改为“(三)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第一款第三项改为“(三)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
第十五条增加一项“(九)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增加一条(二)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增加一条(四)投资产品的收益分配方式、投资范围及安全性;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增加一条第十九条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下称“超募资金”)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每12个月内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的,应当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应当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披露。公司应当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并披露。

第二十七条第三款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在违规情形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在违规情形、重大风险或内部审计部门没有按前款规定提交检查结果报告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公司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董事会应当对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公司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董事会应当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出具《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披露。年度审计时,并应当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全文将刊登在2013年11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信贷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沙河支行申请信贷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1、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5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申请授信种类:综合授信;

申请授信金额:人民币伍仟万元整(¥50,000,000.00);

保证方式:由公司控股股东补建为本次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补建不收取担保手续费等任何费用。

2、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沙河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申请授信种类:综合授信;

申请授信金额:人民币壹仟万元整(¥10,000,000.00);

保证方式:由公司控股股东补建为本次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补建不收取担保手续费等任何费用。

上述信贷业务授信有效期限均为自本议案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或至本授信额度到期、所有贷款偿还之日止有效,除非额外需求。公司将不再针对上述信贷业务出具单笔融资业务申请的董事会决议,同时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补建为有权签字人签署相关法律合同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2013年12月25日在成都郦湾国际酒店六楼(沙龙厅)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通知请参见刊登于2013年11月3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2013-079号《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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