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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2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1-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4年1月7日(星期二)上午9:00。 2、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99号本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傅利泉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62,130,64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7.77%,其中傅利泉先生、朱江明先生为议案一的交易对手方,陈爱玲女士为傅利泉先生的配偶,回避议案一的表决,议案一的无关联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共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9,567,13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2%。公司部分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浙江宏睿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傅利泉先生、朱江明先生为本议案的交易对手方,陈爱玲女士为傅利泉先生的配偶,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9,567,138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已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核后无异议,可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审议时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逐个表决,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何超先生、王泽霞女士、何沛中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何超先生:获得投票数为662,130,641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王泽霞女士:获得投票数为662,130,641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何沛中先生:获得投票数为662,130,641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署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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