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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持门”判决有结果 美达股份参股公司获香雪制药648万股 2014-01-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翁健
见习记者 翁健 历时逾1年的美达股份“代持门”判决结果出炉。美达股份(000782)今日披露,公司作为原告,在近日收到深圳福田区法院一审判决结果:被告广东通用数字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名下的香雪制药(300147)股票648万股及相关权益为被告通用公司所有,而非通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太平洋公司所称的系代客户持有。 公告显示,通用公司设立于1999年10月,其中太平洋技术持有60%股权,美达股份持有40%股权。而香雪制药2010年12月15日创业板上市,通用公司持有香雪制药648万股股票,占总股本的2.63%。 而通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太平洋公司所称的“客户”,正是著名的专业投资基金IDG Technology Venture Investments,LP。资料显示,自1992年开始,作为最早进入中国市场的国际投资机构之一,IDG已投资包括百度、搜狐、腾讯、搜房、携程、汉庭等200家优秀企业,目前管理的基金总规模为38亿美元。 作为通用公司的参股股东,美达股份于2012年8月19日向通用公司发出《关于要求处置香雪制药股份的函》,要求通用公司适当处置所持香雪制药股份。然而,8月29日,通用公司回函称,其所持香雪制药股份系代客户IDG持有,该股份对应全部权益归客户所有,据此拒绝了美达股份的要求。 于是,在2012年11月7日,美达股份以通用公司及太平洋技术侵害公司财产安全为由,向深圳福田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公司享有通用公司所持香雪制药40%的权益。法院于2012年11月10日立案受理,并向公司发出受理案件通知书。 而深圳福田区法院一审结果显示,通用公司名下的香雪制药股份为通用公司所有,而非IDG所有。但美达股份“确认就通用公司所持香雪制药648万股及相关权益享有40%的权益”的诉讼要求被驳回。对此,美达股份表示,公司暂决定不予上诉,并正在研究采取下一步行动。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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