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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房地产 公告编号:2014-06 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01-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1月22日,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2014年1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沈东进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全体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史强军先生为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二、以8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孙卫东先生为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刘兆丰先生对此项议案投了反对票,反对理由:本董事认为孙卫东先生暂不具备担任公司总经理的能力。本董事数次要求公司董事会提供除简历外的有利于通过孙卫东先生任命的资料,所获所答复均为没有。本董事认为此议案有失慎重。希望公司董事会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增强责任心,以股东利益为重,把公司办好。 公司独立董事刘红宇、李树、刘洪跃对公司对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史强军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聘任孙卫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经过对史强军先生、孙卫东先生任职资料的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史强军先生、孙卫东先生的提名及任职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选举程序合法,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副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关于选举副董事长、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简历 史强军先生简历如下: 史强军,男,1959年7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干部室副主任干事、主任干事,办公厅副处级秘书、副处长;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以下简称"中房集团")监察审计室监察主任兼人事部副经理;中房集团公司北京公司书记、副总经理、工会主席;中房集团公司纪委副书记;中房集团企业顾问公司总经理;中房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国住房投资建设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董事。现任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书记。史强军先生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附件:孙卫东先生简历如下: 孙卫东,男,1969年10月生,经济学硕士学位,助理研究员。曾任:中国住房投资建设公司资产部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中房集团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厅副主任;中房集团企业发展部部长;华通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住地产副总经理;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中房集团总经理助理、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孙卫东先生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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