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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4-01-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印股份")于2014年1月3日以电子邮件、书面传真及电话通知方式发出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2014年1月6日上午10时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际出席七名。会议由董事长邵建明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讨论并通过了以下内容和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海印股份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方案的议案》。 2013年5月16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及2013年6月3日召开的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海印股份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海印股份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2013年9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海印股份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方案的议案》,拟通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海印股份信托受益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称"专项计划"),融资目标和融资金额为16亿元,公司以旗下15个商业物业(商业物业的具体范围最终以专项计划说明书确定的范围为准)的经营收益作为主要还款来源并提供质押担保。 为有效推进前述融资计划,公司根据有关实际情况,现拟对专项计划原定方案作出如下调整: 公司的融资目标和融资金额由16亿元调整为15亿元,公司以旗下14个商业物业(商业物业的具体范围最终以专项计划说明书确定的范围为准)的经营收益作为主要还款来源并提供质押担保。 专项计划拟募集资金及资产支持证券优先/次级分层结构相应调整。拟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其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不超过14亿元,由符合资格的投资者认购;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不超过1亿元,由公司全额认购。 公司将根据调整后的专项计划有关方案安排签署所需的必要文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货币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加强对海印股份信托受益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所涉及的各商业物业经营收益款项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满足专项计划对资金管控的要求,公司制定了《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货币资金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货币资金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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