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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1-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311 证券简称:荣华实业 公告编号:2014-001号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1月9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刘永先生主持,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各项议案,其中,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采用累计投票方式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在审议《关于向武威荣华工贸有限公司转让资产的议案》时,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会议8人,独立董事程晓鸣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会议3人;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其中: 1、《关于向武威荣华工贸有限公司转让资产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因武威荣华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华工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08976734股,作为交易对手回避对此项议案的表决;武威塑料包装有限公司为荣华工贸股东,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550000股,作为关联股东回避对此项议案的表决,故本议案实际有表决权股份数为1615563股。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及决议由上海市汇业(兰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健、孙晨炜进行了全过程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上海市汇业(兰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9日
证券代码:600311 证券简称:荣华实业 公告编号:2014-004号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4年1月9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经审议表决,选举监事鲁尔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月9日
证券代码:600311 证券简称:荣华实业 公告编号:2014-003号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4年1月9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由董事刘永先生主持,监事会全体成员、经营层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选举董事刘永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兼任公司总经理; (二)经董事长提名,聘辛永清董事兼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秘书; (三)经董事长提名,聘李清华董事兼任公司财务总监; (四)经总经理提名,聘李清华董事兼任公司副总经理,聘张兴成董事兼任肃北县浙商矿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五)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选举董事长刘永、董事张兴成,独立董事常红军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2、选举独立董事严复海、常红军,董事李清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3、选举独立董事赵新民、严复海,董事辛永清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4、选举独立董事常红军、赵新民,董事刘永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根据实施细则,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由董事长刘永担任;经过内部推选,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严复海担任;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赵新民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常红军担任。 特此公告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9日
证券代码:600311 证券简称:荣华实业 公告编号:2014-002号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月9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为: 原章程: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 修改为: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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