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从投资者角度推行适当性管理制度 2014-01-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从健全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优化投资回报机制、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等九个方面,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推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关系广大中小投资者切身利益,是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 一、我国适当性 管理存在的问题 2008年以来,我国证券市场已经部分试点并实施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2008年4月国务院发布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在证券经纪业务和基金销售的开户环节开始进行投资者能力测评和风险测评,为客户“推荐适当的产品或者服务”,这是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初步尝试;2009年10月推出的创业板,成为中国最早全面实施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市场;2010年4月,股票指数期货业务和融资融券业务推出,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开始实施于股指期货和融资融券市场;2012年12月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证券公司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指引》界定了证券公司向客户销售金融产品,或者以客户买入金融产品为目的提供投资顾问、融资融券、资产管理、柜台交易等金融服务(销售金融产品或提供金融服务)适当性管理内容和要求。虽然我国市场在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方面开展了有益尝试,但与成熟金融市场相比,在相关立法、制度建设和应用推广方面还很不完善。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一)制度体系有待统一与规范 国外成熟市场适当性管理多从法律监管的角度出发,而我国的适当性管理体系包括证监会规章、交易所业务规则、证券业协会自律规则等多个层面,存在管理部门不统一,标准不统一且比较分散等问题,给实际工作带来很多困扰。建立统一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组织体系,形成统一的适当性管理制度体系,是当前的一项紧迫工作。 (二)投资者分类标准有待统一 我国投资者结构多元化特征明显,客观上出现了多种分类标准,在一些领域、一些产品已有不同的投资者准入或分类标准,但标准不统一且比较分散。很多投资者一般既会参与不同市场板块的通道业务,也会购买金融产品,分类标准的不统一,会造成对同一投资者不同的分类结果。如何针对复杂的投资者构成进行科学的分类管理,尤其是避免简单以资产量进行分类,研究建立相对统一的投资者综合风险承受能力分类标准,是尤为重要的。 (三)适当性理念有待宣传普及 作为金融监管的重要环节,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在海外资本市场十分普遍。市场投资者的主体是投资基金和社会保险基金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这大大提高了投资行为的理性化程度和市场的运行效率,同时也使得市场参与者对适当性管理接受程度普遍较高。与成熟市场有所区别的是,我国资本市场最大的特点是投资者结构以中小散户为主,风险承受能力普遍较低,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不强,投资行为的理性程度较低,加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在我国开始比较晚,制度体系尚需健全,投资者对适当性管理认识需要进一步提高,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有待宣传、普及。 二、从投资者的角度 去推行适当性管理制度 (一)适当性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保护中小投资者 中小投资者是我国现阶段资本市场的主要参与群体,但处于信息弱势地位,抗风险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较弱,合法权益容易受到侵害。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是证券期货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意见》头条就是要健全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实行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目的是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是从保护投资者角度进行的一种风险控制,适当性管理制度是保护中小投资者的重要内容。 (二)适当性管理制度建设要围绕投资者进行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涉及的群体有证监会、交易所、行业协会、金融机构、投资者等。金融机构是适当性制度的实施主体,证监会、交易所、行业协会等是指导监督机构,而投资者是适当性制度的实施受众,也应该是制度的核心。制定、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要以投资者为核心,从投资者的角度去建立、健全、规范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1、从投资者实际投资服务需求角度制定统一的分类标准,健全适当性管理制度体系。 投资者的需求是多样化的,有不同资本市场的投资需求,也有不同投资品种和金融服务的需求,目前,不同层次的市场、不同的业务、不同的产品与服务,有不同的标准制定者和不同的分类标准,且相互割裂,究其原因,就是没有更多从投资者投资服务的实际需求出发来制定统一的分类标准。从投资者实际投资服务需求角度,确定统一的分类标准、对应的投资产品、金融服务、交易市场及匹配规则等,是健全适当性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 2、从投资者角度推行适当性管理制度,落实适当性管理要求。 一方面要求金融机构根据投资者投资行为,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有机融入投资者开户、投资交易、理财产品购买、接受金融服务、参与不同层次资本市场、参与不同投资业务等各个环节,制定各个环节的适当性管理制度、流程和落实措施;另一方面,也要求金融机构在制定相关的制度、流程和措施时,要从投资者“人”的角度出发制定,要有统一性和投资者便利性考虑,避免就业务定规则,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割裂为一个个业务块。 (三)从投资者角度宣传、推广适当性管理 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引导和宣传教育功能,宣传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让投资者“了解自已、了解服务、了解产品”,培养投资者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性投资的理念,提高投资者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自觉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促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深入人心。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