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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16 股票简称:华北高速 编号:2014-03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招商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意向书的提示性公告 2014-01-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风险提示 1、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招商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意向书,只是表达合作的意向,具体合作项目尚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并以最终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2、双方约定,参照江苏省丰县合作模式,双方共同投资光伏发电项目,但合作规模尚存在不确定性。 3、目前,尚未明确具体合作项目,所以具体项目盈利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4、双方签署战略合作意向书的内容,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是否会产生重大影响尚无法判断。 5、本意向书仅为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约定,具体的实施内容、进度、投资金额以及投资回报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本公司将会根据有关规定,按照投资项目及额度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战略协议合作方介绍 招商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是招商局集团旗下专业从事投资、开发及运营太阳能光伏电站的平台,该公司于2004年5月5日在BVI(Britsh Virgin Islands英属维尔京群岛)成立,公司授权可发行最大股份数为50,000股,每股1美元,目前已发行股份10,000股,每股1美元。法定代表人:李原。 关联关系说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亦为其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公司与招商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三、战略合作意向书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招商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22日签署《战略合作意向书》,主要内容如下: 鉴于:(一)2013年招商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旗下金保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在江苏丰县23.8MW光伏电站项目已进行全面合作,建立了良好共赢的合作模式。 (二)2014年-2015年,招商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在中国境内投资总规模约3GW的太阳能光伏电站。 为进一步发挥各自优势,实现合作共赢,双方有意在太阳能光伏发电投资领域继续深入合作,并就未来合作事项达成如下战略合作意向: 1、双方同意,参照江苏丰县项目模式,本公司在招商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的项目中,优选部分项目,以参股项目公司股权的方式,与招商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光伏电站项目,预计合作规模约1GW。 2、双方同意,对于共同合作的项目,招商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收益保证、远期股权回购或股权置换等投资保障措施,具体由双方另行签署项目股权合作协议明确。 3、双方同意,双方以合作项目为基础,在公司治理、运营管理、人才培训等方面展开多层次的合作,打造极具竞争力的合作模式。 四、战略合作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意向书仅为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约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是否会产生重大影响尚无法判断。 特此公告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一月二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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