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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2014-01-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保荐人 (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1、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控股份”或“发行人”)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2013]第95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3]42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3]44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的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并拟在创业板上市。本次网下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3]455号);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深证上[2013]456号)。 2、本次发行在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以下简称“老股转让”)、网上网下发行比例、回拔机制、股票配售原则和方式、网上投资者股票市值要求等方面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3、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或“安信证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审慎进行投资决策。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的规定,发行人所属行业为仪器仪表制造业(C40)。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创业板仪器仪表制造业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35.51元/股对应的2012年摊薄后市盈率为40.35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2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低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创业板仪器仪表制造业加权平均静态市盈率48.09倍(截止2014年1月9日),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但仍存在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关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的分析及定价依据请参见本公告“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依据”。 2、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总量为1,445万股,其中发行新股595.57万股,老股转让849.43万股。 发行人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的计划所需资金量为14,866.48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35.51元/股、发行新股595.57万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21,148.6907万元,扣除发行人应承担的发行费用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14,938万元。本次发行承销保荐费为5,336.4428万元,承销保荐费率为10.40%,本次发行承销保荐费全部由发行人承担,老股东不承担此项费用。按照849.43万股老股转让股数计算的预计老股转让资金为30,163.2593万元。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老股转让的所得资金不归发行人所有。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安控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456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23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分别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和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本次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安控股份”,申购代码为“300370”,该申购简称及申购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网下申购和网上申购。 3、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1,445万股,其中发行新股595.57万股,老股转让849.43万股。回拔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900万股,为本次发行总量的62.28%;网上初始发行数量545万股,为本次发行总量的37.72%。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4年1月9日完成。去除无效报价后,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网下投资者为443家,拟申购总量为167,435万股。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最高报价后的剩余报价情况,综合考虑了发行人基本面、可比公司估值水平、相关行业市盈率情况及发行人成立以来经营业绩,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5.51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35.51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2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40.35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2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5、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21,148.6907万元(包含发行费用),募集资金的使用等相关情况已于2014年1月6日在《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意向书全文可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五家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和发行人网站(网址www.echocontrol.com)查询。 6、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参与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将不能参与网上发行。若投资者同时参与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的,网上发行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7、回拨安排:详见本公告“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8、网下发行重要事项: (1)网下投资者所申报价格不低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扣除报价最高被剔除部分的报价为有效报价。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有效报价的确定方式协商确定可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名单,本次可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数量为19家,对应的可参与网下申购的累计申报数量之和为3,850万股,可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名单详见本公告“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依据”。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进行合规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与上述投资者联系,上述投资者应于2014年1月13日(T日)12:00前,将《关于网下投资者符合获得配售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承诺函》传真至010-66581771并拔打咨询电话010-66581750、010-66581790确定。未及时提供承诺函并未通过咨询电话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网下申购无效。 (2)可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应于2014年1月13日(T)日9:30-15:00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本发行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申购单一经录入,不得修改。 (3)本次网下发行申购缴款时间为:2014年1月13日(T日)8:30-15:00。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应及时、足额从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划付申购资金,申购资金应于T日15:00前到账,该日15:00之后到账的均为无效申购。请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注意资金到账时间。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详见“四、网下发行”。 (4)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应当使用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银行账户划付申购资金,并应当保证在最终资金划付时点有足额资金用于新股申购。 参加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划出申购资金的账户与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登记备案的资金账户不一致、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的,其新股申购全部无效。 (5)不同参加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共用银行账户的,应于发出申购资金划付指令后与托管银行进行有效确认,督促托管银行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实际划拨资金的参加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名单。若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没有包括在名单中的有效报价投资者的新股申购无效;若托管银行未能及时提供名单,且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则共用银行账户的有效报价投资者的新股申购全部无效。 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为其网下配售申购余款退款的指定收款账户。 (6)2014年1月13日(T日)17:30后,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可通过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资金到账情况。共用备案账户的网下投资者如无法通过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资金到账情况,请及时与共托管银行联系并确认。参与申购网下投资者未能按照上述规定确认其申购资金足额到账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7)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网下申购投资者名单确认最终有效申购,对于可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不等于报价时有效拟申购数量,或者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中披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送中国证监会和协会备案。 (8)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双向回拨后),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投资者申购情况进行配售,具体配售原则及方式见本公告“四、网下发行”。 (9)2014年1月15日(T+2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公告《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配售结果公告》,披露本次网下发行的配售结果。 (10)获配的网下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在本次发行后达到发行人总股本的5%以上(含5%),需自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1)网下投资者的获配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流通。 9、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1)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4年1月13日(T日)9:15~11:30、13:00~15:00。 (2)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2014年1月9日(T-2日)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投资者的同一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单一证券账户申购委托不少于500股,超过500股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5,000股。 (3)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和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自然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均可参加网上申购,但以下账户除外: ①参与了本次网下初步询价的投资者;②无市值的证券账户;③合并市值小于1万元的证券账户;④不合格、休眠、注销的证券账户及法律、法规禁止者;⑤本次发行承销团成员的证券自营账户。 (4)投资者在进行申购委托前需足额缴款,投资者申购量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对于申购量超过网上申购上限5,000股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并自动撤销;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5)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或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无效申购。 网上申购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公告“五、网上发行”。 10、本次发行若网下投资者申购数量低于网下初始发行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 11、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对本次发行股票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五家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和发行人网站(www.echocontrol.com)上的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 12、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依据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报价时间为2014年1月7日(T-4日)至2014年1月9日(T-2日)9:30至15:00。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的结果,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可比公司估值水平、相关行业市盈率情况及发行人成立以来经营业绩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5.51元/股,具体分析如下: 1、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截至2014年1月9日下午15:00 时,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共收到448家网下投资者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上述初步询价报价中因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的备案信息显示新增待配号、账号变更、新增资料错误、变更资料错误等原因,确认为无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5家。去除上述无效报价后,初步询价报价的网下投资者为443家,报价区间为17.51元/股-50.03元/股,申报总量为167,435万股。网下投资者的详细报价情况请参见附件。 2、剔除最高报价有关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协商确定35.84元/股及以上的申报价格作为剔除的最高报价,对应剔除的申报数量为16,82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申报总量的10.05%。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去除上述无效报价后,全部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为32.67元/股,加权平均数为32.44元/股;全部公募基金报价的中位数为33.00元/股,加权平均数为32.60元/股。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为32.33元/股,加权平均数为31.80元/股;公募基金报价的中位数为32.77元/股,公募基金报价的加权平均数为32.16元/股。 3、与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对比分析 发行人所属行业为仪器仪表制造业,行业内的惠博普、吉艾科技、通源石油、先河环保、聚光科技、雪迪龙、汉威电子等七家上市公司与发行人业务模式、客户结构、应用领域等较为类似,因此,将以上七家上市公司作为可比参照系。可比上市公司2012年市盈率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Wind资讯 注:2012年每股收益按照最新股本全面摊薄后计算。 4、发行价格和有效报价的确定过程 (1)发行价格的确定过程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最高报价后的剩余报价情况,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可比公司估值水平、相关行业市盈率情况及发行人成立以来经营业绩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5.51元/股,对应的2012年摊薄后市盈率为40.35倍,低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创业板仪器仪表制造业加权平均静态市盈率48.09倍,低于7家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12年平均静态市盈率56.77倍。 (2)有效报价的确定过程 网下投资者所申报价格不低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扣除报价最高被剔除部分的报价为有效报价。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35.51元/股(含)至35.80元/股(含)之间的所有有效报价按照申报价格排序,并按以下原则确定可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名单:申报价格优先,申报价格高的投资者优先入围;申报价格相同的按申报数量优先,申报数量多的优先入围;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都相同的按申报时间优先,申报时间早的优先入围(以保荐人(主承销商)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确认的结果为准)。 本次发行确定可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数量为19家,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之和为3,850万股,详细信息见下表。
二、预计募集资金量和老股转让资金量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量为14,866.48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35.51元/股、发行新股595.57万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21,148.6907万元,扣除发行人应承担的发行费用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14,938万元,将全部投资于公司的主营业务。所有募集资金将存入募集资金专户,保荐人(主承销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将与发行人将对全部募集资金进行三方监管。本次发行承销保荐费为5,336.4428万元,承销保荐费率为10.40%,本次发行承销保荐费全部由发行人承担,老股东不承担此项费用。 根据发行人2013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若新股发行募集资金额超过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总额,发行人将减少新股发行数量,由发行人现有持股36个月以上的股东根据自愿、公平、平等原则公开发售股份。若申请公开发售的股份数量超过根据询价结果计算的应公开发售的股份数量,发行人将按应公开发售的股份数量在申请公开发售的股份数量的范围内同比例确定实际公开发售的股份。承销商向公开发售股份的股东收取的承销费由发行人支付。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1,445万股,其中发行新股595.57万股,老股转让849.43万股。本次老股转让由已持股36个月以上的109名股东按发行前持股数量等比例转让。 本次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后俞凌仍为安控股份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但持股比例将进一步下降;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均未超过其持股数量的25%。发行人本次公开发售股份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老股转让的具体安排如下: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2、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1,445万股,其中新股发行595.57万股,老股转让849.43万股。回拔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9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2.28%;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545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7.72%。 3、发行价格及发行市盈率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35.51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35.51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2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40.35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2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4、回拨安排:2014年1月13日(T日)网上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认购倍数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上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认购,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配售原则进行配售。 (2)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 应当中止发行,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 (3)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 网上投资者初步认购倍数超过50倍、低于100倍(含)的,应当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初步认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 2014年1月15日(T+2日)《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 5、网上网下申购时间 网下发行申购时间:2014年1月13日(T日)9:30-15:00;有效到账时间15:00之前; 网上发行申购时间:2014年1月13日(T日)(9:15-11:30,13:00-15:00)。 6、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注:(1) T日为网上资金申购日。 (2)本次网下发行采用电子化方式,投资者请严格按照《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深证上[2013]455号)操作报价;如出现申购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投资者无法正常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3)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通知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7、拟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网下发行 1、参与对象 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确认,本次发行可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为19家,对应有效拟申购总量为3,850万股。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可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对应的可参与网下申购的累计申报数量。 2、网下申购 网下申购时间为:2014年1月13日(T日)9:30-15:00 网下缴款时间为:2014年1月13日(T日)8:30-15:00 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应于T日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在发行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必须足额、及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划付申购资金。 (1)申购资金=发行价格×申购数量; (2)参与网下申购投资者的申购数量应与初步询价中的累计有效报价数量一致; (3)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应当使用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备案的银行账户足额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银行账户划付申购资金。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划付申购资金应于同一银行系统内划付,不得跨行划付; (4)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应确保资金在2014年1月13日(T日,周一)15:00之前到达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若网下获配投资者未按规定时间足额缴款,则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申购资金的资金明细账户及新股代码,本次网下申购划款备注栏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300370”。 (6)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一旦提交申购,即被视为向保荐人(主承销商)发出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如下:
注:以上账户信息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为准,请登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chinaclear.cn,在“法律规则-业务规则-清算与交收-深圳市场”查询。 3、网下配售原则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及参与网下申购投资者的有效申购结果协商确定最终网下配售结果。 如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则按以下原则进行配售: (1)若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和由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网下实际发行数量的40%,则入围的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全额获配;剩余部分向其他网下投资者同比例配售。 (2)若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的有效申购数量大于网下实际发行数量的40%且 小于或等于有效申购总量的40%,则先将本次网下实际发行数量的40%优先向公募基金及社保基金同比例配售,剩余部分向其他网下投资者同比例配售。 (3)若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的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有效申购总量的40%,则向所有网下投资者同比例配售。 如按上述原则配售后,发行人股权结构不符合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或者投资者的持股情况不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的规定,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按有关规定调整该投资者的配售数量。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4年1月15日(T+2日)刊登的《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中公布网下配售结果。上述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配售的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网下投资者可以在网下电子化平台查询获配情况。 4、多余款项退回 2014年1月13日(T日,周一),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15:00后对网下投资者划付的申购资金按《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深证上[2013]455号)的规定进行有效性检查,并于2014年1月14日(T+1日,周二)9:00前发出电子付款指令,要求结算银行将无效资金退至网下投资者备案账户。退款情况包括: (1)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划付金额大于当日应付申购金额,将多款退回; (2)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划付金额小于当日应付申购金额,将全部来款退回; (3)不属于可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本次无申购资格,当日划付的金额无效,将全部来款退回。 2014年1月14日(T+1日,周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供的网下配售结果,计算各网下投资者实际应付的认购金额,并将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T日划付的有效申购资金减去认购金额后的余额于2014年1月15日(T+2日,周三)9:00前,以电子指令方式通过相应的结算银行退至其备案账户。 5、其他重要事项 (1)网下发行股份锁定期:本次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流通。 (2)验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网下发行申购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3)律师见证:北京市华海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发行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4)违约处理:如果可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把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并公开披露。 (5)获配的网下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在本次发行后达到发行人总股本的5%以上(含5%),需自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五、网上发行 1、申购方式 本次网上发行采取网上投资者按市值申购的发行方式,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在指定的时间内发行。 2014年1月13日(T日,周一)上午9:15-11:30及下午13:00-15:00期间,保荐人(主承销商)将545万股“安控股份”股票输入其在深交所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以35.51元/股的发行价格卖出。 2、网上投资者 拥有深交所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并开通创业板交易功能的投资者(以2014年1月9日 ,T-2日日终前为准)均可参加网上申购,但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及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若网下投资者同时参与网下申购和网上申购的,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3、深圳市场市值计算规则 网上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网上投资者为单位进行计算。网上投资者的同一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网上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值并参与申购。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 网上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市值为其2014年1月9日(T-2日)日终持有的市值。非限售A股股份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网上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2014年1月9日(T-2日)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 4、市值申购规则 (1)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 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 (2)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5,000股。 (3)投资者可以根据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使用所持深圳市场证券账户申购在深交所发行的新股。深交所接受申购申报的时间为2014年1月13日(T日,周一)9:15-11:30、13:00-15:00。 (4)投资者在进行申购委托前需足额缴款,投资者申购量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对于申购量超过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的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并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5)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以该投资者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 (6)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被自动撤销。 (7)不合格、休眠、注销和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新股申购,上述账户参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作无效处理。 (8)T日有多只新股发行的,同一投资者参与当日每只新股网上申购的可申购额度均按其2014年1月9日(T-2日,周四)日终持有的市值确定。申购委托前,投资者应把申购款全额存入其在证券公司开立的资金账户。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申购配号根据实际有效申购进行,每一有效申购单位配一个号,对所有有效申购单位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 5、申购程序 (1)2014年1月9日(T-2日,周四)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计算该日所有深圳市场证券账户的非限售A 股股份市值及可申购额度,并于申购日前一个交易日2014年1月10日(T-1日,周五)将可申购额度向各证券公司发送。 (2)2014年1月13日(T日,周一)投资者根据其持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并根据发行人发行公告规定的发行价格以及申购数量足额缴纳申购款。如投资者缴纳的申购款不足,则申购无效。 (3)2014年1月14日(T+1日,周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实际到账的新股申购资金确认有效申购总量,按每申购单位配一个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先后顺序连续配号,直到最后一笔有效申购,并按以下办法配售新股: ①如有效申购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量,不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新股。 ②如有效申购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则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一个申购单位新股。 (4)如有效申购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申购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2014年1月15日(T+2日,周三),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申购日后的第三个交易日2014年1月16日(T+3日,周四)在指定媒体上公布中签结果。 (5)2014年1月16日(T+3日,周四)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新股申购资金进行解冻处理,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返还给网上投资者。 (6)2014年1月14日(T+1日,周二)至2014年1月16日(T+3日,周四)的前一自然日,申购冻结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划入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 六、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网下投资者收取佣金和过户费费用。向投资者网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1、发行人: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俞凌 住 所:北京海淀区上地四街一号丙楼五层 电 话:010-62971668 联系人:宋卫红 2、保荐人(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住 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 号安联大厦35 层、28 层A02单元 电 话:010-66581750、010-66581790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月10日 附件: 网下投资者询价申购情况
(下转A22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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