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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14-005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北京佩特来52%股权转让款首期支付的进展公告 2014-01-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基本情况 基于审批的需要以及根据有关规定,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月6日与美国佩特来电器(中国)控股有限公司签署了《北京佩特来电器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1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收购北京佩特来电器有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2014年1月13日,公司收到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出具的《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北京佩特来电器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等事项的批复》(京商务资字【2014】25号),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已同意PECH将其持有52%的股权转让给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1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北京佩特来电器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获得批准的进展公告》。 二、有关事项进展情况 1、2014年1月16日,北京佩特来完成了北京市外汇管理登记和备案的工作。 2、按照《股权转让协议》和《补充协议》的条款约定,公司已于2014年1月17日汇出首期股权转让价款64,845,000美元(首期款7800万美元扣除中国预提税、中国印花税、以及并购保险之后),完成了北京佩特来52%股权转让款第一期资金支付。近期,公司将尽快完成北京佩特来股权转让的文件交割。 3、PECH于美国时间2014年1月17日将所欠DAMF发电机的本金及利息全部偿清。 三、后续进展公告 1、北京佩特来在取得北京市商务委员会有关批复及批准证书30日后再向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等有关手续。 2、根据相关条款约定,办理已于2013年12月20日向DAMF II 发电机控股有限公司指定通知银行出具了金额合计为6,116万美元的备用信用证终止事宜。 如本交易取得进一步进展,公司将及时发布有关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月2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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