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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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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宏磊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3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磊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月14日以电子邮件、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1月19日10:30时在公司行政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审议、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戚建萍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2014年2月12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4)
三、备查文件
1、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宏磊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2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月14日以直接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1月19日上午9时在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以现场审议、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2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傅龙兴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秘、证券事务代表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吕泉锋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1票。
公司监事会经过审议后认为: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人员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将吕泉锋先生作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1票。
公司监事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选举公司监事的事宜。
三、备查文件
1、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宏磊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4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2月12日14:3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6、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2月7日。截止 2014年2月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诸暨市经济开发区迎宾路2号公司行政楼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选举吕泉锋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三、参与现场会议股东的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单位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4年2月11日下午16:3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14年2月10日—2月11日 上午 9:00—11:30, 下午 14:00—16:30。
5、登记地点:浙江省诸暨市经济开发区迎宾路2号公司行政楼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
联系人:方中厚 杨凯
联系电话:0575-87387532、87387320
联系传真:0575-80708938
邮 编:311800
2、其他: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3、附件:《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五、备查文件
1、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鉴于本人(本公司)为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持有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 万股。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相关议案的表决具体指示如下:
| 序 号 | 表决事项 | 表决意见 |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关于选举吕泉锋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 |||
本授权书有效期至本次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注:
1、委托人为企业法人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2、授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弃权进行指示。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宏磊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5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提名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3年12月12日收到公司监事彭齐放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彭齐放女士因个人原因,提请辞去其所担任的公司监事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彭齐放监事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因此其辞职报告在新任监事到任之日起方能生效。在此期间,彭齐放女士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于2014年1月19日召开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吕泉锋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将吕泉锋先生作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附:吕泉锋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吕泉锋先生简历
吕泉锋(曾用名吕权锋),男,1976年11月出生,大专文化,工程师职称。曾任浙江华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设备部经理等职务。现任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浙江宏天铜业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
吕泉锋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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