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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200986 证券简称:粤华包 公告编号:2014-001
债券代码:112130 债券简称:12 华包债TitlePh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土地收储的补充公告

2014-01-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2月28日在《证券时报》、《大公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土地收储的公告》,公司将位于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13号西侧地块(面积21910平方米,折32.86亩,以下简称"地块")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纳入佛山市禅城区土地储备;于12月30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关于土地收储的进展公告》,说明公司已经收到第一期土地补偿款项4068万元。

  鉴于在上述公告中,公司尚未明确土地储备交易形成的收益金额以及收益影响的会计期间,公司经咨询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交易的会计处理及对本公司的影响情况补充说明如下:

  一、公司对本项交易的会计处理

  (一)土地储备所得收入金额的计算

  根据公司与佛山市禅城区土地储备中心(以下简称"储备中心")所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储备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以下统称为"协议")约定,公司将土地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后,"公司应得的收益=土地储备补偿款+奖励的产业提升发展扶持资金,其中土地储备补偿以出让地价款扣除有关专项资金后的30%进行补偿,由储备中心支付给本公司;奖励的产业提升发展扶持资金由区三旧改造服务中心支付给本公司"。上述协议条款中的"收益"应理解为扣除土地成本前的收入。

  根据《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通过"三旧"改造进一步促进产业提升发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佛禅府〔2012〕39号,以下简称"《39号文》")第八条第(三)款及第十条规定,产业提升发展扶持资金为出让地价款扣除有关专项资金后的20%。综上所述,公司本项交易应得的收入=出让收入×(1-15%税费及有关专项资金)×(30%+20%)。

  根据《补充协议》第十条约定,"经佛山市正元土地及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按现状控规下对上述地块进行评估,该地块的评估价为19141.9万元。按评估价19141.9万元计算,本公司可得收益为金额为人民币8135万元"。上述约定金额的计算过程为=19,141万元×(1-15%)×(30%+20%)=8,135万元,公司应得土地储备补偿总金额已确定。

  (二)奖励的产业提升发展扶持资金属于土地收储补偿的一部分

  由于本公司将地块纳入禅城区政府收储是双方协商的结果,本公司同意将土地交给政府收储,政府同意给予补偿,应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根据协议,政府对这一土地收储的经济行为给予本公司土地补偿金和奖励产业提升发展扶持资金,这两者均为公司土地收储行为不可分割的交易对价组成部分。因此,公司认为,上述土地补偿金及产业提升发展扶持资金均为公司地块纳入收储所应得到的补偿款的组成部分,即两项经济利益流入均为本公司处置上述地块应得的收入,并非是政府给予的无偿性的政府补助,因此会计上不作为政府补助处理。

  (三)余款回收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已于2013年12月30日收到第一期补偿款4068万元,仍有余款(包含部分产业提升发展扶持资金)尚等待回收。根据《补充协议》约定"奖励的产业提升发展扶持资金由储备中心协助本公司向区三旧改造服务中心申请,由区三旧改造服务中心支付给本公司。具体支付金额以区财政局计算的结果为准",因为"具体支付金额以区财政局计算为准",存在不确定性的可能。

  基于以下理由,公司认为产业提升发展扶持资金及余款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第一,协议约定收储该地块的补偿款总额为8,135万元,并且公司已经收到补偿总额8,135万元的50%,总金额确定,余款金额也可以确定;

  第二,土地储备中心在协议中承诺在2014年6月前出让土地,在出让一年内支付余款,因此余款支付不存在支付期限不确定的风险、不存在等待期过长的不确定性风险;

  第三,政府有充足的财力,也有良好的信誉,不存在财政支付困难的情形,该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第四,虽然根据协议,公司可获得的产业提升发展扶持资金的具体金额由区财政局计算的结果为准。但根据《第39号文》规定,该产业提升发展扶持资金比例已得到明确,该地块也已由评估咨询机构进行估值,该地块周围土地资源紧缺,地值稳定,并且协议中已经明确补偿款总额,本公司认为不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

  (四)公司的会计处理

  综上所述,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要求和重要性的要求,公司认为上述8,135万元收入应确认为"营业外收入-非流动资产处置"。

  二、会计师处理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交易发表了专项意见,认为上述交易能满足收入确认的条件,同意公司的会计处理。专项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土地收储会计处理的专项意见》。

  三、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根据上述会计处理,本项土地储备交易产生约5,022万元的利润(未扣除所得税的影响),扣除所得税后的净利润约为3,766.50万元,影响公司2013年的经营业绩。

  对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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