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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78 证券简称:延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4-017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4-02-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辖区上市公司和相关方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与履行》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等相关主体的承诺事项进行了专项自查,现将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披露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作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胡黎明先生承诺: (一)不利用大股东的地位通过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1、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2、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3、委托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4、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5、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关于不同业竞争的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胡黎明先生已出具了《非竞争承诺书》,承诺目前或将来不从事任何与股份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或活动。 承诺时间:2007年10月1日 承诺履行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上述承诺得到了严格履行,没有发生承诺人违反该承诺的情形。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所作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延华高科技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胡黎明先生重申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所承诺事项。 承诺时间:2013年1月1日 承诺履行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上述承诺得到了严格履行,没有发生承诺人违反该承诺的情形。 (二)公司股东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张怀斌、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苏坤隆贸易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均承诺:自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2013年8月21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本公司/本人所认购的上述股份。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上述承诺得到了严格履行,没有发生承诺人违反该承诺的情形。 三、 其他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公告之日,公司不存在不符合监管指引要求的承诺和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四年二月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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