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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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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4-01-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声 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www.sse.com.cn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承诺事项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了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各方所作出的有关承诺,包括:关于减持价格和股份锁定期的承诺,股价稳定预案及相关承诺,关于招股说明书真实、准确、完整及赔偿措施的承诺,主要股东的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相关责任主体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等。

  请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认真阅读。

  二、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锁定期延期及锁定期届满后减持价格的承诺

  1、本公司控股股东霍山应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股东霍山衡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霍山衡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霍山衡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当首次出现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之情形,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将在原承诺期限36个月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即锁定期为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42个月。若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复权后的价格。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若本公司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公司已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则本公司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在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公司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2、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杜应流先生承诺:本人作为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自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的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3、通过霍山应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自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霍山应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的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在本人所持有的股票锁定期届满后,若仍在公司任职的,在任职期间,每年直接和间接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25%,且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除上述承诺外,通过霍山应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另作出如下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当首次出现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之情形,本人通过霍山应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将在原承诺期限36个月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即锁定期为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42个月。若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复权后的价格。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若本人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已通过霍山应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在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除权除息后的价格。不论本人在发行人处的职务是否发生变化或者本人是否从发行人处离职,本人均会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4、本公司境外法人股东CDH Precision (HK) Limited、CEL Machinery Investment Limited承诺:自应流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应流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应流股份回购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应流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5、本公司股东东莞市联景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郑州亿仁实业有限公司、上海正海聚亿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承诺:自应流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中心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应流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应流股份回购本公司/本中心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应流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三、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2013年12月20日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利润在本次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后,由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四、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1、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废钢、废不锈钢、镍等合金材料。2010年度、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1-6月,公司主要原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为39.18%、40.54%、39.08%、35.04%。主要原材料价格每上涨1%,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上涨约0.35%。公司按照成本加成的定价原则来确定产品价格,主要原材料价格的波动会对公司主营产品的销售定价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可以通过调整产品价格转移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但由于公司产品价格变动与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在时间上存在一定的滞后性,而且在变动幅度上也存在一定差异。因此,主要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将会对经营业绩的稳定性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存在因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所致的经营风险。

  2、汇率变动风险

  本公司部分产品出口销售,在出口贸易中公司采取的主要结算货币为美元、英镑和欧元。自2005年7月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后,人民币对各主要外币汇率呈上升趋势,对公司以外币结算的经营业务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2010年度、2011年度、2012年度和2013年1-6月,本公司出口销售收入分别为50,047.34万元、76,348.39万元、97,262.02万元和40,401.88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8.19%、63.42%、74.36%和58.86%。公司由于汇率变动所导致的汇兑净损失分别为913.49万元、1,234.66万元、540.31万元和1,132.00万元。

  公司对部分跨国企业在中国境内的独资或合资企业以人民币结算;在部分出口销售合同或以外币结算的长期框架协议中约定,如果汇率波动超过一定幅度(一般为1.5%或3%),则按照新的汇率,重新调整后续订单产品销售价格,但汇率波动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3、偿债风险

  近年来公司积极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的持续投入和流动资金需求增加使公司对资金的需求量不断增加。面对快速增长的资金需求,公司主要通过银行借款解决,因而资产负债率水平一直较高。2010年末、2011年末、2012年末和2013年6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75.19%、68.81%、66.83%和67.87%,虽然呈下降趋势,但对公司经营仍可能产生不利影响。

  2010年度、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1-6月,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0,960,049.88元、205,969,542.54元、120,964,429.3元、161,570,927.04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95,331,320.06元、161,271,928.54元、177,791,479.86元、91,169,457.35元,存在一定差额;2010年末、2011年末、2012年末和2013年6月末,公司短期借款等流动负债金额较高,流动比率分别为0.72、0.86、0.65、0.66,速动比率分别为0.53、0.62、0.38、0.44,总体水平偏低,公司存在一定偿债风险。

  4、公司业绩下滑的风险

  2010年度、2011年度、2012年度,发行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7,500.40万元、15,329.43万元、16,901.26万元。2013年7-9月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130.53万元(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阅),比上年同期减少1,400.08万元,下降幅度为39.66%。2013年1-9月发行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0,671.10万元(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阅),比上年同期减少1,969.88万元,下降幅度为15.58%。

  发行人预计201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0-10%。主要原因为:(1)工程和矿山机械行业受国际宏观经济以及中国经济增长放缓影响较大,公司工程和矿山机械设备零部件产品销量预计比上年度有所下降;(2)国内核电项目尚未全面启动,公司清洁高效发电设备零部件产品销量预计比上年度有所下降;(3)2013年1-9月,公司汇兑净损失为1,304.09万元(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阅),预计2013年度汇兑净损失将会进一步增加。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

  第三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ANHUI YINGLIU ELECTROMECHANICAL CO.,LTD

  注册资本:3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杜应流

  成立日期:2000年8月4日(2011年3月14日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住 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民营科技园齐云路26号

  邮政编码:230601

  联系电话:0551-63737776

  传  真:0551-63737880

  网  址:http://www.yingliugroup.com

  电子邮箱:ylgf@yingliugroup.cn

  经营范围:通用设备、工程机械设备、交通运输设备零部件制造、销售与技术开发。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方式

  本公司的前身为安徽霍山应流铸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8月4日。2011年2月23日,经应流有限董事会决议通过,由应流投资、衡邦投资、衡玉投资、衡宇投资、CDH公司和CEL公司作为发起人,以应流有限截至2011年1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402,658,503.97元作为出资,按1:0.7202的比例折为29,000万股,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3月4日,安徽省商务厅出具《关于同意安徽应流机电有限责任公司转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皖商资执字[2011]99号)。2011年3月7日,公司领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皖府资字[2006]155号)。2011年3月1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安徽分所出具《验资报告》(天健皖验[2011]5号)对本次整体变更的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2011 年 3月14 日,公司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40000400000111)。

  (二)发起人

  公司由应流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原应流有限的全体股东即为公司的发起人,公司设立时发起人及股本结构如下:

  ■

  三、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1、发行人本次发行前总股本32,000万股。

  2、本次拟发行8,001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0.00%。

  3、本次发行的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详见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相关内容。

  (二)股东持股情况

  ■

  (三)股东间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杜应流同时在控股股东应流投资和其他三名股东衡邦投资、衡宇投资、衡玉投资担任执行董事,除此之外,本公司股东之间无其他关联关系。

  四、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

  发行人主要从事专用设备高端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产品应用于石油天然气、清洁高效发电、工程和矿山机械及其他高端装备领域。

  主要产品按照应用领域和产品用途划分如下:

  ■

  公司是专用设备零部件生产领域内的领先企业,主要生产泵及阀门零件、机械装备构件。公司产品定位于专用设备的高端零部件,主要应用于石油天然气、清洁高效发电、工程和矿山机械行业,并在医疗设备、自动控制、国防军工等其他装备行业也有广泛应用。公司在技术研发、产品制造、质量保证等方面处于国内领先地位,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拥有以铸造为源头的专用设备零部件制造完整产业链,是国内能够生产超级奥氏体不锈钢、双相不锈钢、马氏体不锈钢、高温合金零部件产品并应用于清洁高效发电设备、石油天然气设备的极少数企业之一。

  (二)发行人产品的用途

  本公司为石油天然气、清洁高效发电、工程和矿山机械以及医疗设备、自动控制、节能环保、轨道交通等专用设备行业全球领先企业提供高性能零部件,定位于专用设备零部件行业的专用设备高端零部件市场。

  (三)产品销售方式和渠道

  公司营销中心负责市场开拓和销售,采用一对一持续营销方式,直接向客户销售产品。公司国际销售市场以北美、欧洲的石油天然气、清洁高效发电、工程和矿山机械和其他高端装备的全球知名企业为主,公司国内销售市场以超临界、超超临界发电以及核电设备知名企业为主。

  公司产品销售时,按照与客户签订的长期战略合作协议的原则,按客户下达的订单组织生产,并按订单要求的交货时间发货。产品交货后,产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至客户,符合了收入的确认条件即确认销售收入。

  (四)主要原材料及能源

  本公司主要原材料为废钢、废不锈钢、镍等合金材料。废钢、废不锈钢使用品质较高的加工边角料,大部分原材料来自安徽、辽宁等地区。

  本公司能源动力主要为电力,分别由国家电网安徽省电力公司所属的合肥供电公司、霍山供电公司提供。公司能源供应充足、渠道稳定。

  (五)行业竞争情况和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专用设备零部件由于应用领域的不同,形状构成千差万别,高端零部件多在高温、高压、超低温、超强腐蚀等极端特殊工况下运行,要求高性能、高精度、高可靠性,因此,高端零部件生产企业的竞争力主要体现在成形工艺技术及产品质量上。

  公司专注于专用设备高端零部件,是专用设备零部件行业的领先企业,其技术研发、产品制造、质量控制等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与发达国家同行业比较,成本优势突出,与发展中国家同行业比较,技术和质量优势明显。根据海关总署信息中心提供的统计,本公司2012年在全国阀门零件出口企业中按照金额排序列第一位。

  五、发行人的资产权属情况

  公司拥有办公用房及建筑物53座;拥有土地使用权28宗,面积704,409.86平方米。本公司拥有国内注册商标5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49项,实用新型专利32项,发明专利5项。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本公司主要从事专用设备高端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公司控股股东应流投资除持有本公司及霍山村镇银行股权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实际控制人杜应流先生除投资应流投资外,曾在境外投资应流国际,并通过应流国际间接投资应流控股、应流香港、CAST (BVI)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td,上述公司未从事与本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境外公司均于2012年解散。

  (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经常性关联交易。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接受担保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与关联方尚在履行的担保情况如下:

  ①2011年11月30日, 公司实际控制人杜应流先生及其夫人韩安云女士与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不可撤销个人连带责任信用反担保合同》。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为应流股份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安徽分行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杜应流先生及其夫人韩安云女士为此提供反担保。

  ②2013年4月,公司实际控制人杜应流先生及其夫人韩安云女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山支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13年霍中银保字(自然人)第001号),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应流铸业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山支行在2013年霍中银借字第001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的4,500万元债务提供保证担保。

  ③2013年6月,公司实际控制人杜应流先生及其夫人韩安云女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马鞍山路支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合同编号:2013年合马支保字第91130602号),为本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马鞍山路支行在2013年合马支授字第91130602号《授信协议》项下2013年6月9日至2014年6月8日期间最高额为12,000万元的债务提供担保。

  ④2013年6月,公司实际控制人杜应流先生及其夫人韩安云女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马鞍山路支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合同编号:2013年合马支保字第91130603号),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应流机械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马鞍山路支行在2013年合马支授字第91130603号《授信协议》项下2013年6月9日至2014年6月8日期间最高额为10,000万元的债务提供担保。

  ⑤2013年6月,公司实际控制人杜应流先生及其夫人韩安云女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马鞍山路支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合同编号:2013年合马支保字第91130604号),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应流铸业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马鞍山路支行在2013年合马支授字第91130604号《授信协议》项下2013年6月9日至2014年6月8日期间最高额为8,000万元的债务提供担保。

  ⑥2013年6月,公司实际控制人杜应流先生及其夫人韩安云女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马鞍山路支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合同编号:2013年合马支保字第91130605号),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应流铸造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马鞍山路支行在2013年合马支授字第91130605号《授信协议》项下2013年6月9日至2014年6月8日期间最高额为15,000万元的债务提供担保。

  ⑦2013年8月23日,公司控股股东霍山应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130741号),为应流股份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在2013年8月23日至2015年8月23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2亿元。

  ⑧2013年4月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杜应流先生及其夫人韩安云女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13)合银最保字第1373503A0059-d号),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应流铸造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在2013年4月1日至2014年4月1日期间的一系列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⑨2013年7月19日,应流股份与安徽兴泰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泰租赁”)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2013)兴租合字第0032号),约定应流股份向兴泰租赁融资租赁(以回租方式)数控落地镗铣床、数控双柱立车、焊接机器人3台设备,租赁期限为36个月,租金总额为2,369万元,概算金额为2000万元,年租息率为6.15%。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杜应流先生为发行人向兴泰租赁融资租赁设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购买股权

  2010年11月11日,应流有限与原控股股东应流香港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应流香港向应流有限转让其持有的应流铸造85.70%的股权,转让价格为2,046.90万美元。应流有限履行了本次关联交易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和审批程序,股权变更已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应付关联方款项

  2010年,本公司存在应付应流香港款项的情形,该款项为本公司收购其持有的应流铸造85.70%股权的价款,合计2,046.90万美元。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已支付1,150万美元,尚有896.90万美元(计5,938.00万元)未支付。2011年3月29日,本公司向应流香港支付完毕所有款项。

  除此之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应付关联方款项的情形,不存在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4)与关联自然人其他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薪酬,不存在关联自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均履行了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文件规定的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对发行人报告期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发表如下意见:“应流股份所有重大关联交易协议的签订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合同条款是公允、合理的,关联交易价格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应流股份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重大关联交易均已按照当时有效的公司章程和决策程序履行了相关批准手续。”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情况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应流投资,持有应流股份13,273.2130万股股份,占发行前总股本的41.4790%。实际控制人杜应流先生持有应流投资39.4858%的股权,间接持有应流股份5,241.0608万股股份,占发行前总股本的16.3783%。

  九、财务会计信息

  (一)简要合并会计报表

  1、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

  2、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

  3、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

  (二)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表

  单位:元

  ■

  (三)主要财务指标

  ■

  (四)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规模逐步扩大,资产总额不断增长,报告期公司资产构成及其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资产总额2011年末较2010年末增长了64,988.96万元,增幅为26.50%,主要系:2011年3月,公司新增三名股东,增加对公司投资23,700.00万元;2011年实现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扣除利润分配后增加股东权益7,923.46万元;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银行借款和应付票据分别增加24,203.82万元、6,751.50万元。

  公司资产总额2012年末较2011年末增长了21,752.41万元,增幅为7.01%,主要系:2012年实现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增加股东权益17,684.16万元;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银行借款、应付票据等负债净增加4,068.25万元。

  公司资产总额2013年6月末较2012年末增长了23,401.19万元,增幅为7.05%,主要系:2013年1-6月实现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增加股东权益9,076.93万元;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银行借款、应付票据等负债净增加14,324.26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与非流动资产的比例较为稳定,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超过流动资产的占比,符合行业固定资产投入比较大的特点。形成公司目前资产结构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为满足市场和客户需求、延伸产业链,提升了产品零件化、部件化和模块化制造能力,加强了客户与公司的粘合度,增强了公司竞争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010年末、2011年末、2012年末、2013年6月末,流动负债占公司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5.14%、71.68%、87.42%、90.16%,流动负债比重较大,与公司生产经营模式和报告期公司业务规模逐步扩大相适应。

  2、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与偿债有关的财务指标如下表:

  ■

  (1)公司2010年末、2011年末、2012年末、2013年6月末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有所波动,流动比率分别为0.72、0.86、0.65、0.66,速动比率分别为0.53、0.62、0.38、0.44。2012年末比2011年末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均有所下降,主要因为公司短期借款增加以及长期借款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所致。公司流动资产以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等项目为主,可回收变现能力较强,保证了公司报告期内短期借款等流动负债按时偿还。

  (2)公司为了发展需要,2011年进行了增资扩股,权益性资本增加,优化了公司资产负债结构。资产负债率(母公司)由2010年末的75.19%降低到2013年6月末的67.87%,资产负债率水平渐趋合理。

  (3)公司盈利水平较高,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由2010年的22,785.28万元增长到2012年的40,941.40万元。2010年度、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1-6月公司的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2.37倍、3.10倍、2.67倍、2.85倍,一直维持在较好水平,公司支付利息有可靠的保证,安全系数较高。

  3、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情况如下:

  ■

  公司周转能力指标与可比上市公司对比分析如下:

  ■

  注:大连重工于2011年12月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该公司资产业务规模发生重大变化,2011-2012年度未将其作为可比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高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1、公司与主要客户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销售业务均有确定的、可靠的订单和明确的货款支付方式,公司对应收账款规模控制良好,销售回款率较高。

  2、报告期内,公司的存货周转率保持较好水平,主要得益于公司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生产组织方式。

  4、盈利能力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

  公司主营业务突出,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收入,报告期主营业务收入总体上保持了较好的增长势头。其他业务收入占比较小,主要为原材料、铸造毛坯件、边角余料的销售。2011年度公司其他业务收入比2010年度增加4,234.56万元,增幅265.02%,主要系2011年度产品订单较多,受限于公司精加工能力,为满足对客户的交货时间要求,公司将部分毛坯铸件销售给具备加工能力的企业,经过加工后,公司购回加工后的产品所致;随着公司精加工能力增加,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成达产,此类业务将逐步减少。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持续较快增长,主要因为2009年以后全球经济逐渐回暖,特别是资源、能源市场需求增加,推动了泵、阀门及机械装备需求增加。公司加大了新产品开发和市场开拓力度,和主要客户之间战略合作关系更加紧密,艾默生、卡特彼勒等主要客户订单量增长较快,公司与居全球泵、阀门、机械装备行业领导地位的跨国公司一起,受益于北美、亚洲及其他新兴经济体等不同地区经济复苏和增长,各类产品销售良好,业务收入持续上升。

  (2)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应用领域分类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应用领域分类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

  单位:万元

  ■

  从产品收入应用领域分类构成来看,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石油天然气、清洁高效发电、工程和矿山机械三大领域。2010年度、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1-6月,三大业务领域收入占比合计分别为84.17%、78.72%、79.60%、74.55%,结构较为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高端设备零部件业务发展较好,使公司产品业务结构进一步优化,行业风险得到分散。

  公司制造技术和装备具有较高的灵活性,有较强的柔性制造能力,可以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时调整,充分发挥产能。

  (3)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区域分类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销售区域分类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在中国境内的销售收入有所波动,主要原因为:(1)2010年,国内核电等清洁高效发电行业发展较好,公司适时加大开拓国内核电业务领域市场,增加了国内业务收入。在国内清洁高效发电业务领域,主要新增了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电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沈阳鼓风机集团核电泵业有限公司等国内客户;(2)2011年,部分跨国公司(艾默生、卡特彼勒、博雷国际等)客户在中国境内公司的国内交货量增加,增加了本公司在境内的销售收入;(3)2012年,受国内核电站建设停顿的影响,公司国内核电业务大幅减少,使得境内的销售收入有所减少;(4)2013年1-6月,部分跨国公司客户在中国境内公司的国内交货量增加,增加了本公司在境内的销售收入。

  2010年-2012年,公司出口境外销售收入持续增长,从2010年度的50,047.34万元增长到2012年度的97,262.02万元。主要原因为:(1)公司主要客户卡特彼勒公司在全球工程机械10强中排名第一,其对公司产品卡车轮毂、后桥等关键零部件的采购量快速增长。(2)公司主要客户艾默生电气公司为全球流体控制行业领先企业,因石油天然气行业持续向好,其优势明显,业务保持增长,对公司产品阀门和泵等流体控制关键零部件的采购量保持良好增长。(3)公司主要客户泰科国际公司为世界顶级阀门、执行机构和相关流体控制产品的生产商。主要客户康里格为世界最主要的勘探设备顶部驱动钻井系统供应商,随着其在清洁高效发电设备和其他高端设备行业的业务增长,不断与公司扩大业务范围,对公司产品阀门和钻机顶驱等零部件的采购量不断增长。

  5、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有关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下转A2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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