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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2014-01-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良信电器”)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2013]第95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监会令[2013]42号)(以下简称“《意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3]44号)的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13年修订)。 根据《意见》的要求,本次发行在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自主配售、老股转让、基于市值的网上申购、网上及网下发行比例、股票配售原则及方式、有效报价的确定方式、回拨机制等方面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同时日刊登的《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重要提示 1、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良信电器”或“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2,154万股,公司股东可公开发售股份不超过670万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不超过2,154万股(下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663号文核准。良信电器的股票代码为002706,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发行及网上发行。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同时进行。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东吴证券”)将分别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和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本次发行。本次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良信电器”,申购代码为“002706”,该申购简称及申购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 3、本次发行网下初始发行量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60%,按照发行股数2,154万股计算为1,292.4万股;网上初始发行量不高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按照发行股数2,154万股计算为861.6万股。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回拨前网下、网上发行量调整为:网下发行量为1,723.2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80%;网上发行量为430.8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此次发行全部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4年1月7日完成。去掉3家无效申购后,网下初步询价申购的投资者为435家,申购总量为269,917.2万股。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经过协商一致决定将报价为19.20元及以上的申购报价剔除,对应剔除的申购量为217,166.8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申购总量的80.46%。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5、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和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一致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9.10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及有效报价情况为: (1)18.48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2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24.64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2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3)良信电器发行价格19.10元/股对应的2012年扣非后摊薄后市盈率为24.64倍,低于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26.79倍,高于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21.66倍。主要原因是C38中上市公司众多,其中部分日用家电行业由于规模较大,已进入成熟期,所以市场估值不高。发行人产品主要为终端电器产品、配电电器产品以及控制电器产品,在不考虑国际大型跨国企业集团的情况下,多数内资企业普遍规模不大,市场占有率不高,处于较快增长阶段,存在一定的成长性估值溢价。 (4)截至2014年1月8日,同行业可比公司最新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8.13倍,高于发行价格19.10元/股对应的2012年扣非后摊薄后市盈率为24.64倍。 主要可比公司估值情况(以20日均价计)
数据来源:wind,截至2014年01月08日 6、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初步询价中报价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报价为有效报价,根据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的规则,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本次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17家,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数量之和为5,363.20万股。 7、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4年1月10日(T日)15:00 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及网下发行初步中签率来确定。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下向网上回拨 如果网上投资者初步认购倍数在50倍以上但低于100倍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即430.8万股;网上投资者初步认购倍数在100倍以上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即861.6万股。 网下投资者申购数量低于网下初始发行量的,不得向网上进行回拨。初始的网下配售部分认购不足的,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不向网上回拨股票。 (2)网上向网下回拨 网上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认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网下配售原则进行配售;网下配售后仍然认购不足的,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若发生回拨情况,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2014年1月14日(T+2日)公布的《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中公告相关回拨事宜。 8、网下发行重要事项 (1)在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初步询价中报价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报价为有效报价,根据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的规则,本次有效报价投资者的数量为17家,具体名单见本公告“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依据”。有效报价投资者应按初步询价报价时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参与网下申购,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与申购数量的乘积全额缴纳申购款。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对有效报价投资者中除常规类投资者(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管理的产品)以外的其它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进行合规核查,有效报价投资者应于2014年1月9日(T-1日)17:00前,将本公告后所列附表2中的核查文件盖章或签字后的扫描电子版文件发送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电子邮箱scs1@dwzq.com.cn、scs2@dwzq.com.cn并电话确认,联系电话等联系方式见后。未及时提供核查文件的,其新股申购无效。 (3)参与网下发行的有效报价投资者应于2014年1月10日(T日)9:30 -15:00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申购单一经录入,不得修改。 (4)本次网下发行缴款时间:2014年1月10日(T日)9:30-15:00。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投资者应足额、及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划付申购款,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附后(或登录“http://www.chinaclear.cn-法律规则-业务规则-清算与交收-深圳市场”查询)。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投资者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申购资金的资金明细账户及新股代码,本次网下申购划款备注栏的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002706”。 申购款有效到账时间为2014年1月10日(T日)当日15:00之前,该日15:00之后到账的均为无效申购。提请有效报价投资者注意资金到账时间。 (5)有效报价投资者应当使用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银行账户划付申购资金,并应当保证在最终资金划付时点有足额资金用于新股申购。如果有效报价投资者备案的银行账户属于结算银行账户,则其划付申购资金应于同一银行系统内划付,不得跨行支付。如投资者报备账户为非结算银行账户,则资金应划付至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的网下发行专户。 有效报价投资者划出申购资金的账户与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登记备案的资金账户不一致、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的,其新股申购全部无效。 (6)不同有效报价投资者共用银行账户的,由托管银行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实际划拨资金的有效报价投资者名单,若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没有包括在名单中的有效报价投资者的新股申购无效;若托管银行未能及时提供名单,且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则共用银行账户的有效报价投资者的新股申购全部无效。 有效报价投资者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为其网下配售申购余款退款的指定收款账户。 (7)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报价投资者名单确认最终有效申购,对于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报价时拟申购量,或者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投资者,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2014年1月14日(T+2)公布的《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送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8)有效报价投资者获配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9、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1)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4年1月10日(T日)9:15-11:30、13:00-15:00。 (2)持有一定数量非限售股份的投资者才能参与网上申购。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2014年1月8日(T-2日)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格的乘积计算。投资者的同一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网上配售应综合考虑投资者持有非限售股份的市值及申购资金量,进行配号、抽签。若有效报价对象同时参与网下发行申购和网上发行申购的,网上发行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3)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按照不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的原则计算,本次网上申购数量上限为8,500股。 (4)持有深市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均可参加网上申购,但以下账户除外: 1)参与本次网下初步询价的投资者; 2)无市值的证券账户; 3)合并市值小于1万元的证券账户; 4)不合格、休眠、注销的证券账户及法律、法规禁止者。 (5)投资者在进行申购委托前需足额缴款,投资者申购量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对于申购量超过网上申购上限8,500股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6)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或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首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无效申购。 10、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股票发行的一般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2014年1月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的《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全文等相关资料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查询。 11、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 义 在本公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依据 1、初步询价申报情况 在2014年1月3日至2014年1月7日的初步询价期间,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网下投资者发出邀请。截至2014年1月7日15:00,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共收到438家投资者的初步询价申报信息,报价区间为9.89元--38.40元,申购数量为271,334万股。 2、去除无效申购后初步询价有关情况 截至2014年1月7日下午15:00时,上述初步询价申报中投资者因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的备案信息显示新增待配号、账号变更、新增资料错误、变更资料错误等登记备案工作未完成情况等原因,确认为无效申购的报价3家,无效的申购总量1,416.8万股。去除上述无效申购报价,初步询价申购的投资者为435家,申购总量为269,917.2万股。具体报价情况请见附表1。 3、剔除最高报价有关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经过协商一致决定将报价为19.20元及以上的申购报价剔除,对应剔除的申购量为217,166.8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申购总量的80.46%。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为18.05元,加权平均数为17.51元,公募基金报价的中位数为18.00元,公募基金报价的加权平均数为16.74元。 4、有效报价和发行价格确定过程 (1)发行价格的确定过程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最高报价后的剩余报价及申购情况,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有效募集资金需求、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9.10元/股。 (2)有效报价投资者确定过程 报价未被剔除且不低于发行价格的为有效报价,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申报价格从高到低排列,同档报价时间优先、申购数量优先的原则,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为17家,对应的有效申购数量之和为5,363.20万股。
注:序号4和7为同一投资者,故有效报价投资者为17家。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2、发行数量的确定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154万股。其中,回拨前网下发行量为1,723.2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80%;本次网上发行量为430.8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3、发行价格及市盈率 本次发行价格为19.10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及有效报价情况为: (1)18.48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2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24.64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2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4、募集资金总额 按照发行价格和发行股份数量,本次发行预计的募集资金总额为41,141.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7,600.316万元,略低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37,612万元。 5、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注:(1)T日为发行申购日。 (2)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3)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四、网下发行 1、参与对象 本次发行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有效报价投资者确认原则确认的有效报价的投资者为17家,对应有效申购数量之和为5,363.20万股。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可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 2、网下申购 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投资者必须足额、及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划付申购资金。 (1)申购资金=发行价格×有效申购数量; (2)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申购数量应为初步询价中的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 (3)有效报价投资者应使用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备案的银行账户划付申购资; (4)有效报价投资者应确保资金在2014年1月10日(T日)15:00之前到达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专户,在T日规定时间(8:30-15:00)以外时间划入的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认定为无效资金并予以退回。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如下:
注:可登录“http://www.chinaclear.cn-业务规则-深圳市场-清算与交收”查询。 3、网下配售 (1)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回拨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排不低于回拨后本次网下发行股票数量的40%优先向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配售(以下简称“公募社保”),具体如下: 1)若公募社保的有效申购总量在全部投资者有效申购总量的占比大于或等于40%,则全部有效报价投资者等比例配售; 2)若公募社保的有效申购总量在全部投资者有效申购总量的占比小于40%且公募社保有效报价对应的认购量大于或等于回拨后的网下发行数量,则优先满足公募社保回拨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40%的,剩余60%部份在除公募社保以外的有效报价的投资者中按等比例配售; (2)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等于回拨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按照有效报价投资者的实际申购数量直接进行配售。 (3)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小于回拨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2014年1月14日(T+2日)刊登的《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结果公告》披露配售结果,包括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名称、报价、申购数量及配售数额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就自主配售结果是否符合事先公布的配售原则作出说明;对于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报价时拟申购数量的投资者,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结果中列表公示获配数量等。上述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 4、多余申购款退回 (1)2014年1月10日(T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15:00后对投资者划付的申购资金按《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13年)的规定进行有效性检查,并于2014年1月13日(T+1日)自动将多余或无效申购资金退回至划款备案账户。退款情况包括: 1)划付金额大于当日应申购,将多划款退回; 2)划付金额小于当日应申购,将全部来款退回; 3)未提交有效申购请而划入的申购款的,将全部来款退回。 投资者划款银行账户与备案不相符的,投资者须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配售对象退款申请书》(见www.chinaclear.cn—业务表格(首页左下角)—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资金业务表格)、开户银行提供的账户证明、该笔资金的银行入账证明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后将款项退回原来款账户。 2014年1月13日(T+1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供的网下配售结果,计算各有效报价投资者实际应付的认购金额,并将有效报价投资者T日划付的有效申购资金减去认购金额后的余额于2014年1月14日(T+2日)9:00前,向结算银行发送配售余款退款指令。 5、其他重要事项 (1)网下发行股份锁定期: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2)验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将于2014年1月10日(T日)对获配的有效报价投资者网下发行申购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3)律师见证: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发行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4)违约处理:如果可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投资者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5)获配的有效报价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在本次网下发行后达到发行人总股本的5%以上(含5%),需自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五、网上发行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14年1月10日9:15-11:30,13:00-15:00)将430.8万股“良信电器”股票输入其在深交所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以19.10元/股的发行价格卖出。 各地投资者可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以发行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有效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并足额缴纳申购款。 申购结束后,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会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共同核实申购资金的到账情况,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结算系统主机根据实际到账资金统计有效申购数量和有效申购户数。 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如有效申购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最终发行量,不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网上最终发行量,则由系统主机按每500股确定为一个申报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申报号,每一中签申报号认购500股。 中签率=网上发行总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1、申购数量和申购次数的规定规定 (1)本次网上发行,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2014年1月8日(T-2日)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参加申购的单一证券账户委托申购数量不少于500股,超过500股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单一证券账户申购上限为按照其持有的市值确定网上可申购额度,且最高申购量不得高于8,500股。 (2)投资者在进行申购委托前需足额缴款,投资者申购量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单一证券账户申购上限为8,500股,对于申购数量超过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委托,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该委托视为无效委托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量超过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3)新股申购委托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以2014年1月8日(T-2日)账户注册资料为准)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4)参与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不能参与网上申购,若参与网上申购,则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5)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良信电器”股票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尚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申购日前两个交易日,即2014年1月8日(T-2日,含当日)前办妥证券账户开户手续并按前述要求持有股份市值。 (2)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参与本次“良信电器”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2014年1月10日(T日,含当日)根据其持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并根据发行人发行公告规定的价格以及申购数量足额缴纳申购款。如投资者缴纳的申购款不足,证券公司不得接受相关申购委托。 (3)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即: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申购所需的款项)到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3、配号与抽签 若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上最终发行量(回拨后),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14年1月13日(T+1日),各证券公司将申购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结算银行账户。 2014年1月13日(T+1日)进行核算、验资、配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实际到账的有效申购资金划入新股申购资金验资专户。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会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申购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验资报告。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依申购资金的实际到账资金确认有效申购,按每500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有效申购。 (2)公布中签率 主承销商于2014年1月14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公布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4年1月14日(T+2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14年1月15日(T+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公布中签结果。 (4)确认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 4、结算与登记 (1)2014年1月13日(T+1日)至2014年1月14日(T+2日)(共两个工作日),全部申购资金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冻结在申购资金专户内,所冻结的资金产生的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有关申购资金冻结等事宜,遵从深交所、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 (2)2014年1月14日(T+2日)摇号抽签。抽签结束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中签结果进行认购股数的确定和股东登记,并将有效认购结果发至各证券交易网点。 (3)2014年1月15日(T+3日),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未中签的申购款予以解冻,并向各证券公司返还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再由各证券交易网点返还投资者;同时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网上认购款项划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资金交收账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收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划转的认购资金后,依据有关协议将该款项扣除承销费用等费用后划转到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4)本次网上发行的新股登记工作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发行人提供股东名册。 六、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向投资者网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七、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发行人: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月9日 附表1: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下转A38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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