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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6-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7版)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0年11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投资业绩及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 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因基金的证券交易或结算而产生的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资金汇划费用; (8)基金上市初费与上市月费; (9)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行业惯例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7%÷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本条第1款第(3) 至第(9)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本条第(一)款约定以外的其他费用,以及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4.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1)申购费率:
特定投资群体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以及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住房公积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将其纳入特定投资群体范围。通过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特定投资群体具体费率如下:
(2)申购费用的收取方式及用途 在申购费按金额分档的情况下,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申购费适用单笔申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 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 (3)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注:对于1000万(含)以上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的申购,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固定申购费金额)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 T日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场外申购涉及金额、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场内申购涉及金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场内申购涉及份额的计算结果采用截位法保留到整数位,整数位后小数部分的份额对应的资金返还至投资者资金账户。 2.赎回费 (1)赎回费率为: 本基金的场内赎回适用固定的赎回费率,为0.1%。 本基金的场外赎回费率按持有时间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2)赎回费的收取和用途 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赎回费用的25%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结算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赎回费用=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3.基金转换费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其中赎回费用按照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最新的相关公告约定的比例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具体实施办法和转换费率详见相关公告。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www.efunds.com.cn)进行本基金申购、赎回的交易费率,详见本公司网站上的相关说明。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按照《信息披露办法》或其他相关规定在调整实施前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6.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赎回和转换费率。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易方达岁丰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2013年12月24日刊登的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在“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2. 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二)主要人员情况”部分的内容。 3. 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根据最新资料进行了更新。 4. 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基金份额发售机构信息和会计师事务所信息。 5. 在“九、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6. 在“十一、基金的投资”部分,补充了本基金2014年第1季度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7. 在“十二、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数据。 8. 在“十七、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9. 在“二十、风险揭示”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10. 在“二十五、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根据相关公告的内容进行了更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6月23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广州农商银行为销售机构、在广州农商银行推出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农商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14年6月23日起,本公司将增加广州农商银行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销售机构。 同时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本公司与广州农商银行协商一致,自2014年6月23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在广州农商银行推出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特别提示:易方达纯债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及易方达财富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处于封闭期,暂不办理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二、 关于本公司在广州农商银行推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该业务相关规定如下: (1)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日常申购费率相同。 (2)定期定额申购每期扣款金额:上述适用基金的每期扣款金额分别不低于人民币100元,不设金额级差。广州农商银行可在此基础上规定自己的最低扣款金额。广州农商银行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并在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相同的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若遇非基金开放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广州农商银行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以广州农商银行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3)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通常将在 T+1工作日(易方达亚洲精选股票型基金、易方达标普全球高端消费品指数增强型基金人民币基金份额为T+2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 T+2工作日(易方达亚洲精选股票型基金、易方达标普全球高端消费品指数增强型基金人民币基金份额为T+3工作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4)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申购与日常申购按相同的原则确认。 (5)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其它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广州农商银行的有关规定。 三、 重要提示 1.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开通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开通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 2.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费用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1号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1号 法定代表人:王继康 联系人:黎超雄 电话:020-28019593 传真:020-28852692 客户服务电话:020-961111 公司网站:www.grcbank.com 从2014年6月23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广州农商银行办理开户及上述列表中对应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等业务。 2.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6月2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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