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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南湖打造“基金小镇”吸引机构落户着眼长远发展 2014-01-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中明确提出,加强对税收优惠特别是区域税收优惠政策的规范管理。税收优惠政策统一由专门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 这意味着区域性的税收优惠政策即将迎来清理和收紧。那么,当前依靠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吸引投资机构落户的地区该如何应对? 浙江嘉兴南湖作为浙江省首批省级金融创新示范区,正全力打造国内首个“基金小镇”,日前该地区有关负责人就上述话题发表了看法。 该负责人认为,对于像股权投资这样高回报的产业,税收洼地对其的吸引力是毋庸置疑的,这也是各地纷纷出台扶持政策的原因之一,但是某些地区承诺的100%奖励扶持是不符合市场规则,也是不可持续的,对于产业培育并非长远有利。 就区域税收扶持政策面临收紧的话题,上述负责人指出,这对于部分地区不可持续的税收奖励政策将会是一个考验。 据介绍,在南湖“基金小镇”招商过程中,除了扶持政策外,不少股权投资机构更注重当地政府服务企业的效能与政策落实。为此,在2012年专门成立了嘉兴市南湖金融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专业化的方式服务入驻企业,以公司化的模式运营管理,相对于一般的政府招商,公司招商的创新性更强,服务效率更高。 据悉,在政策扶持方面,嘉兴南湖区于2011年出台了《关于促进南湖区股权投资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该文件指出,股权投资企业及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在该区缴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自工商登记之日起六年内,按企业当年实现的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区级所得部分,给予70%的发展奖励;自工商登记之日起六年内,股权投资企业按其个人当年所得部分所形成的区级所得部分,给予70%的发展奖励;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员工按不超过总人数的40%,按其个人当年所得部分所形成的区级所得部分,给予70%的发展奖励。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投资于本地的企业或项目,由财政部门按项目退出或获得收益后形成的区级所得部分80%给予奖励。(胡学文)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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