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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1-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27 证券简称:新民科技 公告编号:2014-001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3年12月13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对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该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一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127 证券简称:新民科技 公告编号:2014-002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更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1月2日,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审计机构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的函》,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关于印发<财政部、工商总局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的规定,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复,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已完成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转制工作,并更名为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根据规定,转制后的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继续履行原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合同。本次转制更名不涉及主体资格变更,不属于更换或者重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一月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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