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4-09-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37 证券简称:誉衡药业 公告编号:2014-109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9月25日,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哈尔滨恒世达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世达昌")的通知,恒世达昌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2,900,000股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作为贷款担保,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14年9月24日,质押期限从股权质押登记日至2015年9月23日质权人申请解冻为止。 同时,恒世达昌将其2013年9月25日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的17,500,000股(详见2013年9月26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3-044号公告《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解除质押以及质押的公告》)进行了解押,质押解除日为2014年9月24日,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恒世达昌共持有本公司312,37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4.63%;本次质押股份2,9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41%,本次解除质押股份17,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恒世达昌累计质押股份175,1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5.02%,前次股权质押已于2014年9月23日披露于法定媒体。 特此公告。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九月二十六日 备查文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证券代码:603005 证券简称:晶方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4-030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资产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竞拍智瑞达科技(苏州)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及相关负债、智瑞达电子(苏州)有限公司全部固定资产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14年9月16日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公告:临2014-026),公司已按挂牌转让参考价格参与竞买智瑞达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瑞达科技")转让的部分资产及相关负债、智瑞达电子(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瑞达电子")转让的全部固定资产,两项目挂牌转让参考价格分别为人民币33,522.27万元、477.32万元(项目情况详见公司于2014年9月16日披露的收购资产公告:临2014-027)。 2014年9月15日,智瑞达科技转让的部分资产及相关负债、智瑞达电子转让的全部固定资产公告挂牌期满,根据项目的实际竞买情况,苏州市工业园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已于近日批复同意智瑞达科技将其部分资产及相关负债、智瑞达电子将其全部固定资产分别以挂牌转让参考价格转让给公司,并按智瑞达科技挂牌转让公告的员工安置方案进行员工安置(员工安置具体详见公司于2014年9月16日披露的收购资产公告:临2014-027)。 公司后续将开展资产转让协议的商谈与签署事宜,相关协议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竞拍购买资产事项后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9月25日 股票代码:600978 股票简称:宜华木业 公告编号:临2014-064 债券代码:123000 债券简称:09宜华债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7月14日披露了《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重大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于2014年7月14日起连续停牌。2014年7月21日、7月28日、8月4日、8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8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延期复牌的公告》。8月20日、8月27日,9月3日,9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9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延期复牌的公告》。9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和交易对方以及各中介机构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相关工作,包括尽职调查、审计、资产评估、盈利预测等工作,并与交易对方就交易方案细节进行进一步完善和确认。因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及时公告并复牌。 特此公告。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14-063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退税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 号)以及《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补充的通知》(财税[2009]163 号)的有关规定,对销售的满足"采用旋窑法工艺生产的水泥(包括水泥熟料)或者外购水泥熟料采用研磨工艺生产的水泥,水泥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条件的自产水泥(包括水泥熟料)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截至2014年9月24日,本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收到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退税7830.64万元,其中: 1.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7月30日收到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退税3620.1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4年8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的2014-042公告); 2.2014年7月31日至2014年9月24日收到资源综合利用增值退税4210.51万元。 本公司收到的上述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退税已全部计入2014年利润总额。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000008 证券简称:宝利来 公告编号:2014055 广东宝利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广东宝利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宝利来,股票代码:000008)于2014年9月23日、9月24日、9月2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本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本公司于2014年9月19日披露了《广东宝利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等相关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目前,上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相关工作正在正常进行中; 2、公司前期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本公司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经履行上述关注、核实程序后,并确认除已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外,本公司及5%以上股东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14年9月1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了《广东宝利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及相关文件,公司筹划的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已于2014年8月1日披露2014年半年度业绩报告。上半年,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5亿元,实现净利润863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滑了2.61%和18.13%。2014年三季度,因公司筹划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将增加相关费用支出,但目前尚未能确定该事项对公司2014年三季度业绩的影响程度。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宝利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四年九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