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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房地产 公告编号:2014-02 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 2014-01-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简介 2010年12月1日,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沙中住兆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嘉公司")由于合同纠纷起诉湖南华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公司")。兆嘉公司诉讼请求:请求判令华夏公司向兆嘉公司支付赔偿金4963.31069万元,违约金人民币4963.31069万元;请求判令华夏公司赔偿兆嘉公司因其违约给兆嘉公司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人民币2329万元;请求判令由华夏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2012年2月8日,华夏公司就此案提出反诉,请求判令兆嘉公司向华夏科技支付欠款、资金占用费和违约金9998万元,并承担受理费等所有相关诉讼费用。 2013年8月15日,我公司收到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长中民征初字第0782号民事判决书,对上述案件判决如下:1、兆嘉公司支付华夏公司欠款2381.2万元;2、兆嘉公司支付华夏公司违约金5291.03万元,上述两项合计7672.23万元;3、第三人中住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中住地产")对兆嘉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驳回兆嘉公司诉讼请求;5、驳回华夏公司其它诉讼请求。本案诉讼费由兆嘉公司承担654,581元,兆嘉公司与中住地产共同承担207,838元,华夏公司承担63,012元。 针对上述判决,兆嘉公司、中住地产、华夏公司均提出了上诉。 2013年12月26日,兆嘉公司收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3)湘高法民一终字第161号,对本案判决如下:一、维持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长中民征初字第0782号民事判决第1、4、5项;二、变更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长中民征初字第0782号民事判决书第2项为:兆嘉公司支付华夏公司违约金5540.58万元;三、撤销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长中民征初字第0782号民事判决第3项。一审诉讼费925,431元,由兆嘉公司承担647,802元,华夏公司承担277,629元;二审诉讼费925,400元,由兆嘉公司承担654,550元,华夏公司承担270,850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上述事项已于于2011年1月14日、2012年4月24日、2013年8月17日、2013年8月27日、2013年9月6日、2013年12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二、诉讼进展 兆嘉公司已按照终审判决向华夏公司支付79,217,800元。 三、除上述诉讼事项外,公司无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它诉讼。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根据上述诉讼事项本次判决结果,预计将增加兆嘉公司土地成本约2381万元,将减少我公司本期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约4536万元(我公司持有兆嘉公司80%股权)。 我公司认为终审判决由兆嘉公司承担赔偿是不合理的。为维护上市公司合法权益,将由兆嘉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确保上市公司正当权益不受到损害。 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一月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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