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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1-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7日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春节”假期前暂停大额申购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14年1月2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在暂停大额申购期间,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金额应不超过100万元,如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金额超过100万元,本基金将有权拒绝。 (2)在暂停大额申购期间,投资者提交的开户、申购、赎回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2014年2月7日起恢复办理本基金的大额申购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3)自2014年1月31日至2月6日期间(即春节假期期间),投资者提交的开户、申购、赎回等基金交易业务申请,及假期前未确认的交易申请、未到账的赎回款项等,将顺延到假期结束后进行处理。 (4)由于投资者于2014年1月30日提交的交易申请将于2014年2月7日完成登记确认,故投资者于2014年1月30日申购华安7日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将自下一工作日2014年2月7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投资者于2014年1月30日赎回华安7日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份额的,享有该日和整个假期期间的收益,将于下一工作日2014年2月7日起不享受华安7日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分配权益。 (5)投资者在节假日前或节假日期间需要使用资金的,请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所需时间并提前足够时间提出赎回申请。敬请投资人提前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假期原因,带来不便。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an.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月23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春节”假期前暂停大额申购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1月2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在暂停大额申购期间,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金额应不超过200万元,如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金额超过200万元,本基金将有权拒绝。 (2)在暂停大额申购期间,投资者提交的开户、申购、赎回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2014年2月7日起恢复办理本基金的大额申购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3)自2014年1月31日至2月6日期间(即春节假期期间),投资者提交的开户、申购、赎回等基金交易业务申请,及假期前未确认的交易申请、未到账的赎回款项等,将顺延到假期结束后进行处理。 (4)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5]41号)第十款的规定“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投资者于2014年1月30日申购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的,自下一工作日2014年2月7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投资者于2014年1月30日赎回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的,享有该日和整个假期期间的收益,将于下一工作日2014年2月7日起不享受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的分配权益。 (5)投资者在节假日前或节假日期间需要使用资金的,请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所需时间并提前足够时间提出赎回申请。敬请投资人提前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假期原因,带来不便。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an.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月23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安 季季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年第1期)投资组合构建情况说明的公告 华安季季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2014年第1期已于2014年1月3日开始正式运作,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基金2014年第1期的运作期为2014年1月3日至2014年3月27日。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4年1月16日完成对本期产品的投资组合构建,截至2014年1月16日基金资产中各大类资产比例如下: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 本公告中的投资组合构建情况及其他相关信息不构成对基金运作期实际收益的承诺或保证。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月23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安日日鑫 货币市场基金“春节”假期前暂停大额申购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1月2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在暂停大额申购期间,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金额应不超过100万元,如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金额超过100万元,本基金将有权拒绝。 (2)在暂停大额申购期间,投资者提交的开户、申购、赎回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2014年2月7日起恢复办理本基金的大额申购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3)自2014年1月31日至2月6日期间(即春节假期期间),投资者提交的开户、申购、赎回等基金交易业务申请,及假期前未确认的交易申请、未到账的赎回款项等,将顺延到假期结束后进行处理。 (4)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5]41号)第十款的规定“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投资者于2014年1月30日申购华安日日鑫货币市场基金的,自下一工作日2014年2月7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投资者于2014年1月30日赎回华安日日鑫货币市场基金的,享有该日和整个假期期间的收益,将于下一工作日2014年2月7日起不享受华安日日鑫货币市场基金的分配权益。 (5)投资者在节假日前或节假日期间需要使用资金的,请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所需时间并提前足够时间提出赎回申请。敬请投资人提前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假期原因,带来不便。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an.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月2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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