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上交所修订债券交易实施细则 2014-01-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徐婧婧
上海证券交易所近日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进行了修订,增加了一款内容。 根据修订内容,增加的一款为:“在上交所上市的跟踪债券指数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比照债券进行回购交易,申报单位为份,申报数量为100份或其整数倍,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超过10万份。具体事宜由本所另行规定。”(徐婧婧)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