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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2014-01-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趣尔”、“公司”或“发行人”)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的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本次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要求,本次发行在网下网上发行比例、定价机制、回拨机制、网下配售方式等方面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如下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的估值、报价、投资: 1、发行人所在行业为C14食品制造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了行业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如果本次发行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水平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2、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计划所需资金量为29,529万元。发行人将根据募投项目资金需要量合理确定新股发行数量。若扣除对应的发行费用后的新股发行募集资金超过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总额的,发行人应当减少新股发行数量,如果新股数量不足法定上市条件的,公司股东陈全仁、张美玲、新疆聚和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和盛”)和新疆麦趣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麦趣尔集团”)将公开发售其所持股份来增加流通股数量。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归该减持股东所有,不归发行人所有。 3、若按照发行价格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金额低于本次募投项目的计划所需资金量29,529万元,不排除将会对发行人的治理结构、生产经营、盈利水平产生影响,存在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61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46号文核准。麦趣尔的股票代码为002719,该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申购。 2、本次公司拟发行新股2,617万股,公司股东拟公开发售股份不超过2,00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不超过2,617万股,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 3、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不超过1,572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0.07%;网上发行数量为本次发行数量减去网下发行数量。本次发行采取余额包销方式,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或“主承销商”)负责组织,通过深交所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4、可参与本次网下询价的投资者为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界定的投资者条件,且已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登记备案的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会保障基金、经批准的保险公司或者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账户、证券公司证券自营账户、经批准设立的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管理的证券投资账户、东方花旗推荐类投资者及其他满足以下条件的机构和个人投资者(以下简称其他类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需满足: (1)依法设立,最近12个月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采取监管措施或者受到刑事处罚; (2)依法可以进行股票投资,用于投资的资金来源应当合法合规; (3)全行业内信用记录良好,具有独立从事证券投资所必需的机构和人员,设有投资决策机构,且从事相关业务的人员不得低于5人; (4)公司成立并运作1年以上,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截止2013年12月31日的证券投资(包括股权投资)、资产管理规模累计不低于1亿元,最近12个月有活跃的证券市场投资记录; (5)投资者不得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或集合信托计划,也不得为在招募说明书、投资协议等文件中以直接或间接方式载明以博取一、二级市场价差为目的申购新股的证券投资产品; (6)不存在《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所列的情形; (7)无网下申购违约记录。 个人投资者需满足: (1)依法可以进行股票投资,用于投资的资金系自有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2)具备5年以上股票投资经验; (3)截至2013年12月31日证券账户总资产规模不低于5000万元; (4)信用记录良好,过往无违法违规记录; (5)不存在《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所列的情形; (6)无网下申购违约记录。 下述投资者不得参与网下询价: (1)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直接或间接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2)主承销商及其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东,主承销商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主承销商及其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直接或间接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3)承销商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 (4)以上第(1)、(2)、(3)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5)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或集合信托计划,在招募说明书、投资协议等文件中以直接或间接方式载明以博取一、二级市场价差为目的申购新股的证券投资产品; (6)通过配售可能导致不当行为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组织。 以上(2)、(3)项规定的禁止参与网下询价的对象管理的公募基金不受上述限制,但应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5、请投资者在询价前务必确认是否符合上述条件,主承销商有权在配售前对网下投资者是否符合上述条件进行核查,并要求投资者提供相关材料、承诺。如投资者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拒绝配合核查,主承销商有权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6、满足条件的其他类投资者可以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向主承销商提出询价申请,并于初步询价截止日前一交易日2014年1月14日(T-4日)的12:00前审核通过,主承销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其他类投资者向主承销商提出询价申请,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文件清单及模板详见东方花旗网站(www.citiorient.com),投资者将准备好的文件扫描后发送邮件至东方花旗资本市场部指定邮箱(ECM@citiorient.com)并电话确认审核状态(电话021-23153467),同时原件资料需在2014年1月16日(T-2日)12:00前送达主承销商处(邮寄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4层东方花旗股权资本市场部收 邮编200010)。如投资者提供的资料不符合主承销商要求的,主承销商有权拒绝投资者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询价与配售。 7、参与网下发行的投资者及其管理的产品必须于初步询价截止日前一交易日2014年1月14日(T-4日)的12:00前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完成登记备案。 8、本次网下询价以配售对象(配售对象是指具备证券账户的报价主体,每一个证券账户对应一个配售对象)为报价单位,采取价格与数量同时申报的方式进行,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每个配售对象最多可申报三档价格。同一配售对象的最高申报价格与最低申报价格的差异最多不得超出最低申报价格的20%。报价分为多档价格的,某一档或几档价格依本公告“重要提示”第11条规定被剔除的,不影响该配售对象其他报价的有效性。投资者应按规定进行初步询价,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投资者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投资者,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 10、主承销商将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每档最低拟申报数量设定为131万股,申报数量超过131万股的部分必须为10万股的整数倍,且每个配售对象的累计申报数量不得超过1,572万股。 11、网下投资者报价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所有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剔除申报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的申报量不低于网下申报总量的10%;若剔除部分对应的最低价格上有多笔申报,则可以将剔除的最低价对应的申报数量全部剔除,也可以在剔除的最低价对应的投资者中按照申报数量从小到大依次剔除,如果申报数量相同则按深交所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顺序从后至前依次剔除,直至满足剔除的申报数量不低于申报总量的10%。 在剔除报价最高的部分之后,主承销商对剩余报价按照价格优先、数量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排序,即申报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报价格上按申报数量由大到小、同一申报价格同一申报数量上按申报时间由先到后的顺序排序。如果出现申报价格、申报数量、申报时间都相同的情况,主承销商将按照深交所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顺序由前向后排序。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下,主承销商将选取不少于10家、不超过20家的报价对象作为有效报价对象,成为有效报价对象的投资者均可参与网下申购。如果有效报价对象的数量少于10家,将中止发行并公告原因,择机重启发行。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发行价格时,还将综合考虑公司基本面、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需求总量、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和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市场环境、承销风险以及单一投资者持股比例限制等因素。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于2014年1月17日(T-1日)在《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中披露每位网下投资者的详细报价情况,发行价格的确定过程,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及其计算方式,老股转让和新股发行的确定数量,老股转让股东名称及各自转让老股数量等。 12、发行价格确定后,报价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及之上且未被剔除的投资者的报价为有效报价,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方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将根据本次发行初始发行数量、本次发行最终发行数量、初步询价中的有效申报数量相应调整决定。上述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名单及其相应的申购数量,将在2014年1月17日(T-1日)在《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中披露。 投资者应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与申购数量的乘积缴纳申购款,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在《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中公示,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13、如果确定的发行价格导致预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募投项目所需资金量,公司将减少公开发行新股的数量并相应的减持老股。本次拟公开发售股份的股东为陈全仁、张美玲、聚和盛和麦趣尔集团,拟公开发售不超过2,000万股。其中陈全仁持股3,487,454股,拟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为不超过3,487,454股,占其持股比例为100%;张美玲持股3,224,250股,拟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为不超过3,224,250股,占其持股比例为100%;聚和盛持股4,606,071股,拟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为不超过1,151,517股,占其持股比例为25%;麦趣尔集团持股44,755,752股,拟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不超过12,136,779股,为拟公开发售股份总数减去上述三位股东拟公开发售股份数(优先转让顺序:第一顺位:陈全仁、张美玲同比例转让;第二顺位:聚和盛;第三顺位:麦趣尔集团)。同时保证公司股东拟公开发售股份不超过2,00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不超过2,617万股。 请投资者在报价、申购过程中,考虑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因素。 14、本次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本次初始发行总量的60.07%,按发行总量上限2,617万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572万股,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发行总量减去网下初始发行量。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结束后,根据网上投资者的初始认购倍数,决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数量进行调整。 (1)网下向网上回拨 如果网上投资者初始申购倍数超过50倍、低于100倍(含)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初始申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如果网上投资者初始认购倍数低于50倍(含),则不进行回拨。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主承销商将按回拨后的网下实际发行数量进行配售,将按回拨后的网上实际发行数量确定最终的网上中签率,具体情况请见2014年1月22日(T+2日)刊登的《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2)网上向网下回拨 如出现网下发行获得足额认购且未出现中止发行的情况,网上发行未能获得足额认购,则网上认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网下配售原则进行配售。网下配售后仍然认购不足的,由主承销商推荐其他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认购;仍然认购不足的,将中止发行。 (3)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发行。 15、配售原则: 主承销商将按照以下原则进行配售: 第一类投资者为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由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第二类投资者为除第一类投资者之外的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数量是指《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中确定的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的申购数量,且按该申购数量足额缴款;回拨后网下配售总量是指经过回拨后,可供配售给网下投资者的股票总量。 假定第一类投资者的有效申购数量为Q1,网下有效申购总量为Q2,回拨后网下配售总量为Q3。 (1)当Q1/Q3≤40%,第一类投资者按有效申购数量获得足额配售,剩余的股票在第二类投资者中按照有效申购数量进行比例配售。 (2)当Q1/Q3>40%,Q1/Q2≤40%,回拨后网下配售总量中的40%在第一类投资者中按照有效申购数量进行比例配售,其余60%在第二类投资者中按照有效申购数量进行比例配售。 (3)当Q1/Q3>40%,Q1/Q2>40%,第一类投资者与第二类投资者一同按照有效申购数量进行比例配售。 计算投资者获配数量时,按四舍五入的方式精确到整数位,若产生零股,则将零股配给获配数量最高的投资者(获配股数相同则随机分配)。 最终的配售结果将于2014年1月22日(T+2日)在《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中披露。 16、投资者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初步询价情况,入围情况及配售情况将被纳入主承销商的投资者报价行为数据库。 17、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初步询价结束后,提供报价的配售对象家数不足10家或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提供报价的配售对象家数不足10家; (2)初步询价结束后,申报总量未达网下预设发行总量或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申报总量未达网下预设发行总量; (3)提供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的有效申购总量未达网下预设发行总量; (4)申购日,网下实际申购总量未达T-2日确定的网下发行股票总量; (5)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认购的; (6)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发行价格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并及时予以公告。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择机重启发行。 18、本次初步询价时间为2014年1月13日(T-5日)至2014年1月15日(T-3日)三天,投资者可于询价日9:30—15:00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报价,敬请留意。 19、东方花旗作为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将于2014年1月10日(T-6日)至 2014年1月15日(T-3日)期间组织本次发行的路演推介。只有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要求的投资者方可参加路演推介。路演推介的具体安排见本公告“二、路演推介和初步询价的具体安排”,有意参加路演推介的投资者可以自主选择在北京、深圳和上海参加现场推介会。 20、本次网上及网下发行的股票均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如参与网下配售的投资者与发行人、主承销商签署了有关锁定期的协议或约定的,遵照协议或约定的内容,对其股份进行锁定。 21、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推介和初步询价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4年1月9日(T-7日)登载于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招股意向书摘要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可于深交所网站(www.szse.cn)查询。 一、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注:1、T日为网上发行申购、缴款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投资者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二、路演推介和初步询价的具体安排 1、路演推介安排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于2014年1月10日至2014年1月15日,在北京、深圳、上海等地向投资者进行路演推介,请投资者凭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和真实名片入场。具体安排如下:
如对现场推介会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咨询联系电话(021)23153997、23153824。 2、初步询价安排 (1)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应当办理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数字证书,与深交所签订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使用协议,成为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的用户后方可参与初步询价。 (2)投资者可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投资者相关信息(包括投资者名称、证券账户代码及名称、银行收付款账户名称和账号等)以2014年1月14日(T-4日)12:00前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备案信息为准,因投资者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投资者自负。 (3)本次初步询价报价时间为:2014年1月13日(T-5日)至2014年1月15日(T-3日)的9:30-15:00。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必须在上述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报价,申报价格及数量。每个网下投资者最多可申报三档价格。每档申报价格对应的最低申报数量为131万股,最小变动单位为10万股,即网下投资者的每档申报数量最低为131万股,超过131万股的部分必须为10万股的整数倍,每个投资者的累计申报数量不得超过1,572万股。填写申报价格和拟申购数量时应注意: ①每一投资者最多可填写三档申报价格,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最高申报价格与最低申报价格的差异最多不得超出最低申报价格的20%; ②假设某一网下投资者填写了三档申报价格是P1、P2、P3,且P1>P2>P3,对应的申报数量分别为Q1、Q2、Q3,则: 1)P1应小于或等于P3×120%; 2)P1对应的申报数量为Q1,P2对应的申报数量为Q1+ Q2,P3对应的申报数量为Q1+Q2+Q3; 3)Q1+Q2+Q3应小于或等于1,572万股; 4)Q1、Q2、Q3 中的任一数均大于或等于131万股,且为10万股的整数倍。 (4)网下投资者申报的以下情形将被视为无效:投资者不符合“重要提示”第4条所述条件的;投资者未在初步询价截止日前一交易日2014年1月14日(T-4日)的12:00前完成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登记备案的;投资者名称、证券账户、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申报信息与备案信息不一致的;累计申报数量超过1,572万股以上的部分;或任一报价数量不符合131万股的最低数量要求或者增加的申报数量不符合10万股的整数倍要求的申报数量的部分。 (5)网下投资者每次申报一经提交不得撤销。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报价或申报数量的,应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具体原因,投资者每次申报及修改情况将由主承销商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6)网下投资者出现协商报价、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申购数量与报价时拟申购数量不具有逻辑一致性等情形的,主承销商将及时报告中国证券业协会。 (7)网下投资者的托管席位号系办理股份登记的重要信息,托管席位号错误将会导致无法办理股份登记或股份登记有误,请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正确填写其托管席位号,如发现填报有误请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三、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1、发行人: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勇 住 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麦趣尔大道 联系电话:0994-6568908 传 真:0994-2516699 联系人:姚雪 2、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住 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4层 电 话:021-23153997、23153824 传 真:021-23153502 联系人:股权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2014年1月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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