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9-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4-075 债券代码:122111、122215、122222、122267 债券简称:11永泰债、12永泰01、12永泰02、13永泰债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9月22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14年9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参与表决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充分讨论,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申请办理金额为50,000万元、期限1年的综合授信。本次借款以华瀛山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瀛山西”)持有的贵州永泰能源页岩气开发有限公司10%股权提供质押,具体借款和质押的内容、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二、关于公司向西藏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融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西藏信托有限公司申请办理金额为3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的信托融资。本次借款以灵石银源煤焦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源煤焦”)持有的山西灵石银源华强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强煤业”)51%股权和山西康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山西康伟集团南山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煤业”)100%股权提供质押,同时以华强煤业和南山煤业分别拥有的采矿权提供抵押,具体借款和质(抵)押的内容、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三、关于公司为华瀛山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华瀛山西办理金额共计90,000万元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具体为:1、华瀛山西拟向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金额50,000万元、期限1年的流动资金借款,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后续保;2、华瀛山西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申请金额60,000万元(净额30,000万元)、期限1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为该综合授信的净额部分3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后续保;3、华瀛山西拟向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申请金额10,000万元、期限1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后续保。上述借款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上述担保由华瀛山西提供反担保。 四、关于公司为灵石银源煤焦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银源煤焦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5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的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以公司持有的银源煤焦49%的股权提供质押。具体借款、担保和质押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该担保由银源煤焦提供反担保。 五、关于公司为永泰能源运销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华瀛山西为永泰能源运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运销集团”)办理金额共计15,000万元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具体为:1、永泰运销集团拟向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 5,000 万元、期限 1 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及子公司华瀛山西为该笔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后续保;2、永泰运销集团拟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金额为 10,000 万元、期限 1 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后续保。上述借款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上述担保由永泰运销集团提供反担保。 六、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4年10月13日以现场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为:1、关于公司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2、关于公司向西藏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融资的议案;3、关于公司为华瀛山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4、关于公司为灵石银源煤焦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5、关于公司为永泰能源运销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4-076 债券代码:122111、122215、122222、122267 债券简称:11永泰债、12永泰01、12永泰02、13永泰债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华瀛山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瀛山西”)、灵石银源煤焦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源煤焦”)、永泰能源运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运销集团”)。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度: 1、本次公司对华瀛山西提供担保金额为90,000万元,已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616,748.53万元。 2、本次公司对银源煤焦提供担保金额为50,000万元,已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270,000万元。 3、本次公司对永泰运销集团提供担保金额为15,000万元,已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195,000万元。 ●公司目前对外担保总额度为1,612,548.53万元(其中:公司对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332,748.53万元;所属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总额度为29,800万元;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50,000万元;公司对外部企业提供担保总额度为200,000万元)。 ●本次各项担保事项均由被担保方提供相应反担保。 ●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2014年9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供以下担保: 1、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瀛山西拟办理金额共计90,000万元的融资业务,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具体为:(1)华瀛山西拟向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金额50,000万元、期限1年的流动资金借款,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后续保;(2)华瀛山西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申请金额60,000万元(净额30,000万元)、期限1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为该综合授信的净额部分3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后续保;(3)华瀛山西拟向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申请金额10,000万元、期限1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后续保。上述担保由华瀛山西提供反担保。 2、公司全资子公司银源煤焦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5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的委托贷款,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借款以公司持有的银源煤焦49%的股权提供质押,该担保由银源煤焦提供反担保。 3、公司全资子公司永泰运销集团拟办理金额共计15,000万元的融资业务,由公司及子公司华瀛山西为其提供担保,具体为:(1)永泰运销集团拟向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 5,000 万元、期限 1 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及子公司华瀛山西为该笔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后续保;(2)永泰运销集团拟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金额为 10,000 万元、期限 1 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后续保。上述担保由永泰运销集团提供反担保。 上述各项担保事项相关的具体借款、担保及质押的内容、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上述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华瀛山西基本情况 华瀛山西,注册地址:晋中市灵石县翠峰镇新建街南110号,法定代表人:窦红平,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煤炭批发经营;资产管理、实业投资、煤矿和矿产投资;批发零售矿山设备、普通机械、建筑材料。该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4年6月末,华瀛山西资产总额3,062,693.42万元,负债总额2,615,977.93万元,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432,001.91万元,资产负债率85.41%;2014 年1-6 月实现营业收入253,137.00万元,净利润为13,165.35万元。 2、银源煤焦基本情况 银源煤焦,注册地址:晋中市灵石县翠峰镇水头(水头华苑商铺24号),法定代表人:常胜秋,注册资本:260,000万元,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矿山企业投资管理,咨询服务,矿井建设,省煤炭厅批准的发煤站点铁路经销、公路经销煤炭,经销:矿山机械设备,建筑材料。该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4年6月末,公司资产总额1,516,530.05万元,负债总额1,136,314.91万元,净资产380,215.14万元,资产负债率74.93%;2014 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89,769.54万元,净利润为2,254.70万元。 3、永泰运销集团基本情况 永泰运销集团,注册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共青团路18号,法定代表人:耿波,注册资金:30,000万元,企业性质:有限公司,主要经营:煤炭批发、能源开发;室内外装饰、装潢;土建、园林、景观工程施工;燃料油、润滑油、沥青、石油焦、渣油、重油蜡油、煤焦油(以上不含危险品)、石蜡、煤渣、焦炭、橡胶制品、钢材的销售。该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4年6月末,运销集团资产总额737,309.77万元,负债总额709,560.62万元,净资产 27,749.15 万元,资产负债率 96.24%;2014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110,383.90 万元,净利润为765.38 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为华瀛山西担保主要内容 华瀛山西拟办理金额共计90,000万元的融资业务,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具体为:(1)华瀛山西拟向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金额50,000万元、期限1年的流动资金借款,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后续保;(2)华瀛山西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申请金额60,000万元(净额30,000万元)、期限1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为该综合授信的净额部分3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后续保;(3)华瀛山西拟向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申请金额10,000万元、期限1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后续保。上述借款和担保的内容、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上述担保由华瀛山西提供反担保。 2、公司为银源煤焦担保主要内容 银源煤焦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5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的委托贷款,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以公司持有的银源煤焦49%的股权提供质押。具体借款、担保和质押的内容、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该担保由银源煤焦提供反担保。 3、公司为永泰运销集团担保主要内容 永泰运销集团拟办理金额共计15,000万元的融资业务,由公司及子公司华瀛山西为其提供担保,具体为:(1)永泰运销集团拟向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 5,000 万元、期限 1 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及子公司华瀛山西为该笔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后续保;(2)永泰运销集团拟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金额为 10,000 万元、期限 1 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后续保。上述借款和担保的内容、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上述担保由永泰运销集团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1、华瀛山西、银源煤焦、永泰运销集团上述融资业务均为经营发展需要,上述公司具有足够的债务偿还能力,且均为公司为所属子公司进行担保,相关担保风险较小。2、本次各项担保事项均由被担保方提供相关反担保,能够保障公司的利益。3、上述为华瀛山西、银源煤焦、永泰运销集团提供的各项担保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有关对外担保规定的要求。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1,612,548.53万元(含本次公告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4.02%、总资产的33.87%,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332,748.5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5.56%、总资产的27.9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上网公告附件 华瀛山西、银源煤焦、永泰运销集团营业执照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4-077 债券代码:122111、122215、122222、122267 债券简称:11永泰债、12永泰01、12永泰02、13永泰债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10月13日 ● 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30日 ●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于2014年10月13日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0月13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的时间:2014年10月13日(星期一)9:30-11:30、13:00-15:00证券交易时间 4、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的流程详见附件2)。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投票、网络投票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5、现场会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9号双喜广场27层公司会议室 6、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业务 本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业务,相关投资者应按照上交所发布的《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修订)》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西藏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融资的议案 3、关于公司为华瀛山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公司为灵石银源煤焦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5、关于公司为永泰能源运销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各项议案需股东大会以特别议案审议表决,即:需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上述各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4 年9月2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司将按照要求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相关会议资料。 三、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30日(星期二) 四、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9月30日(星期二)下午证券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凡符合条件的股东请于2014年10月9日-10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单位证明到本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登记手续;如授权参加会议,需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请以快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携带有效身份证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帐户卡和相关授权资料等原件,以便查验入场。 3、联系地址及电话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9号双喜广场27层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 系 人:居亮、徐濛 联系电话:0351-8366511 传 真:0351-8366501 邮政编码:030006 附件1: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2: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程序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1: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议案表决意见:
(注: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用“√”表示意见,上述三种表决意见栏只能选其一,多选为无效;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附件2: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将于2014年10月13日9:30-11:30、13:00-15:00的证券交易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二、投票操作 1、投票代码
2、表决议案 (1)一次性表决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相同意愿的表决,则按照以下方式申报
(2)分项表决
3、表决意见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三、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30日A股收市后,持有“永泰能源”A股(股票代码600157)的投资者,如对全部议案进行一次性表决投票,其应选择申报下列方式之一,表示相应的投票意见:
2、股权登记日持有“永泰能源”A股的投资者,对各个议案进行逐项表决投票,如对第一个议案投票,其应选择申报下列方式之一,表示相应的投票意见:
如对第二个议案投票,其申报价格相应修改为该议案对应价格“2.00元”,其余申报信息根据表示的不同投票意见依次同上。其他议案依此类推。 四、投票注意事项 (1)考虑到所需表决的议案较多,若股东需对所有的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建议直接委托申报价格99.00元进行投票。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股东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对议案的投票申报顺序。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2)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4)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5)对不符合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