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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2014-01-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1、江苏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赛康”或“发行人”)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3年12月13日修订)(以下简称“《承销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2013年11月30日发布)(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下称“协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2013年12月27号发布)(以下简称“《业务规范》”)的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并拟在创业板上市,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13年修订),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 2、根据《指导意见》的要求,本次发行在原有股东转让、网下发行比例、回拨机制、网下配售机制、网上投资者股票市值要求等方面与《指导意见》生效前新股发行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3、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保荐人(主承销商)” 或“中金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江苏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审慎进行投资决策。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的规定,发行人为医药制造业(分类代码为C27),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创业板医药制造业行业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72.99元/股对应的2012年摊薄后市盈率为67.00倍(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2年净利润计算),高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创业板医药制造业加权平均静态市盈率55.31倍(截至2014年1月7日),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关于发行定价的考虑因素请见本公告“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依据”之(四)。本次发行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水平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2、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5,546.60万股,其中新股数量为1,186.25万股,公司控股股东南京奥赛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奥赛康”)转让老股数量为4,360.35万股。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量为79,354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72.99元/股、发行新股1,186.25万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量为86,584万元,扣除发行人应承担的发行费用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79,355万元。按照4,360.35万股的老股转让股数计算的预计老股转让资金为318,262万元。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老股转让的所得资金不归发行人所有。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奥赛康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7,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其中新股发行不超过2,000万股、控股股东老股转让不超过5,000万股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655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分别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和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本次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奥赛康”,申购代码为“300361”,该申购简称及申购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网下申购与网上申购。 3、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5,546.60万股,其中新股数量为1,186.25万股,公司控股股东南京奥赛康转让老股数量为4,360.35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3,33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04%;网上初始发行2,216.6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9.96%。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4年1月7日(T-3日)完成。去除无效申购后,参与网下初步询价申购的网下投资者为361家,申购总量为265,665万股。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及市场情况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2.99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63.42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2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67.00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2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5、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量将为86,584万元(包含新股发行部分的发行费用),募集资金的使用等相关情况已于2014年1月2日在《江苏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意向书全文可在中国证监会五家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查询。 6、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将不能参与网上发行。若配售对象同时参与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的,网上发行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7、回拨安排:本次发行网下和网上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用将根据网上初步认购倍数来确定。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在T日网上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参与网下发行的网下投资者认购。 (2)在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认购倍数超过50倍、低于100倍(含)的,应当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初步认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 (3)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将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2014年1月14日(T+2日)《江苏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 8、网下发行重要事项: (1)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下申购。网下申购阶段,每个网下投资者提交的申购股数不得少于其初步询价阶段提交的各档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总和(简称为“入围申购量”),也不得超过入围申购量的200%,且不得超过3,330万股。申购数量变动最小单位即"申购单位"设定为5万股,即网下投资者的申购数量下限为其入围申购量,且申购数量超过入围申购量的,超出部分必须是5万股的整数倍。 (2)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对有效报价投资者进行合规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与上述有效报价投资者联系,上述网下投资者应于2014年1月10日(T日)12:00前,将《关于网下投资者符合获得配售江苏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承诺函》传真至010-65058117并拨打咨询电话010-65057886予以确认。未及时提供承诺函并通过咨询电话予以确认的,其申购无效。 (3)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时间为:2014年1月10日(T日,周五)9:30-15:00。有效报价投资者应在申购时间内,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保荐人(主承销商)规定的其他信息。申购单一经录入,不得修改。 (4)本次网下发行缴款时间为:2014年1月10日8:30-15:00。有效报价投资者应当及时、足额向中国证券结算登记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划付申购款,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附后(或登录“http://www.chinaclear.cn-法律规则-业务规则-清算与交收-深圳市场”查询)。有效报价投资者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申购资金的资金明细账户及新股代码,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300361”。 申购款有效到账时间为2014年1月10日(T日,周五)当日8:30-15:00,T日8:30之前到账及T日15:00之后到账的均为无效申购。请有效报价投资者注意资金到账时间。 (5)有效报价投资者应当使用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银行账户划付申购资金,并应当保证在最终资金划付时点有足额资金用于新股申购。网下投资者划付申购资金应于同一银行系统内划付,不得跨行支付。 有效报价投资者划出申购资金的账户与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登记备案的资金账户不一致、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的,其新股申购全部无效。 (6)不同网下投资者共用银行账户时,应于发出申购资金划付指令后与托管银行进行有效确认,督促托管银行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实际划拨资金的有效报价投资者名单。若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没有包括在名单中的网下投资者的申购无效;若托管银行未能及时提供名单,且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则共用银行账户的网下投资者的申购全部无效。有效报价投资者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为其网下配售申购余款退款的指定收款账户。 (7)在划拨申购资金当日,网下投资者可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资金到账情况。共用备案账户的网下投资者若无法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资金到账情况,应及时与托管银行确认。因网下投资者未能按照上述规定确认其申购资金足额到账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8)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报价投资者名单确认最终有效申购,对于提交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者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网下投资者,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违约情况将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9)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根据《江苏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所确定的配售原则进行配售。2014年1月14日(T+2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公告《江苏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配售结果公告》,披露本次网下发行的配售结果。 (10)网下投资者的获配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9、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1)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4年1月10日(T日)9:15-11:30、13:00-15:00。 (2)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2014年1月8日(T-2日)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超过500股必须为500股的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22,000股。 (3)以下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①参与了本次网下初步询价的投资者;②无市值的证券账户;③合并市值小于1万元的证券账户;④不合格、休眠、注销的证券账户及法律、法规禁止者。 (4)投资者在进行申购委托前需足额缴款,投资者申购量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对于申购量超过网上申购上限22,000股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5)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以该投资者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被自动撤销。 10、本次发行中,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可重新启动发行安排等事宜: (1)网下投资者在既定的网下发售比例内有效申购不足需要中止发行的; (2)网上申购不足向网下回拨后仍然申购不足需要中止发行的。 11、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仔细阅读登载于中国证监会五家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上的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 12、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依据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报价时间为2014年1月3日(T-5日)至2014年1月7日(T-3日)9:30至15:00。截至2014年1月7日(T-3日)下午15:00,去除无效申购后,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共收到并确认361家网下投资者的初步询价申报信息。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及市场情况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72.99元/股,具体分析如下: (一)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截至2014年1月7日下午15:00时,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共收到374个网下投资者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上述初步询价申报中因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的备案信息显示新增待配号、账号变更、新增资料错误、变更资料错误等原因,确认为无效申购报价的网下投资者13家。去除上述无效申购报价,初步询价申购的网下投资者为361家,报价区间为23.50-87.41元,申购总量为265,665万股。网下投资者具体报价情况请见附表1,各价位上报价情况、累计申购总量及对应的占比统计请见附表2。 (二)剔除最高报价情况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过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充分考虑了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每个申报价格对应的市盈率及不同价格对应的发行结构等因素,决定将申报价格为73.88元及以上的予以剔除,占本次发行累计拟申购总量的12.23%。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分类别的申报情况如下: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本次网下投资者报价中位数为61.05元,加权平均价格为58.81元。公募基金报价的中位数为62.00元,加权平均价格为61.92元。 (三)与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对比分析 发行人主营业务是消化类、抗肿瘤类及其他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中金公司研究部出具的投资价值研究报告,从细分行业看,发行人与恒瑞医药、华东医药、恩华药业、海思科及信立泰等五家上市公司业务具有一定相似度。截至2014年1月7日收盘,可比公司2012年平均市盈率为49.01倍。
(四)发行价格确定过程 根据以上统计,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了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及市场情况等因素,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72.99元/股,对应的2012年摊薄后市盈率为67.00倍(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2年净利润计算),高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创业板医药制造业加权平均静态市盈率55.31倍(截至2014年1月7日),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主要原因如下: 1、发行人具有较强的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地位:发行人是全国最大的PPI注射剂生产企业之一,2012年和2013年1-9月发行人在国内的注射用PPI市场中的市场份额均排名第一,市场份额已从2012年底的23.59%提升至2013年1-9月的25.06%;同时发行人也是全国抗肿瘤药品种最多的公司之一,在消化和抗肿瘤领域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发行人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全国医药工业百强企业,并荣获中国医药工业信息中心评选的“2011年中国医药工业最具投资价值企业(非上市)”。 2、发行人具有良好的成长性:发行人近年来保持稳定持续增长,业绩增速高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根据2014年1月2日披露的《江苏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发行人2010年至2012年营业收入的年复合增长率为58.38%,2013年1-9月份营业收入199,417万元,同比增长33.62%;2010年至2012年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年复合增长率为61.11%,2013年1-9月份达到26,657万元,同比增长39.11%。
3、发行人拥有丰富的产品储备和持续的研发创新能力:发行人现拥有消化类、抗肿瘤类领域的37个品种、67个规格的化学药物注射剂产品,其中注射用奥美拉唑钠、注射用兰索拉唑、注射用奈达铂、注射用右丙亚胺等在同类品种中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和市场影响力。发行人2011年至2013年连续三年被评为“中国医药研发产品线最佳工业企业”,于2012年被中国医药研究总院、中国医药工业信息中心联合评为“2012创新力十强企业”。发行人目前进行自主研发的主要在研项目有25个,其中18个已经申报至国家药监局,包括埃索美拉唑钠及冻干粉针剂、雷贝拉唑钠及冻干粉针剂等产品。 4、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创业板医药制造业(证监会行业分类C27)加权平均滚动市盈率为54.04倍(截至2014年1月7日),发行人所处细分领域创业板化学制剂行业(巨潮行业分类C060202)加权平均滚动市盈率为69.48倍(截至2014年1月7日)。考虑到招股意向书中预计发行人2013年全年实现净利润较2012年增长40%-50%,从滚动市盈率的角度来看,发行价对应的估值水平较为合理。 (五)有效报价投资者 网下投资者所申报价格不低于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确定的发行价格,且符合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它条件的报价为有效报价。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的有效报价区间为72.99-73.80元,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为19家,其对应的入围申购总量为8,160万股。有效报价投资者名单及入围申购量如下:
(六)预计募集资金量和老股转让资金量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量为79,354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72.99元/股、发行新股1,186.25万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量为86,584万元,扣除发行人应承担的发行费用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79,355万元,将全部投资于公司的主营业务。所有募集资金将存入募集资金专户,保荐人(主承销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将与发行人一起对全部募集资金进行三方监管。 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发行人承诺:不进行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不用于开展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等,不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不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人不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不利用募投项目获得不正当利益。 按72.99元/股的发行价格和4,360.35万股的老股转让股数计算,本次预计老股转让资金为318,262万元,扣除承销费用后转交给控股股东南京奥赛康。发行人将不会获得老股转让部分所得资金。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5,546.60万股,其中新股发行1,186.25万股、控股股东南京奥赛康老股转让4,360.35万股。 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3,33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04%;网上初始发行2,216.6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9.96%。 (三)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72.99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63.42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2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67.00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2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四)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注1: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注2: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五)拟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网下发行 (一)参与对象 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确认,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为19家,其对应的入围申购总量为8,160万股。参与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有效报价对应的入围申购量。 (二)网下申购 1、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下申购。网下申购阶段,每个网下投资者提交的申购股数不得少于其入围申购量,也不得超过入围申购量的200%,且不得超过3,330万股。申购数量变动最小单位即"申购单位"设定为5万股,即网下投资者的申购数量下限为其入围申购量,且申购数量超过入围申购量的,超出部分必须是5万股的整数倍。 2、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时间为:2014年1月10日(T日,周五)9:30-15:00;网下缴款时间为:2014年1月10日8:30-15:00。有效报价投资者必须足额、及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划付申购资金。 (1)申购资金=发行价格×网下申购数量 (2)网下投资者应使用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备案的银行账户划付申购资金。网下投资者划付申购资金应于同一银行系统内划付,不得跨行支付。 (3)网下投资者应确保资金在T日当日8:30-15:00到达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该日8:30-15:00以外到账的均为无效申购。请有效报价投资者注意资金到账时间。 (4)网下投资者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一旦提交申购,即被视为向保荐人(主承销商)发出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5)有效报价投资者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申购资金的资金明细账户及新股代码,本次网下申购划款备注栏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300361”。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如下:
注:以上账户信息如有更新以中国结算网站公布信息为准。可登录“http://www.chinaclear.cn-法律规则-业务规则-清算与交收-深圳市场”查询。 3、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的有效报价投资者名单确认最终有效申购,若有效报价投资者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违约情况将报送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三)网下配售原则 1、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对参与申购的网下投资者进行分类,同一类投资者将获得相同的配售比例,投资者的分类标准为: (1)O类投资者: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由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为O类投资者。 (2)A类及B类投资者:除O类投资者外,拥有良好的历史申购情况、有长期持股意愿、且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及发行人有长期业务合作关系(积极参与保荐人(主承销商)以往项目,在保荐人(主承销商)以往项目中发挥较强研究定价能力,或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及发行人有战略合作关系等)的投资者为A类及B类投资者。其中: a) A类投资者(配售比例为Pa):为符合上述条件的大型的保险机构投资者、企业、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及私募类型投资者; b) B类投资者(配售比例为Pb):为符合上述条件的其它类型投资者。 (3)C类投资者(配售比例为Pc):所有不属于O类、A类及B类的网下投资者为C类投资者。 2、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最终网下申购情况确定各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其中: (1)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首先安排不低于本次网下发行股票数量的40%优先向O类投资者进行配售。如果该类投资者有效申购不足40%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向其全额配售,剩余部分可向其他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进行配售; (2)向O类投资者进行配售后,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向A类、B类及C类投资者配售,并确保A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不低于B类投资者,B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不低于C类投资者,即Pa≥Pb≥Pc; (3)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保证提供有效报价的O类投资者的总配售比例不低于其他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的总配售比例(总配售比例指该类网下投资者获得配售的合计股份数量与其合计有效申购数量之比); (4)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以上标准得出各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并最终计算出各投资者的配售股数。 (四)多余款项退回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2014年1月10日(T日)15:00后对网下投资者划付的申购资金按《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13年修订)的规定进行有效性检查,并于2014年1月13日(T+1日)自动将多余或无效资金退至网下投资者备案账户。退款情况包括:网下投资者划付金额大于当日应付申购金额,将多划款退回;网下投资者划付金额小于当日应付申购金额,将全部来款退回;网下投资者本次无申购资格,当日划付的金额无效,将全部来款退回。 2014年1月13日(T+1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供的网下配售结果,计算各网下投资者实际应付的认购金额,并将网下投资者T日划付的有效申购资金减去认购金额后的余额于2014年1月14日(T+2日)9:00前,以电子指令方式通过相应的结算银行退至其备案账户。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4年1月14日(T+2日)刊登《江苏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配售结果公告》,披露本次网下发行配售结果。上述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参与网下发行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最终获配通知。 (五)其他重要事项 1、网下发行股份锁定期:网下投资者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获配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2、验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于2014年1月10日(T日)对网下投资者的网下发行申购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3、律师见证: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发行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4、违约处理:如果可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投资者未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5、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醒:若网下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在本次网下发行后达到发行人总股本的5%以上(含5%),需自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四、网上发行 (一)申购方式 本次网上发行采取网上投资者按市值申购的发行方式,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在指定的时间内发行。 (二)网上投资者 拥有深交所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并开通创业板交易功能的投资者(以2014年1月8日,T-2日日终前为准)均可参加网上申购,但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及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若网下投资者同时参与网下申购和网上申购的,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三)深圳市场市值计算规则 网上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网上投资者为单位进行计算。网上投资者的同一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网上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值并参与申购。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 网上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市值为其2014年1月8日(T-2日)日终持有的市值。非限售A股股份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网上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2014年1月8日(T-2日)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 (四)市值申购规则 1、网上投资者可根据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使用所持深圳市场证券账户申购本次网上发行股票。 2、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网上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 3、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22,000股。网上投资者在进行申购委托前需足额缴款,投资者申购量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对于申购量超过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的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4、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 5、网上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以该投资者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 6、本次网上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被自动撤销。 7、不合格、休眠、注销和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新股申购,上述账户参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作无效处理。 8、本次网上发行申购委托前,网上投资者应把申购款全额存入其在证券公司开立的资金账户。申购时间内,网上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申购配号根据实际有效申购进行,每一有效申购单位配一个号,对所有有效申购单位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 (五)申购程序 1、2014年1月8日(T-2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计算该日所有深圳市场证券账户的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及可申购额度,并于2014年1月9日(T-1日)将可申购额度向各证券公司发送。 2、2014年1月10日(T日),投资者根据其持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09:15-11:30、13:00-15:00)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并根据本公告规定的发行价格以及申购数量足额缴纳申购款。如投资者缴纳的申购款不足,证券公司不得接受相关申购委托。 3、2014年1月13日(T+1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实际到账的新股申购资金确认有效申购总量,按每申购单位配一个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先后顺序连续配号,直到最后一笔有效申购,并按以下方法配售新股: (1)如有效申购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量,不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新股。 (2)如有效申购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回拨后,如有),则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一个申购单位新股。 4、若有效申购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回拨后,如有),2014年1月14日(T+2日),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2014年1月15日(T+3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布中签结果。 5、2014年1月15日(T+3日),各证券公司将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返还给网上投资者。 6、2014年1月13日(T+1日)至2014年1月15日(T+3日)的前一自然日,申购冻结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划入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 五、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网下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向投资者网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1、发行人:江苏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庆财 住所:南京江宁科学园科建路699号 电话:025-5229 2222 联系人:任彩霞 2、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 号国贸大厦2 座27 层及28 层 法定代表人:金立群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6505 7886 传真:010-6505 8117 发行人:江苏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2014年1月9日 附表1: 网下投资者初步询价申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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