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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2-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015 股票简称:华夏银行 编号: 2014—01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4年2月10日在北京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1月28日以电子邮件和特快专递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7人,实到董事14人。Christian Klaus Ricken、张萌、萧伟强三名董事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Christian Klaus Ricken董事委托吴建董事长行使表决权,张萌董事委托方建一副董事长行使表决权,萧伟强独立董事委托骆小元独立董事行使表决权。有效表决票17票。到会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6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吴建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方建一、邹立宾、李汝革、丁世龙、Christian Klaus Ricken、Choo Nyen Fui(朱年辉)、李剑波、吴建、樊大志、刘春华、任永光、赵军学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裴长洪、曾湘泉、于长春、肖微、陈永宏、杨德林、王化成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意见:同意。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上述第一项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对孙伟伟女士(2013年5月辞任本行董事)、Robert John Rankin先生、张萌女士、盛杰民先生、骆小元女士、卢建平先生、萧伟强先生在担任本行董事期间所展现的敬业精神和对华夏银行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特此公告。 附件: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12日 附件: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方建一,男,1953年7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教授级高工。曾任首钢日电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部经理;首钢国际经贸部财务处副处长;中国首钢国际贸易工程公司业务部财务处副处长、总经理助理;首钢船务公司副总经理;首钢海外总部金融财务部融资处处长、财务部副部长;首钢总公司开发部副部长;首钢总公司财务助理总经理、总经理财务助理、总会计师。现任首钢总公司董事、总会计师。 邹立宾,男,1967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曾任首钢国贸部马来西亚处、海外总部合资处、国贸部合资处、经贸部外经处业务员,实业发展部合资联营管理处专业员;首钢总公司资本运营部上市公司管理处处长助理、管理处副处长;博迪投资有限公司副处长;首钢新钢公司计财部资金处副处长;首钢总公司资本运营部部长助理、副部长,投资管理部部长。现任首钢总公司计财部部长。 李汝革,男,1963年8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山东菏泽发电厂副厂长、厂长、党委委员;山东电力工业局燃料公司总经理、党委委员;山东电力工业局财务部主任;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副总会计师;英大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董事长;国家电网公司副总会计师、财务部主任兼资金管理中心主任。现任国家电网公司总会计师、党组成员。 丁世龙,男,1963年7月出生,管理学博士,高级会计师。曾任河南省电力工业局财务处综合财务科副科长、科长;河南省电力公司(局)财务处副处长;电力部经济调节与国有资产监督司助理调研员(挂职锻炼);河南省电力公司(局)副总会计师兼财务处处长、总会计师,兼任河南开祥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国家电网公司金融资产管理部副主任;国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现任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Christian K. Ricken,男,1966年12月出生,德国籍,政治经济学博士。曾任职于德意志银行集团财务部门,之后历任董事兼集团规划部总监,董事总经理兼战略控制部总监与投资控制部总监,私人和工商企业银行部(PBC)全球财务主管和首席财务官以及存款与支付产品代理全球总监。现任德意志银行PBC全球首席运营官,同时还担任PBC执行委员会及德意志银行集团执行委员会委员。 Choo Nyen Fui(朱年辉),男,1962年12月出生,马来西亚籍,硕士。曾任渣打银行(新加坡)见习主任、公司司库/外汇交易员;美国大通银行(新加坡)第二副总裁,审计主管;美国信孚银行(香港)副总裁,衍生产品管控团队主管;美国信孚银行(香港)董事, 亚洲地区公司组合管理副主管;德意志银行(新加坡)董事总经理,市场风险管理(亚太区)主管。现任德意志银行亚太区首席风险官,目前是全球风险执行委员会委员, 也是德意志银行亚太区域几个主要委员会的成员。其中包括:亚太区执行委员会委员, 亚太区区域风险委员会主席及德意志银行马来西亚有限公司非独立非执行董事。 李剑波,男,1965年6月出生,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曾任玉溪卷烟厂计划统计科副科长、科长;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济师、总经济师、董事、监事会主席。现任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吴建,男,1954年3月出生,大学本科,高级政工师、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设备信贷处副处长,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朝阳区办事处副主任、主任,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副总经理、党组成员,交通银行北京分行总经理、党组书记,交通银行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副行长、党委委员;华夏银行董事、行长、党委副书记。现任华夏银行董事长、党委书记。 樊大志,男,1964年9月出生,博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曾任东北财经大学教师;北京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北京市境外融投资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党组成员、董事、副总经理;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华夏银行董事、党委副书记、副行长,常务副行长。现任华夏银行董事、行长、党委副书记。 刘春华,女,1970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高级经济师。曾任江西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计划资金处处长助理、副处长;华夏银行党组纪检组专职纪检员、监察室副主任、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基金公司筹备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纪委副书记。现任华夏银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首席审计官。 任永光,男,1959年12月出生,大学本科,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外资管理处副处长,外资管理处处长,外汇管理处处长,办公室主任,计划资金处处长;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货币信贷管理处处长,副主任、党委委员;中国银监会北京监管局筹备组成员;中国银监会北京监管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华夏银行董事、副行长、党委副书记。现任华夏银行董事、副行长、党委委员。 赵军学,男,1958年4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包装总公司南方公司总经理助理;粤海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华夏银行深圳分行党组书记、行长。现任华夏银行董事、董事会秘书。 裴长洪,男,1954年5月出生,博士研究生,研究员。曾任北京市农村经济研究所所长;北京市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党组成员、高级经济师;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所长助理,外事局副局长,局长,研究生院博士生导师;挂职杭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中国社科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所长。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兼党委书记。 曾湘泉,男,1955年11月出生,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2000年至今任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院长。 于长春,男,1952年2月出生,博士研究生,教授。曾任吉林财贸学院会计学系副教授、教研室主任、系副主任;长春税务学院会计学系主任、教授、硕士生导师;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研中心主任。现任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肖微,男,1960年1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曾任中国法律事务中心海南办事处主任。1989年作为创始人设立北京君合律师事务所,现任主任、合伙人。 陈永宏,男,1962年12月出生,大学本科。曾任湖南省审计厅投资审计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湖南省审计师事务所副所长、所长;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主任会计。现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 杨德林,男,1962年4月出生,博士研究生,教授。曾任湖北省襄樊市第二中学物理教师;湖北省供销学校教师;中国科学院武汉物理研究所(计划处)工程师,学部联合办公室数理学部办公室助理研究员;挂职兰州市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现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 王化成,男,1963年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教授。曾任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助教、讲师、副教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
证券代码:600015 股票简称:华夏银行 编号: 2014—02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4年2月10日在华夏银行大厦三层第五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1月28日以电子邮件和特快专递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11人,实到监事8人,程晨监事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委托田英监事行使表决权;刘国林监事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委托成燕红监事会主席行使表决权;张国伟监事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委托李国鹏监事行使表决权。有效表决票11票。到会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成燕红监事会主席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提名李连刚、田英、程晨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高培勇、戚聿东、陆志芳、祝卫为第七届监事会外部监事。职工监事由本行职工代表大会另行选举产生。 会议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郭建荣、刘国林先生在担任本行监事期间所展现的敬业精神和对华夏银行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特此公告。 附件: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和外部监事候选人简历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2月12日 附件: 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和外部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股东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连刚,男,1968年5月出生,大学本科,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山东办事处金融部副经理;中创公司山东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华夏银行济南分行企业金融处处长;润华集团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兼总裁办主任,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现任润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田英,女,1965年4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曾任北京财政学院教师,北京三吉利能源公司资金财务部经理。现任北京三吉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 程晨,女,1975年3月出生,EMBA学位。曾任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巨人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 二、外部监事候选人简历 高培勇,男,1959年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教授。曾任天津财经学院财政系讲师、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校长助理、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党委书记、副所长、教授。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所长。 戚聿东,男,1966年9月出生,博士研究生,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政系教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报》常务副主编,企业管理系副主任、MBA教育中心常务副主任,工商管理学院院长。现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校长助理。 陆志芳,男,1953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法学副教授、律师。曾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副教授,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现任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祝卫,男,1965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财政部工业交通司、经贸司副处长,中晟环保科技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
证券代码:600015 股票简称:华夏银行 编号:2014-03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2月27日 ● 股权登记日:2014年2月21日 ●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的届次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 本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2014年2月27日(星期四)上午9:00 (四)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方式。 (五)会议地点 北京好苑建国酒店2层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二)《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三)《关于聘请201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公司网站(www.hxb.com.cn)发布。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止2014年2月21日(星期五)下午3时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及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4年2月24日—25日9:00至17: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华夏银行大厦,华夏银行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05。 五、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会期预计半天。 (二)联系办法: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华夏银行大厦 (邮编:100005) 联系人:姜先生、任女士 电话:010-85238565、010-85238921 传真:010-85239605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12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4年2月27日在北京召开的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公司/本人的意愿代为投票。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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