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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1-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浙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1月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根据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签署的代理销售协议,浙商银行自2014年1月13日起开始代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具体基金如下表:
2.需要提示事项 2.1、投资者在浙商银行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办理规则请遵循浙商银行的相关业务规定。 2.2、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ncfund.com.cn)的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2.3、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宜 (1)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27 网址:www.czbank.com (2)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19-8866 网址:www.ncfund.com.cn 3.风险提示 新华基金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公司充分重视投资者教育工作,以保障投资者利益为己任,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正确认识投资基金所存在的风险,慎重考虑、谨慎决策,做理性的基金投资者,享受长期投资理财的快乐!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月8日
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关于增加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1月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根据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签署的代理销售协议,农业银行自2014年1月10日起开始代理本公司旗下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基金简称:新华惠鑫分级债券A,基金代码:164303)的销售业务。 2.需要提示事项 3.1、投资者在农业银行办理该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办理规则请遵循农业银行的相关业务规定。 3.2、投资者欲了解该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ncfund.com.cn)的该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3.3、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宜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2)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19-8866 网址:www.ncfund.com.cn 6.风险提示 新华基金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公司充分重视投资者教育工作,以保障投资者利益为己任,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正确认识投资基金所存在的风险,慎重考虑、谨慎决策,做理性的基金投资者,享受长期投资理财的快乐!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月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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