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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1-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0751 股票简称:*ST锌业 公告编号:2014-003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6月27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决定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近日,公司收到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的函》,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关于印发<财政部、工商总局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的规定,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复,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已完成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转制工作,并更名为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根据规定,转制后的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继续履行原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合同。本次转制更名不涉及主体资格变更,不属于更换或者重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因此,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名称变更为"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不属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特此公告。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月7日
股票代码:000751 股票简称:*ST锌业 公告编号:2013-004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锌业股份"或"公司")2010年、2011年、2012年连续三年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4.1.1条、14.1.2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自2013年5月8日起暂停上市。现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13年1月31日,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葫芦岛中院") 裁定受理公司重整一案并于2013年2月5日指定公司清算组为管理人。葫芦岛中院于2013年12月5日作出(2013)葫民二破字第00001-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2013年12月31日,葫芦岛中院作出(2013)葫民二破字第00001-7号《民事裁定书》,确认《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目前,公司董事会及经营层加强生产经营管理,积极推进公司品牌战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公司生产经营平稳,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存在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规定的原因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月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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