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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2014-01-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重要提示 1、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浦钢网”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3,939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不超过1,80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不超过3,939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32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上市。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的剩余报价情况,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老股转让计划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8.29元/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为3,752.75万股,其中公开发行新股为3,185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为567.75万股。 3、本次发行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网下发行有效申购总量为6,944.5万股,为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3.08倍;网上发行初步申购倍数为48.94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和总体申购情况,决定不对网下、网上的初始发行规模进行回拨调节。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2,251.6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501.1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0%。 4、本次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网下发行数量,以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的有效申购总量占本次网下有效申购总量的比例低于40%。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2014年1月6日(T-9日)公布的《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的配售原则,先将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的40%(900.66万股)优先对有效申购的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进行同比例配售,本次网下发行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的有效申购总量为2,641万股,占本次网下有效申购总量的38.03%,配售比例为34.102991%。将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的60%(1,350.99万股)对其它投资者的有效申购进行同比例配售,本次网下发行其它投资者的有效申购总量为4,303.5万股,占本次网下有效申购总量的61.97%,配售比例为31.392820%。 本次网下发行配售结果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事先确定的配售原则及方式。 5、本次发行的网下发行申购缴款工作已于2014年1月17日(T日)结束。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缴付的申购资金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本次网下发行过程由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对此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6、根据2014年1月16日(T-1日)公布的《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参与网下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送达最终获配通知。 一、网下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要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资金有效申购结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做出最终统计如下: 经核查确认,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17家,17家有效报价投资者均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了申购款,有效申购资金为127,014.905万元,有效申购数量为6,944.5万股。 二、向公募基金及社保基金配售情况 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2,251.65万股,网下有效申购总量为6,944.5万股,其中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共6家,申购数量为2,641万股。根据《发行公告》规定的网下发行配售原则,先将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的40%(900.66万股)优先对有效申购的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进行同比例配售,再将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的60%(1,350.99万股)对其它投资者的有效申购进行同比例配售。 本次网下发行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的最终获配数量为900.66万股,占本次网下发行数量的40%,配售比例为34.102991%;其他投资者最终获配数量为1,350.99万股,占本次网下发行数量的60%,配售比例为31.392820%。 三、网下申购获配情况 本次网下发行有效报价投资者的最终获配情况如下: ■ ■ 注:(1)上表中的“配售数量”是根据《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发行公告》规定的网下配售原则进行处理后的最终配售数量; (2)表中有效报价投资者可通过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应退申购多余款金额。如有疑问请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四、网下申购多余资金退回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供的网下配售结果,计算各有效报价投资者实际应付的申购金额,并将有效报价投资者在2014年1月17日(T日)划付的有效申购资金减去申购金额后的余额于2014年1月21日(T+2日)9:00前,向结算银行发送配售余款退款指令。 五、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估值结论 根据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出具的欧浦钢网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结合绝对估值和相对估值方法,研究员认为发行人合理估值区间为17.67-21.72元/股。发行人所在行业为仓储业(G59)。截至初步询价截止日2014年1月14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25.24倍,可比上市公司2012年静态市盈率均值为34.13倍。 六、持股锁定期限 有效报价投资者的获配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期安排。 七、冻结资金利息的处理 有效报价投资者申购款(含获得配售部分)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按《关于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6]78号)的规定处理。 八、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 系 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755-82492079、010-56839498 传 真:010-56839500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2号丰铭国际大厦A座6层 发行人: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月2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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