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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4-09-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湖北金环 公告编号:2014--064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7年2月,作为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支持其上市,建立长效激励机制,经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本公司和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另外37 家股东作为委托人成立"粤财信托o 长江证券股权激励计划之股权储备集合财产信托"用于长江证券股权激励储备,并委托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管理。本公司出资额为150万,占整个信托比例1.5%。 目前,该信托已经终止并清算,按照信托计划,信托终止后,70%的资产返还给各委托人,30%的资产预留给长江证券公司工会,由长江证券工会委托粤财信托设立长江证券员工激励基金,仍用于对长江证券员工的激励。(相关内容可参阅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783)公告(2012-016)) 2014年9月24日,本公司收到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返还的兑付受益人本金及收益共计12,074,588.15元,收到上述款项将对公司的本年利润产生较大影响,具体影响金额将在收到清算报告后确定,届时将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五日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证券代码:600023 编号:2014-035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9月25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980号),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00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本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要求和本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实施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43 证券简称:青海华鼎 公告编号:临2014-051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 受理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4年9月2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41205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有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五日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所持停牌股票华策影视(300133) 估值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文)的相关规定,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4年9月25日起,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旗下部分基金所持有的停牌股票-华策影视(股票代码:300133)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2014年9月25日,经本公司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华策影视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核算而导致的基金资产净值较上一估值日的调整幅度如下:
自华策影视复牌之日起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本公司将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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