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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1-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长盛城镇化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 赎回 转换及定期定额 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1月1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投资者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的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时间为准。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注册登记机构接受的,视为下一个开放日的申请,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申购的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 3.2 申购费率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不设最低赎回份额。 4.2 赎回费率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其中不低于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的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的差额收取补差费。当转出基金申购费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时,补差费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时,补差费为零。 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与本公司所管理的以下基金间的转换:长盛同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0007)、长盛同鑫二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0015)、长盛同禧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代码:080009 C 类代码:080010)、长盛积极配置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080003)、长盛同祥泛资源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80008)、长盛量化红利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80005)、长盛创新先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0002)、长盛成长价值基金(080001)、长盛货币市场基金(080011)、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80012)、长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代码:000050 C类代码:000052)、长盛上证市值百强ETF 联接基金(000063)、长盛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A类代码:000424 B类代码:000425)。 本基金转换业务仅限于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以及已开放基金转换业务的相关代销机构。各代销机构受理本公司基金转换业务的具体事宜以各个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定投业务,每月最低申购额为100元人民币,费率参照前端申购业务费率执行,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定投业务应遵循各销售机构相关的具体规定。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 名称: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18号城建大厦A座20层 邮政编码:100088 电话:(010)82019799、82019795 传真:(010)82255981、82255982 联系人:张莹、张晓丽 投资者如需办理直销网上交易,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sfunds.com.cn参阅《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办理相关开户、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7.1.2 场外代销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等。本基金若增加新的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7.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从2014年1月22日起,基金管理人在T+1 日(T 日为开放日)通过指定媒体和本公司网站披露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csfunds.com.cn)的《长盛城镇化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盛城镇化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还可以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热线(400-888-2666)咨询相关信息。 (2)投资者T日交易时间内受理的申请,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及时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与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与赎回的确认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公司的确认结果为准。 (3)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月17日 关于长盛货币市场基金调整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限额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1月1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为满足投资者需求,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公司自2014年1月17日起对长盛货币市场基金相关业务限额进行调整,即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金额上限为2000万元(含),累计申请金额等于或低于上限的,全部确认成功;累计申请金额高于上限的,则按本公司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系统清算顺序,逐笔累加后不超过2000万元限额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确认失败。 (2)在本基金限制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赎回或转换转出等业务正常办理。本基金取消或调整上述业务限制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3) 投资者可拨打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或登录网站www.csfunds.com.cn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月17日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浦发银行为长盛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代销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投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一、根据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署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自2014年1月17日起,浦发银行将代理长盛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代码为000424,B类基金代码为000425)的销售业务。 二、自2014年1月17日起,投资者可在浦发银行的各指定网点进行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及其他业务。 三、开通定投业务 1、自2014年1月17日起开通浦发银行对于本基金的定投业务; 2、定投业务细则详见浦发银行的有关定投业务实施细则; 3、投资者可到浦发银行申请开办定投业务并约定每期固定的投资金额,该投资金额即为申购金额,每期申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元(含申购手续费),且不设金额级差。本业务不受日常申购最低数额限制。 四、开通转换业务 (一)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本公司管理的某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同为本公司管理的,且属同一注册登记机构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份额的一种业务模式。 2、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与本公司所管理的以下基金间的转换: 长盛成长价值基金(基金代码:080001) 长盛创新先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80002) 长盛积极配置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80003) 长盛量化红利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80005) 长盛同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80007) 长盛同祥泛资源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80008) 长盛同禧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80009,C类基金代码:080010) 长盛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080011) 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80012) 长盛同鑫二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80015) 长盛上证市值百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000063) 长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0050,C类基金代码:000052) 长盛城镇化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354) 3、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两部分构成。 (1)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额收取。 (2)前端收费模式下,在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出基金申购费率时,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在转入基金申购费率等于或小于转出基金申购费率时,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为零。以外扣法计费。 (3)转换费用由投资者承担,其中赎回费用不低于25%的部分计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资产。计算基金转换费用所涉及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均按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规定费率执行。 4、基金转换金额、份额及费用计算公式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率 转换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 前端收费基金补差费=转换金额×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入金额=转换金额-补差费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5、转换金额、份额及费用计算过程 第一步:计算转出金额 转出金额 = 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第二步:计算转换金额 转换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第三步:计算转入金额 转入金额=转换金额-补差费 补差费用: 前端收费基金补差费=转换金额×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第四步:计算转入份额 转入份额= 转入金额÷转入基金转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如: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10000 份长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金(A类000050),一年内决定转换为长盛同祥泛资源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080008),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1.0760元,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是1.0135元,对应赎回费率为0.5%,申购补差费率为0.1%,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 转出金额=10000×1.0760=10760元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10760×0.5%=53.80元 转换金额=10760-53.8=10706.2元 前端收费基金转换补差费率=0.1% 前端收费基金补差费=10706.20×0.1%/(1+0.1%)=10.7元 转入金额=10706.2-10.7=10695.5元 转入份额=10695.5/1.0135=10553.03份 即: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10000 份长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一年内决定转换为长盛同祥泛资源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1.0760元,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是1.0135元,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10553.03份。(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二)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即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须同时代理转出和转入基金。 2、基金转换只能在相同收费模式下进行。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只能转换到前端收费模式的其他基金,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只能转换到后端收费模式的其他基金。 3、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拟转换出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拟转换入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当转换业务涉及基金发生拒绝或暂停接受申购、赎回业务的情形时,基金转换业务也随之相应停止。 4、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提交申请。转换出的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并遵循转换出基金赎回业务的相关原则处理。 5、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金额和份额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6、确定前端收费基金转换补差费率时,如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且转出基金费率为固定费率的,直接以转入基金申购费率作为补差费率。 7、基金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自交易确认之日起重新计算持有期。转换入基金份额赎回或再次转换转出时,按新持有期所适用的费率档次计算相关费用。 8、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处理程序进行受理。 9、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对T日(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转换申请的工作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换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换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基金转换份额T+2日起可查询及交易。 五、投资者可通过浦发银行和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客服热线或网站咨询: 1、浦发银行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网址:www.spdb.com.cn 2、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 公司网址:www.cs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一月十七日 长盛环球行业股票(QDII)节假日暂停 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1月1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于2014年1月20日(周一)暂停接受投资者提交的申购(含定投)、赎回申请。2014年1 月21日(周二)起恢复本基金的日常申购(含定投)、赎回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2)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sfunds.com.cn 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 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月1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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