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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天保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2014-01-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重要提示 1、 成都天保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保重装”、“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660号文核准。 2、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4年1月7日(T-3日)完成。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成长性、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12.00元/股。 3、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本次网上定价发行初步中签率为0.5985180816%,初步超额认购倍数为167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根据总体申购情况于2014年1月10日(T日)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从网下向网上回拨本次发行数量2,570万股的40%,即1,028 万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572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2.26%,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998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77.74%。 4、 发行价格确定后,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可参与本次网下配售。根据《成都天保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公布的股票配售原则,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不同类型的投资者分别进行等比例配售。 5、 本次网下发行的申购缴款工作已于2014年1月10日(T日)结束。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网下发行的有效申购资金总额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对本次网下发行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6、 根据 2014年1月9日(T-1日)公布的《成都天保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参与网下申购获得配售的所有配售对象送达获配通知。 一、网下发行申购及缴款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3 年12月13日修订)的要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发行公告》的网下投资者条件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根据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资金有效申购结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做出最终统计如下: 经核查确认,18个有效报价投资者均按《发行公告》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了申购款,到账申购资金为 55,200万元,所对应的申购数量为4,600万股。 二、回拨机制的启动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为0.5985180816%,初步超额认购倍数为167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根据总体申购情况于2014年1月10日(T日)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从网下向网上回拨本次发行数量2,570万股的40%,即1,028 万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572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2.26%,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998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77.74%。 三、网下配售结果 本次发行中通过网下发行向网下投资者配售的股票为572万股,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A类投资者)有效申购的配售比例为9.86%,其他投资者(B类投资者)有效申购的配售比例为15.05%,最终向配售对象配售股数为 572万股。 根据网下配售结果,18个有效报价投资者全部获得了配售。最终获配情况如下:
本次网下配售依据《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所确定的配售原则进行了配售。其中,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股数的40%(即228.8万股)优先配售给A类投资者,并根据其有效报价的申购量进行等比例配售;其余部分网下发行股份根据B类投资者有效报价的申购量进行等比例配售;网下配售产生的余股为4股,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所公布的“A类投资者优先”、“时间优先”的余股配售原则将该部分股票配售给“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本次网下发行配售结果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所确定的配售原则。 四、对于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报价时拟申购量的投资者情况说明 本次网下发行不存在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报价时拟申购量的投资者。 五、股份锁定期限 网下发行投资者获配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六、冻结资金利息处理 股票配售对象申购款(含获得配售部分)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按《关于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处理。 七、老股减持安排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未对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作老股减持安排。 八、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发行费用总额为3,994万元,其中:承销保荐费3,084万元,审计费350万元,律师费240万元,信息披露等其他费用320万元。 发行人:成都天保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月1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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