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股票代码:600307 股票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 2014-001 债券简称:12酒钢债 债券代码:122129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2014-01-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172,000,000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4年1月27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及基本情况 本次解禁上市的限售股属于非公开发行的限售股。 经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酒钢宏兴”)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024号文《关于核准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于2013年向特定发行对象汇祥宏界(天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钜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元惠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瑞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9家投资者发行股份2,172,000,000股,发行价格为3.71元/股。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于2013年1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权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额为4,091,357,424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为6,263,357,424股。 本次解禁上市的限售股为向9家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该部分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4年1月27日。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本次解禁的限售股份总数仍为2,17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4.68%。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的9家特定投资者在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如下: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截止本公告日,上述限售股份持有人均已履行承诺。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核查后认为: 1、酒钢宏兴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时间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 2、 酒钢宏兴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非公开发行时做出的承诺; 3、酒钢宏兴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同意相关股东本次解禁限售股份。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172,000,000股。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4年1月27日。 3、本次解禁上市的限售股明细如下:
七、本次限售股解禁前后股本结构表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21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