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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00 证券简称:天康生物 公告编号:2013-064 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11-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11月29日在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长春南路528号天康企业大厦12楼公司2号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委托代理人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的184,247,5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4378%。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经二分之一以上董事推选的董事郭运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各项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关于调整公司饲料业务组织架构的议案;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184,247,57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二)审议聘任易永健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184,247,57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新疆星河律师事务所委派杨玉玲律师、薛梅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发表如下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 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新疆星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一月三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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