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5年1月15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证券代码:000693 证券简称:*ST聚友 公告编号:2014-001TitlePh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2014-01-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

  特别提示及声明

  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5.39元/股,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该发行价格已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4、本次新增股份暨非公开发行股份总量为350,798,015股,其中向王辉发行107,441,716股,向王涛发行84,191,525股,向陕西飞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发行19,065,170股,向鲁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23,398,227股,向东营市黄河三角洲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23,398,227股,向西证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发行23,398,227股,向新疆伟创富通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21,183,289股,向杨宝国发行21,183,289股,向杨永兴将发行16,946,701股,向洪金城发行10,591,644股。本次交易不涉及募集配套资金。

  5、本次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首日为2014年1月10日。

  6、重大风险提示: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存在的主要风险

  (一)盈利预测无法实现的风险

  公司对购买资产2013年的盈利情况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后2013年的盈利情况(备考)进行了盈利预测,中瑞岳华对上述盈利预测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审核报告。但由于镍金属的价格波动较大,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素,而且报告期内还可能出现会对公司的盈利状况造成影响的其他因素,因此,尽管上述盈利预测中的各项假设遵循了谨慎性原则,但仍可能出现实际经营成果与盈利预测结果存在一定差异的情况。

  受到欧洲债务危机及中国经济结构调整、增速放缓等因素的影响,全球有色金属价格普遍下跌,陕西华泽外部生产经营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主要产品电解镍、硫酸镍价格持续下跌,对陕西华泽生产经营造成了严重不利影响。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瑞华专审字[2013]第91240001号《审计报告》,2013年1-9月上市公司及陕西华泽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

  根据上述主要财务指标,如果镍价格持续下跌的情况无明显改观,公司预计陕西华泽2013年度盈利预测实现难度较大,甚至可能无法实现盈利预测的50%。在此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次重组注入资产盈利预测无法实现引致的投资风险。本公司将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充分向投资者揭示相关风险。

  (二)行业风险

  1、行业竞争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将转变为镍铁矿资源的采选、冶炼及相关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公司将面临着来自国内和国际的其他镍产品生产商的竞争,并且竞争日益激烈。公司的竞争对手可能在资金实力、生产技术、资源储量、规模效应、市场形象、客户资源、销售渠道等方面中的某些方面优于公司。激烈的竞争可能导致公司产品的价格或销量的降低,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2、安全生产风险

  矿产采选、冶炼行业属于危险性较大的行业,面临多项生产安全的风险。陕西华泽面临的主要生产安全风险包括矿场边帮坍塌、火灾、爆炸以及其他突发性事件等。此外,暴雨、飓风、洪水、地震、泥石流等灾难性自然现象也将影响生产安全。国家矿山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矿山开采必须具备保障安全生产的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加强矿场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

  尽管陕西华泽拥有的矿山均采用大型露天开采方式,相对于地下开采方式而言,生产安全的风险较低,并且其已经按照较高的标准制定了安全生产的相关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但仍不可能完全杜绝上述事件的发生。上述事件一旦发生将对公司造成巨大的不利影响,包括生产设施的损毁、环境破坏乃至人员伤亡。

  (三)经营风险

  1、产品价格波动的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成为持股型公司,经营实体为其子公司陕西华泽及陕西华泽全资子公司——平安鑫海。陕西华泽主要产品为本部冶炼厂生产的电解镍产品和子公司平安鑫海生产的硫酸镍产品。有色金属价格受到其工业属性和金融属性的影响,其价格波动是一直存在的,若电解镍价格出现大幅下滑,陕西华泽冶炼厂面临消化前期高价库存以及影响产品销售价格的问题,将直接对本部冶炼厂的盈利能力产生较大不利影响。子公司平安鑫海的生产原料来源于自有的元石山铁镍矿,其最终产品硫酸镍价格亦会受到电解镍价格的影响,若电解镍价格出现大幅下滑,亦会对平安鑫海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目前国内镍金属产品的销售价格主要参照长江有色金属网、上海有色网1#电解镍现货价格上下浮动一定的比例,而长江有色金属网、上海有色网1#电解镍的现货价格与国际的镍价格具有非常大的联动性,国际、国内镍的供需以及经济的周期性将导致镍价格剧烈波动。

  2010年1月至2013年10月电解镍平均价格(含增值税)走势如下:

  ■

  数据来源:上海有色金属网(http://www.smm.cn/)

  由上图可以看出,镍价格在最近三年之间的波动幅度较大,硫酸镍价格亦会受到电解镍价格的影响。因此,公司的经营业绩受到镍价格波动的影响。

  2、能源和水的供应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生产过程需消耗各种能源。公司生产过程中多个阶段需要消耗一定量的电能;采矿运输过程中需要消耗汽油、柴油等燃料;烘干、还原工序需要消耗煤炭;公司水淬工序需要使用大量的水;电解过程需要耗费一定的蒸汽。

  上述能源皆为公司生产所必需,如果上述能源价格上涨,则会导致生产成本的上升,从而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如果上述能源供应中断,则会导致生产中断,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陕西华泽的客户主要为领先金属贸易公司和钢铁企业以及相关的电池、电镀企业,相对比较集中。最近三年,陕西华泽生产的产品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合计占销售总额的比例情况如下:

  ■

  其中,标的资产最近三年主要对太原钢铁(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太原钢铁(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同受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控制)、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青山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青山矿产品有限公司(上海青山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青山矿产品有限公司同受青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销售占比较高,主要原因在于:销售占比较高客户均为行业优秀龙头企业,对标的资产产品需求量较大;标的资产产品质量较高,与优质客户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

  陕西华泽与这些客户之间保持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但是若这些大客户因各种原因终止与陕西华泽合作,且陕西华泽在短期内无法找到其他可替代的销售渠道,则陕西华泽的盈利能力将受到不利影响。

  4、供应商相对集中的风险

  最近三年,陕西华泽供应商相对集中主要体现在对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和必和必拓有限公司采购金额占比较高,主要原因在于:国内镍矿资源有限,陕西华泽所用主要原材料硫化镍、高冰镍从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公司采购或直接从必和必拓有限公司进口;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和必和必拓有限公司实力强大、信誉好、供货稳定,有效地保证了标的资产所用原料质量;没有特殊情况,陕西华泽一般不会轻易更换供应商以保证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的平稳,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陕西华泽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通常不会出现原料供应受阻的情况。按照目前的供应商情况,如果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和必和必拓有限公司等主要供应商提高供应原料价格或因为客观因素停止向陕西华泽供应原料,将对陕西华泽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5、对矿产资源的依赖风险

  镍矿资源作为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储量有限。同其他资源型行业类似,镍行业严重依赖于天然的镍矿资源。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拥有的镍矿的储量分布、开采难度、矿石品位等都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虽然公司拥有优质的镍矿资源,但未来镍矿资源的变化仍然可能从根本上影响公司的生存和发展。

  (四)汇率波动风险

  自2009年底开始,对于生产电解镍所需的硫酸镍、硫化镍、高冰镍等镍金属原料,陕西华泽一部分通过向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等国内供应商购买,其余部分则直接向必和必拓有限公司、第一量子等外国公司购买,因而进口镍金属原料需要使用一定量的外汇。陕西华泽2012年、2011年、2010年向外国公司采购金额分别为人民币295,709,573.83元、180,824,759.01元、90,604,578.00元,分别占采购总额的34.04%、15.32%、22.28%。

  2005年7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了我国改革后的人民币汇率政策,即“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揽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改革后,汇率波动较为频繁。因此,重组完成后,公司的经营业绩受其波动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不确定性。

  (五)与国家政策相关的风险

  1、环保风险

  陕西华泽及其子公司平安鑫海的生产过程主要是采矿、冶炼及电解,其间存在的环境污染因素有废气、废水、固废及噪声。虽然,陕西华泽和平安鑫海已按照国家和地方各项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环保治理,但随着我国对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环保标准可能逐步提高,新的环保法规可能陆续出台,从而导致其环保费用和生产成本的增加。

  2、采矿许可证无法延续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国的所有矿产资源均为国家所有。平安鑫海目前持有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为14年,自2010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3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平安鑫海在采矿权期满之时将需要办理延续登记手续。若其在办理采矿权延续手续时发生难以预料的困难,则有可能对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税收优惠风险

  根据《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陕西华泽镍钴金属有限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陕国税函[2008]551号),陕西华泽从2008年减按15%计缴企业所得税。陕西华泽2009年、2010年、2011年度均取得西安市国家税务局的相关审核,减按15%计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海省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青政[2003]35号)“第二条第(一)款第2项”中的“新办生产性企业(国家明令限制的除外)、商贸流通企业,自生产经营之日起,5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5年”等有关规定,平安鑫海2009年、2010年、2011年度均取得青海省海东地区国家税务局或青海省国家税务局的相关批复,2009年、2010年均免征企业所得税,2011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虽然陕西华泽的盈利并不依赖于上述税收优惠政策,但若陕西华泽及平安鑫海无法继续享受上述优惠政策,将对陕西华泽进而对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利润水平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六)实际控制人变更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陈健变更为王应虎(王辉、王涛之父)、王辉以及王涛。王应虎、王辉以及王涛可能通过公司董事会或通过行使股东表决权等方式对公司的人事、经营决策等进行不当控制,从而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

  为此,王应虎、王辉以及王涛出具承诺,保证在本次重组完成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做到与上市公司在资产、业务、机构、人员、财务方面完全分开,切实保障上市公司在资产、业务、机构、人员、财务方面的独立运作。

  (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风险

  根据国富浩华出具的国浩审字[2013]836A0001号《审计报告》,截止2012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存在未弥补亏损507,168,476.01元。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新上市主体全额承继了原上市公司主体存在的未弥补亏损,根据《公司法》、《发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新上市主体将由于存在未弥补亏损而长期无法向股东进行现金分红和通过公开发行证券进行再融资。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成为持股型公司,陕西华泽100%的股权成为其唯一资产。尽管作为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经营实体,陕西华泽及其全资子公司平安鑫海、上海华泽良好的盈利能力有利于改善上市公司财务状况进而弥补上市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往年亏损,但新的上市主体仍将存在由于存在未弥补亏损而长期无法向股东进行现金分红和通过公开发行证券进行再融资的风险。

  (八)股市波动风险

  公司的股票价格不仅取决于企业经营业绩,还受国际及国内政治形势、宏观经济周期、利率及资金供求关系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同时也受投资者心理及其他不可预测因素影响。我国证券市场近年来有了迅速发展,各项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但是我国仍属于新兴市场,存在着因投机行为及其他不确定因素致使公司股票价格偏离公司实际经营业绩的风险,使投资者直接或间接遭受损失。因此,提请投资者注意股市风险。

  7、本公告书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交易的简要情况。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请仔细阅读《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全文及其他相关文件,该等文件已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000693

  注册地址:成都海峡两岸科技开发园科技创新中心

  法定代表人:王涛

  注册资本:543,491,923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510100000078391

  税务登记号码:510123202452208

  组织机构代码:20245220-8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矿产品(许可经营项目除外)的销售;化工产品(危险、易制毒、监控化学品除外)、仪器仪表、建筑材料、装潢材料、机电设备及配件、五金交电、金属制品、焦炭、机械设备及配件的销售;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公司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以上经营范围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制的除外)。

  联系地址:成都市上升街72号8楼

  电话:028-86758751

  传真:028-86758331

  (二)本次交易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自2004年以来主营业务持续亏损,一直未能得到有效改善,原有的业务和资产已经难以维持公司发展,严重影响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为使上市公司走出困境,最大限度保护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上市公司决定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出售原有全部资产及业务,收购盈利能力较强的优质资产,从根本上改善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提高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本次重组方案如下:

  1、重大资产出售及非流通股股份让渡

  上市公司将全部资产及负债(包括直接负债和或有负债)以零(0)元价格出售给康博恒智;同时,作为本次交易的条件之一,上市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统一让渡其所持有上市公司非流通股份的40%(合计53,654,164股)予康博恒智。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上市公司以每股5.39元的发行价格(即不低于公司股票暂停上市日前2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向重组方定向发行350,798,015股股份购买重组方所持有的陕西华泽100%的股权。

  上市公司、陕西华泽全体股东以评估值为定价基础,确认本次购买资产作价总计189,080.13万元。

  (三)本次重组交易价格及溢价情况

  1、拟出售资产价格

  本次交易出售资产为上市公司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包括或有负债)。

  根据鹏城出具的深鹏所股审字[2012]0143号《审计报告》,截至2011年6月30日,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01,211,578.95元,且存在或有负债285,740,000元。

  根据《资产重组协议》的相关约定,上市公司以零(0)元的价格将全部的资产及负债(包括285,740,000元或有负债)出售给承债公司。

  2、购买资产价格及溢价

  根据《资产重组协议之补充协议》,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作价以以下两种作价中的较低者确定:(1)以2011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基础确定的购买资产作价为:购买资产评估值(以2011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即197,555.16万元;(2)以2012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基础确定的购买资产作价为:购买资产评估值(以2012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 2011年6月30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间标的资产产生的净利润14,705.78万元,即189,080.13万元。最终,标的资产交易作价为189,080.13万元。

  根据中瑞岳华出具的中瑞岳华审字[2012]第6750号《审计报告》和中企华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12)第1301号《资产评估报告》,购买资产账面净值和评估净值如下表:

  ■

  3、本次股票发行价格

  依据上市公司、重组方及康博恒智签署的《资产重组协议》,上市公司向重组方发行股份的价格为每股5.39元,为上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本次发行类型为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二)发行程序及过程

  2010年11月30日,经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在债委会见证下,公司与首控聚友及王应虎签订了《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框架协议》。该协议签署之后,公司聘请各中介机构陆续进场开展各自的工作。

  2011年6月3日,公司制定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初步方案,其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推进重组工作。

  2011年11月16日,公司收到国家环保部《关于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保核查情况的函》(环函[2011]303号),原则同意公司通过环保核查。

  2012年3月19日,为了保证公司本次重组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的独立性,公司与国信证券签订了新的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财务顾问协议,正式聘请国信证券担任公司本次重组独立财务顾问。

  2012年6月15日,在相关中介机构出具审计报告、评估报告、财务顾问意见、法律意见等的基础之上,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议案。

  2012年7月9日,公司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议案。

  2012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

  2012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更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等相关议案。

  2012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更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等相关议案。

  2012年12月28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员会2012年第41次工作会议审核,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宜获得有条件审核通过。

  2012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深交所的《关于同意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12]479号),核准公司股票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后恢复上市。

  2013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签订《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2013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审计报告。

  2013年4月27日,中国证监会向公司下发了《关于核准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王辉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612号),核准公司向重组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2013年4月27日,中国证监会向王辉及一致行动人下发了《关于核准王辉及一致行动人公告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613号),核准豁免王辉及一致行动人因以资产认购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导致合计持有该公司191,633,241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5.26%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2013年8月31日,公司与康博恒智签署了《重大资产出售交割协议》,对出售资产的具体情况进行了确认和安排。

  2013年8月31日,公司与重组方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割协议》,各方同意并确认以2013年8月31日作为拟购买资产交割日;自拟购买资产交割日起,公司全权行使陕西华泽100%股权对应的股东权利、承担相应的股东责任、经营风险和损益;陕西华泽根据其公司章程在公司授权下进行管理和决策。

  2013年9月11日,陕西华泽100%的股权已过户至公司名下,并完成了相应的工商变更。

  2013年9月12日,公司完成了向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报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登记的受理登记手续。

  (三)发行时间

  2013年9月12日,公司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登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公司向王辉、王涛、陕西飞达、鲁证投资、三角洲投资、西证股权、伟创富通、杨宝国、杨永兴、洪金城发行的350,798,015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均为有限售条件股)的相关证券登记受理工作已完成,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为543,491,923股。

  (四)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五)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量为350,798,015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543,491,923股。其中向王辉发行107,441,716股,占发行后总股本19.7688%,向王涛发行84,191,525股,占发行后总股本15.4909%,向陕西飞达发行19,065,17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3.5079%,向鲁证投资发行23,398,227股,占发行后总股本4.3052%,向三角洲投资发行23,398,227股,占发行后总股本4.3052%,向西证股权发行23,398,227股,占发行后总股本4.3052%,向伟创富通发行21,183,289股,占发行后总股本3.8976%,向杨宝国发行21,183,289股,占发行后总股本3.8976%,向杨永兴将发行16,946,701股,占发行后总股本3.1181%,向洪金城发行10,591,644股,占发行后总股本1.9488%。

  (六)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审议相关议案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2012年6月15日。本公司股票自2007年5月23日起被深交所暂停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以本公司停牌前合计20个交易日的交易均价为基础确定为5.39元/股。

  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七)拟购买资产过户情况

  上市公司与陕西华泽全体股东于2013年8月31日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割协议》,各方同意并确认以2013年8月31日作为拟购买资产交割日;自拟购买资产交割日起,上市公司全权行使陕西华泽100%股权对应的股东权利、承担相应的股东责任、经营风险和损益;陕西华泽根据其公司章程在上市公司授权下进行管理和决策。

  根据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向陕西华泽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610000100062857)及陕西华泽的企业机读档案,陕西华泽的股东已变更为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持有陕西华泽100%股权。

  (八)拟出售资产过户情况

  上市公司与康博恒智于2013年8月31日签署了《重大资产出售交割协议》,双方同意以2013年8月31日作为出售资产交割日。

  截止公告日,除下列资产、负债外,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均已平移至康博恒智:

  1、投资性房地产

  尚未平移资产中的投资性房地产为上市公司持有的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

  截止公告日,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上市公司已取得成都市温江区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关于依法办理土地变更手续的函》,在温国用(2004)字第2045号土地使用权解除司法查封及他项权利后,成都市温江区国土资源局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批复精神,由上市公司和康博恒智共同申请,为上述土地使用权办理变更登记。

  根据上市公司与康博恒智签署的《重大资产出售交割协议》,自相关出售资产交付之日起,出售资产(无论该等资产的交付是否需要办理及是否已完成产权过户、权益变更登记手续)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均由康博恒智享有和承担,康博恒智对出售资产独立行使经营、管理权利,并承担该等资产的全部经营风险和损益。对于无法在交割日前完成过户的资产,经双方书面确认后,双方应尽力在相关条件成熟时完成过户手续,康博恒智承诺由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将由其负责足额向上市公司补偿。康博恒智不得因出售资产无法及时过户到上市公司名下而要求上市公司承担迟延交割的任何法律责任。

  2、应交税费和应付股利

  尚未平移债务中的应交税费,由于纳税主体为上市公司,并未平移。

  尚未平移债务中的应付股利,由于部分股东联系方式变更,上市公司无法向其支付股利。

  根据上市公司与康博恒智签署的《重大资产出售交割协议》,对于在交割日上市公司部分无法办理债务转移手续的负债,如发生与该等负债相关的诉讼、仲裁或其他任何争议或索赔,均应由康博恒智承担责任。若依照法律规定必须由上市公司作为以上诉讼、仲裁或其他任何争议或索赔的当事人,上市公司应在合理时间内及时通知康博恒智,委托康博恒智指派的人员或律师参加处理。如因任何法律程序方面的原因使得交割日后的上市公司向任何第三方承担了本应由康博恒智承担的责任,交割日后的上市公司因此遭受的损失和支出的费用应由康博恒智承担,康博恒智不得以任何理由免除该等责任。上述负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① 上市公司以往年度应交税金及相关滞纳金、罚金等;

  根据上市公司与北京康博恒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重大资产出售交割协议》,对于在交割日仍未缴纳的应交税金共计:3,768,455.86元及相关滞纳金(滞纳金按每天万分之五计算,经上市公司初步测算为1,306,729.26元,具体金额以税务部门核定数为准)。上述应交税金及相关滞纳金金额合计:5,075,185.12元占整个剥离资产账面值的2.488%。康博恒智承诺上述金额待相关税务部门核算确认后由北京康博负责缴纳。

  ②上市公司以往年度应付股利及相关滞纳金等。

  根据上市公司与北京康博恒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重大资产出售交割协议》,对于在交割日仍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共计:1,101,133.24元,占整个剥离资产账面值的0.534%。康博恒智承诺相关股东向上市公司确认领取该部分股利时,由康博恒智负责缴纳。

  (九)验资情况

  根据中瑞岳华出具的中瑞岳华验字[2013]第0317号《验资报告》,截至2013年8月31日止,王辉、王涛、陕西飞达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鲁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东营市黄河三角洲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西证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新疆伟创富通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杨宝国、杨永兴、洪金城作为出资的陕西华泽100%的股权均已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上市公司已收到作为出资的该等股权,该股权作价人民币1,890,801,332.32元,对应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350,798,015.00元(大写:人民币叁亿伍仟零柒拾玖万捌仟零壹拾伍元整)。

  本次交易无配套募集资金的安排,因此,不涉及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等相关事宜。

  (十)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于2014年1月10日在中证登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十一)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为王辉、王涛、陕西飞达、鲁证投资、三角洲投资、西证股权、伟创富通、杨宝国、杨永兴、洪

  (下转B10版)

发表评论:

财苑热评:

   第A001版:头 版(今日88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专 栏
   第A004版:环 球
   第A005版:IPO新政实操直击
   第A006版:机 构
   第A007版:舆 情
   第A008版:评 论
   第A009版:公 司
   第A010版:公 司
   第A011版:公 司
   第A012版:创业·资本
   第A013版:市 场
   第A014版:动 向
   第A015版:期 货
   第A016版:个 股
   第A017版:综 合
   第A018版:理 论
   第A019版:行 情
   第A020版:信息披露
   第A021版:信息披露
   第A022版:信息披露
   第A023版:信息披露
   第A024版:信息披露
   第A025版:信息披露
   第A026版:信息披露
   第A027版:信息披露
   第A028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数 据
   第B003版:数 据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
   第B025版:信息披露
   第B026版:信息披露
   第B027版:信息披露
   第B028版:信息披露
   第B029版:信息披露
   第B030版:信息披露
   第B031版:信息披露
   第B032版:信息披露
   第B033版:信息披露
   第B034版:信息披露
   第B035版:信息披露
   第B036版:信息披露
   第B037版:信息披露
   第B038版:信息披露
   第B039版:信息披露
   第B040版:信息披露
   第B041版:信息披露
   第B042版:信息披露
   第B043版:信息披露
   第B044版:信息披露
   第B045版:信息披露
   第B046版:信息披露
   第B047版:信息披露
   第B048版:信息披露
   第B049版:信息披露
   第B050版:信息披露
   第B051版:信息披露
   第B052版:信息披露
   第B053版:信息披露
   第B054版:信息披露
   第B055版:信息披露
   第B056版:信息披露
   第B057版:信息披露
   第B058版:信息披露
   第B059版:信息披露
   第B060版:信息披露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公告书

2014-01-03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