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1-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47 证券简称:泰尔重工 公告编号:2014-01 转债代码:128001 转债简称:泰尔转债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泰尔转债”将于2014年1月9日按面值支付第一年利息,每10张“泰尔转债”(面值1,000元)利息为6.00元(含税)。 2、派发期间:2013年1月9日至2014年1月8日; 3、债权登记日:2014年1月8日 4、除息日:2014年1月9日 5、兑息日:2014年1月9日 6、下一年度票面利率:0.9% 7、本次“泰尔转债”付息期的债权登记日为2014年1月8日,凡在2014年1月8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的权利。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3年1月9日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泰尔转债”,债券代码:128001),根据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下称“募集说明书”) 和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下称“上市公告书”)的有关规定,现将“泰尔转债”2013年1月9日至2014年1月8日期间的付息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券基本情况 (一)债券简称:泰尔转债; (二)债券代码:128001; (三)债券发行和上市量:32,000万元; (四)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五)上市时间:2013年1月28日; (六)债券期限:本可转债存续期限为5年,即2013年1月9日至2018年1月8日; (七)票面利率:第一年为0.6%,第二年为0.9%,第三年为1.2%,第四年为1.6%,第五年为2.0%; (八)付息的期间和方式 1、本次是泰尔转债第一年付息,期间为2013年1月9日至2014年1月8日,转债票面利率为0.6%。 2、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即2013年1月9日),每年付息一次。在可转债存续期间,第一次付息日为2014年1月9日,以后每年的1月9日为当年的付息日;付息日前一个交易日(即1月8日)为付息登记日,只有在付息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可转债持有人才有权获得当年的利息。 年利息计算公式为:In=b*in,其中: In:指年支付的利息额 b:指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n:指年利率 (九)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担保情况: 本次可转债采用股份质押和保证的担保方式,出质人邰正彪将其合法拥有的公司股票作为质押资产进行质押,邰正彪及其配偶黄春燕为本次发行可转债提供连带保证责任,保证范围为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100%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保证的受益人为全体债券持有人,以保障本次可转债的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 投资者一经通过认购或者购买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即视同认可并接受本次可转债的担保方式,授权民生证券作为代理人代为行使担保权益。民生证券代表全体债券持有人以质权人代理人身份与出质人于2012年3月19日签署了《股份质押合同》。 (十二)信用级别及其调整情况: 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信用级别评为AA,并于2013年4月20日对公司发行的“泰尔转债”进行了跟踪信用评级,出具了《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3.2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2013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评级报告维持“泰尔转债” AA的债项信用等级。 二、本次债券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期“泰尔转债”付息方案为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一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13年1月9至2014年1月8日,票面利率为0.6%,本付息年度“泰尔转债”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14年1月8日,每10张 “泰尔转债”(面值1,000元)利息为6.00元(含税)。对于持有“泰尔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公司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4.80元;对于持有“泰尔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5.40元;对于持有“泰尔转债”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6.00元。 三、债券付息的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兑息日 根据《募集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规定,本次可转债付息的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兑息日如下: 1、债权登记日为2014年1月8日(星期三); 2、除息日为2014年1月9日(星期四); 3、兑息日为2014年1月9日(星期四); 4、付息资金到帐日为 2014年1月9日(星期四)。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截至2014年1月8日(星期三)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泰尔转债”持有人。 五、债券付息方法 公司将按规定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理支付“泰尔转债”的利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划付用于支付利息的资金。债券持有人可自兑息日起向其指定的结算参与人营业部领取利息。在付息的权益登记日前(包括付息的权益记日)转换成股票的可转债不享受当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 六、联系方式 咨询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超山路669号 咨询联系人:董吴霞 许岭 联系电话:0555-2202118 传真电话:0555-2202118 七、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付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一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347 证券简称:泰尔重工 公告编号:2014-02 转债代码:128001 转债简称:泰尔转债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第四季度 “泰尔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13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份变动的原因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668号)核准,公司于2013年1月9日公开发行了32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2,000.00万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2,000.00万元,扣除承销费、登记费等发行费用1,651.2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0,348.80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月16日出具的天健验〔2013〕5-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3]37号”文同意,公司3.2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3年1月2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泰尔转债”,债券代码“128001”。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泰尔转债”于2013年7月15日进入转股期,有关事宜详见2013年7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泰尔转债”实施转股事宜的公告》。 二、2013年第四季度“泰尔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2013年第四季度最后一个交易日2013年12月31日收盘,“泰尔转债”尚有319,999,000元在挂牌交易,公司总股本为187,200,117股。2013年第四季度无可转债转股,公司股份变动情况见下表: 单位:股
三、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股东持股及可转债持有人情况 1、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2、截至12月31日泰尔转债(128001)前10名持有人情况
四、咨询事项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 话:0555-2202118 传 真:0555-2202118 五、备查文件 1、截至2013年12月31日“泰尔重工”股本结构表及股东名册(前100名)。 2、截至2013年12月31日“泰尔转债”股本结构表及股东名册(前100名)。 特此公告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一月二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