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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4-09-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403 证券简称:*ST生化 公告编号:2014-064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芦溪县人民法院送达的(2014)芦民二初字第54号民事裁定书。 二、有关本案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4年7月30日发布了江西省萍乡市方圆实业有限公司诉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诉讼公告,详情见:2014年7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4-044号。 三、民事裁定书内容 (2014)芦民二初字第54号民事裁定书内容如下: 裁定驳回被告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要求追加宜春重工有限公司、宜春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宜工机械改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为被告的申请。 四、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公告之日,本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及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2007年12月10日,公司与宜春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签订《转让协议》,约定公司将持有的宜工业务及相关资产、负债以壹元价格转让给宜春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协议明确约定由宜春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承担宜工2007年10月30日核定的资产负债表中的债务及签订日后由宜工业务所产生的任何债务。2009年8月3日,宜春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对《转让协议》涉及的资产、负债挂牌,以壹元的价格再次转让。在转让基本要求第5条中指出:本标的所涉及的银行及其它1.6亿的债务,受让人必须承诺在2010年6月30日之前全部还清。2009年9月29日,浙江鑫隆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通过电子竞价方式竞买成功;2009年12月19日上述资产过户完毕,资产被过户至浙江鑫隆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在宜春成立的宜春重工有限公司名下。 2012年8月,公司收到宜春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宜国运字[2012]24号《债务履行承诺函》,承诺《转让协议》中所涉及的未履行债务由宜春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承担。 综上所述,该案应由宜春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和宜春重工有限公司承担,公司将积极督促宜春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和宜春重工有限公司尽快偿还上述债务。 因此,本次诉讼是否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造成影响尚不确定,如因该案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将向宜春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和宜春重工有限公司追偿。 六、备查文件 (2014)芦民二初字第54号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4-063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及延期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 年 8月 22日开市起停牌,2014年8月29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 2014年9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分别于2014年9月5日、2014年9月12日、2014年9月19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以及有关各方积极抓紧时间推动各项工作,配合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开展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和盈利预测审核等各项工作,目前相关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原预计于2014年9月26日复牌,但鉴于该项重大资产重组相关问题仍需要与有关方面进行持续沟通、协调和确认,相关文件仍在根据尽调取得信息不断完善、调整,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仍需要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因此,公司预计无法按照原计划在2014年9月26日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并复牌。 为确保本次重组工作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证本次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公司将不晚于2014年10月22日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复牌。公司承诺如未能在上述延期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文件,将发布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说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及终止原因,同时公司承诺自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之日起至少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公司对延期复牌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的有关规定,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002510 公司简称:天汽模 公告编号2014-040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7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东风(武汉)实业有限公司股权并对其增资的议案》。基于公司与东风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实业")的战略合作需要,充分利用双方的优势,将东风(武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实业")打造成为东风实业与公司的战略合作平台,并通过此平台更好地为东风汽车集团相关企业及国内其它汽车公司提供冲压件、装焊等汽车零部件制造和相关配套服务。公司以14,448.80万元的价格受让东风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东风(武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实业")40%的股权。股权转让的同时,双方共同出资10,000万元对武汉实业增资,增资完成后武汉实业注册资本由15,000万元增至25,000万元整。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7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收购东风(武汉)实业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2014-035)。 东风(武汉)实业有限公司于近日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武汉市东西湖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登记信息如下: 注册号:420112000050890 名称:东风(武汉)实业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北一路9号(10) 法定代表人:兰星杰 注册资本:贰亿伍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6年03月23日 营业期限:2006年03月23日至2044年07月31日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不含发动机)制造及销售;汽车(不含小轿车)及配件销售;机电设备、金属结构件,电子元器件、橡胶制品、纸制品、木制品、五金工具、建筑材料、日用百货、针纺织品生产及销售、技术开发、转让及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网络技术开发及销售;环保施工工程;水电设备安装;汽车装潢;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金属材料加工及销售;非金属材料加工及销售;模具、夹具、检具的设计、加工和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须取得有效审批文件或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特此公告。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9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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