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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14-001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社会公众股份方案实施完成的公告 2014-01-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于2013年1月8日经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3年1月17日公司公告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报告书》(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2013-003号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股份回购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1、回购方案简介 1、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 2、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以及资金来源 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1.8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3、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和使用资金限额 公司及董事会根据对公司股权价值的判断,以及参考公司股价走势,确定公司本次回购社会公众股的价格为不超过8.5元/股。 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送股、转增股本或现金分红,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201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362,190,000股,扣除已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332,600股,即以股本361,857,4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5月29日。依据相关规定,自2013年5月29日起,回购社会公众股的价格由不超过8.5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5.60元/股。 4、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份。 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股份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和每股净资产值,在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8.5元/股的条件下,预计可回购2,117.64万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以回购资金最高限额1.8亿元人民币及最高回购价格8.5元/股计算,预计公司可回购股份2,117.64万股,回购股份比例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5.85%,具体回购股份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占本公司已发行的总股本的数量为准。 因实施2012年度权益分派,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变动如下: 截止2013年5月31日,公司回购股份数量为332,600股,支付总金额约为281.13万元。回购资金最高限额1.8亿元人民币,已使用281.13万元,剩余可使用金额17,718.87万元。以17,718.87万元人民币及最高回购价格5.6元/股计算,预计公司可回购股份3,164,08万股,公司共预计可回购股份3,197.34万股,回购股份比例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5.8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5、回购股份的期限 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13年1月8日至2014年1月7日),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二、回购实施情况 截止2014年1月7日,公司回购股份数量为332,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6 %,成交的最高价为8.49元/股(调整后为5.59元/股),最低价为8.34元/股(调整后为5.49元/股),支付总金额约为281.13万元(含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由542,353,700股减少至542,021,100股。详见下表: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回购股份注销手续,以及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一月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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