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14-002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2014-01-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的通知: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3年12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表决方式:采取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月8日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月7日-2014年1月8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月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月7日下午15:00至1月8日下午15:00。 5、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金澳国际大厦写字楼12层会议室。 6、主持人:黄松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参加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28人,代表股份271,463,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455,625,000股的59.5805%。其中: 1、现场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12人,代表股份271,366,54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455,625,000股的59.5592%;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97,05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455,625,000股的0.0213%。 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松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亲自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与网络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票270,709,944股,占出席会议回避表决后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1%;反对票6,384股,占出席会议回避表决后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弃权票1,400股,占出席会议回避表决后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2、《关于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71,46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杜若岩、宗爱华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一月九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