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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东源电器 公告编号:2014-054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9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并于 2014 年 9 月 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发布了《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14年9月25日(周四)下午13:3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24日15:00至2014年9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技术中心三楼会议室(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振兴北路16号)。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主持人:孙益源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5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82,570,80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2.5892%。
(1)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59,504,0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852%。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46人,代表股份23,066,7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040%。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情况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1,148,1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936%。
2、本次会议股东无委托独立董事投票的情况。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1)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整体方案
1.1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整体方案
同意82,541,503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5%;反对15,200股, 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弃权14,1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1%。
其中,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1,118,81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9%;反对15,20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8%;弃权14,1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3%。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1.2标的资产
同意82,541,503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5%;反对15,200股, 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弃权14,1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1%。
其中,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1,118,81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9%;反对15,20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8%;弃权14,1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3%。
1.3发行种类和面值
同意82,541,503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5%;反对15,200股, 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弃权14,1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1%。
其中,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1,118,81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9%;反对15,20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8%;弃权14,1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3%。
1.4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同意82,541,503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5%;反对15,200股, 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弃权14,1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1%。
其中,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1,118,81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9%;反对15,20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8%;弃权14,1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3%。
1.5发行股份价格和定价原则
同意82,541,503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5%;反对15,200股, 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弃权14,1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1%。
其中,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1,118,81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9%;反对15,20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8%;弃权14,1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3%。
1.6审计/评估基准日
同意82,541,503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5%;反对15,200股, 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弃权14,1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1%。
其中,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1,118,81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9%;反对15,20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8%;弃权14,1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3%。
1.7交易价格及发行股份数量
同意82,541,503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5%;反对15,200股, 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弃权14,1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1%。
其中,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1,118,81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9%;反对15,20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8%;弃权14,1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3%。
1.8股份锁定期
同意82,541,503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5%;反对15,200股, 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弃权14,1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1%。
其中,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1,118,81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9%;反对15,20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8%;弃权14,1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3%。
1.9期间损益
同意82,541,503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5%;反对15,200股, 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弃权14,1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1%。
其中,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1,118,81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9%;反对15,20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8%;弃权14,1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3%。
1.10相关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同意82,541,503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5%;反对15,200股, 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弃权14,1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1%。
其中,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1,118,81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9%;反对15,20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8%;弃权14,1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3%。
1.11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同意82,541,503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5%;反对15,200股, 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弃权14,1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1%。
其中,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1,118,81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9%;反对15,20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8%;弃权14,1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3%。
1.12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同意82,541,503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5%;反对15,200股, 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弃权14,1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1%。
其中,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1,118,81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9%;反对15,20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8%;弃权14,1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3%。
1.13决议的有效期
同意82,541,503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5%;反对15,200股, 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弃权14,1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1%。
其中,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1,118,81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9%;反对15,20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8%;弃权14,1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3%。
(3)募集配套资金
1.14非公开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同意82,541,503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5%;反对15,200股, 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弃权14,1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1%。
其中,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1,118,81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9%;反对15,20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8%;弃权14,1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3%。
1.15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同意82,541,503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5%;反对15,200股, 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弃权14,1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1%。
其中,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1,118,81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9%;反对15,20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8%;弃权14,1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3%。
1.16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
同意82,541,503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5%;反对15,200股, 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弃权14,1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1%。
其中,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1,118,81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9%;反对15,20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8%;弃权14,1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3%。
1.17募集配套资金总额及发行数量
同意82,541,503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5%;反对15,200股, 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弃权14,1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1%。
其中,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1,118,81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9%;反对15,20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8%;弃权14,1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3%。
1.18募集资金用途
同意82,541,503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5%;反对15,200股, 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弃权14,1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1%。
其中,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1,118,81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9%;反对15,20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8%;弃权14,1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3%。
1.19锁定期安排
同意82,541,503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5%;反对15,200股, 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弃权14,1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1%。
其中,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1,118,81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9%;反对15,20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8%;弃权14,1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3%。
1.20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同意82,541,503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5%;反对15,200股, 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弃权14,1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1%。
其中,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1,118,81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9%;反对15,20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8%;弃权14,1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3%。
1.21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同意82,541,503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5%;反对15,200股, 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弃权14,1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1%。
其中,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1,118,81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9%;反对15,20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8%;弃权14,1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3%。
1.22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决议的有效期
同意82,541,503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5%;反对15,200股, 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弃权14,1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1%。
其中,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1,118,81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9%;反对15,20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8%;弃权14,1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3%。
2、《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82,541,503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5%;反对15,200股, 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弃权14,1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1%。
其中,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1,118,81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9%;反对15,20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8%;弃权14,1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3%。
3、《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同意82,541,503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5%;反对15,200股, 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弃权14,1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1%。
其中,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1,118,81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9%;反对15,20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8%;弃权14,1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3%。
4、《关于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的议案》
同意82,541,503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5%;反对15,200股, 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弃权14,1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1%。
其中,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1,118,81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9%;反对15,20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8%;弃权14,1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3%。
5、《关于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之规定的议案》
同意82,541,503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5%;反对15,200股, 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弃权14,1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1%。
其中,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1,118,81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9%;反对15,20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8%;弃权14,1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3%。
6、《关于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规定的议案》
同意82,541,503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5%;反对15,200股, 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弃权14,1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1%。
其中,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1,118,81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9%;反对15,20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8%;弃权14,1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3%。
7、《关于<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82,541,503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5%;反对15,200股, 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弃权14,1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1%。
其中,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1,118,81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9%;反对15,20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8%;弃权14,1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3%。
8、《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议案》
同意82,541,503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5%;反对15,200股, 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弃权14,1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1%。
其中,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1,118,81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9%;反对15,20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8%;弃权14,1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3%。
9、《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同意82,541,503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5%;反对15,200股, 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弃权14,1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1%。
其中,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1,118,81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9%;反对15,20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8%;弃权14,1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3%。
10、《关于批准本次交易审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相关报告的议案》
同意82,541,503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5%;反对15,200股, 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弃权14,1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1%。
其中,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1,118,81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9%;反对15,20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8%;弃权14,1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3%。
11、《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同意82,541,503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5%;反对15,200股, 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弃权14,1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1%。
其中,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1,118,81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9%;反对15,20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8%;弃权14,1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3%。
12、《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的议案》
同意82,541,503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5%;反对15,200股, 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弃权14,1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1%。
其中,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1,118,81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9%;反对15,20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8%;弃权14,1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3%。
13、《关于制定<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82,541,503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5%;反对15,200股, 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弃权14,1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1%。
其中,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1,118,81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9%;反对15,20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8%;弃权14,1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3%。
1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82,541,503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5%;反对15,200股, 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弃权14,1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1%。
其中,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1,118,81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9%;反对15,20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8%;弃权14,1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3%。
1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盈利预测补偿股份回购与注销事宜的议案》
同意82,541,503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5%;反对15,200股, 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弃权14,1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1%。
其中,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1,118,81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9%;反对15,20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8%;弃权14,1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3%。
1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李缜、珠海国轩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及李晨免予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同意82,541,503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5%;反对15,200股, 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弃权14,1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1%。
其中,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1,118,81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9%;反对15,20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8%;弃权14,1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3%。
17、《关于通过委托贷款方式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
关联股东孙益源和邱卫东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
同意42,433,205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0%;反对15,200股, 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8%;弃权14,100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3,370,019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48%;反对15,20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0%;弃权14,1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3%。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景忠和李论两位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苏永证字(2014)第117号《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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