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4年9月27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9-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恒天海龙 公告编号:2014-058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拟任独立董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9月26日,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李光女士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4-054,公告日期:2014年9月27日),根据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拟选举李光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李光女士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至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附简历:

  李光,女,1962年12月3日出生,东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中国纺织大学材料学院讲师、副教授 ;东华大学材料学院教工第二党支部书记、党总支书记、工会副主席、女教授联谊会会长。现任东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

  李光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无关联关系,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关于担任独立董事的条件和要求。上述独立董事的个人资料需上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山东证监局审查。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恒天海龙 公告编号:2014-055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保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0月22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14年10月22日9:30—11:30,13:00—15:00。

  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时间:2014年10月21日15:00—2014年10月22日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10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海龙路555号职工之家餐厅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集团公司借款的议案》;

  2、审议《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议案》;

  3、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批准江建明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4、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李光女士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提案的内容详见如下媒体:

  2014年9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14-054,会议议案第1、3、4、5项)。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4年10月21日8:00-11:00,14:00-17: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4年10月21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会上若有股东发言,请于2014年10月21日下午17:00前,将发言提纲提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海龙路555号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6-2275007

  传真:0536-2270677

  邮政编码:261100

  联系人:高垒 白杨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签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深市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0677”。

  2、投票简称:“海龙投票”。

  3、投票时间:2014年10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海龙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0月21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4年10月22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海龙路555号

  邮政编码:261100

  联系电话:0536-2275007

  传 真:0536-2270677

  联 系 人:高垒 白杨

  2、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对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投票的指示具体为:

  ■

  注: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恒天海龙 公告编号:2014-057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借款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借款概述

  1、借款情况

  近日,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恒天”)签订了《借款合同》[恒天统借字第2014015号],公司向中国恒天续借款6000万元,用于公司流动资金周转。

  2、关联关系

  中国恒天是公司控股股东,与公司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法人关系,公司向中国恒天借款构成关联借款。

  3、审议程序

  公司向中国恒天借款6000万元,借款合同的年利率为6%,借款金额为6000万元,期限为2014年9月23日起至2015年9月22日止,利息总额为365万元,其中2014年9月23日至2014年12月31日利息为10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属于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范围,需要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88年09月09日

  注册资本:3,257,212,459.03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9号

  法定代表人:刘海涛

  主营业务:纺织机械成套设备和零配件,其他机械设备和电子设备开发、生产、销售;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纺织品、纺织原辅材料、化工材料(危险品除外)、木材、服装、建筑材料、汽车配件的销售;进出口业务;承办国内展览和展销会;主办境内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汽车(货车)制造机技术研究;农副产品、燃料油、金属矿石、非金属(特许经营权除外)的销售。

  根据中国恒天2013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中国恒天资产总额为 5,810,889.24 万元,负债总额为4,211,379.9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216,146.08万元;2013年1-12月,中国恒天实现营业总收入4,515,435.5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1,652.65万元。

  2、股权结构图

  ■

  3、上述关联借款,利息共计365万元,其中归属于2014年度利息金额为100万元;截至2014年9月23日,公司向中国恒天取得的借款,归属于2014年度的利息累计金额3099.3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2,154.46万元的5.94%,且超过3000万元,需要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联借款的主要内容

  1、借款合同主要内容

  公司向中国恒天借款6000万元,借款合同的年利率为6%,借款金额为6000万元,期限为2014年9月23日起至2015年9月22日止,利息总额为365万元;

  2、借款利率和利息

  本合同借款的年利率为6%,自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息,按月付息。

  四、关联借款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借款主要是为保证公司流动资金周转,确保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无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与中国恒天签订的《借款合同》[恒天统借字第2014015号]。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恒天海龙 公告编号:2014-054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4年9月23日以书面形式下发给公司内部董事;以电子邮件、传真方式下发给公司外部董事。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9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丁明国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集团公司借款的议案》

  公司为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拟向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续借6000万元,利息6%,借款期限自2014年9月23日至2015年9月22日,归属于2014年度的借款利息金额为100万元;该议案导致累计关联借款利息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以下为归属于2014年度公司向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明细表: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议案》

  公司为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为73,270万元的贷款融资额度,明细如下:

  ■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议案》

  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为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的

  需要,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5991万元的贷款,明细如下:

  ■

  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目前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为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批准江建明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的

  议案》

  根据江建明先生提交至公司董事会的《辞职报告》,江建明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江建明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由9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江建明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足法定人数,在改选出的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江建明先生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的忠实、勤勉义务。

  因工商变更登记需要,独立董事离职需经股东大会确认,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由衷感谢江建明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期间做出的贡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李光女士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及股东提名,拟选举李光女士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李光女士简历:

  李光,女,1962年12月3日出生,东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中国纺织大学材料学院讲师、副教授;东华大学材料学院教工第二党支部书记、党总支书记、工会副主席、女教授联谊会会长。现任东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

  李光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无关联关系,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关于担任独立董事职务的条件和要求。上述独立董事的个人资料需上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山东证监局审查。

  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4年10月22日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恒天海龙 公告编号:2014-056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09月2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议案》

  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为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5991万元的贷款,明细如下:

  ■

  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目前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为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担保人与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海龙路

  法定代表人:申孝忠

  注册资本:捌亿陆仟叁佰玖拾柒万柒仟玖佰肆拾捌元

  经营范围:许可证范围内普通货运。化纤用浆粕、粘胶纤维、空心砖、纱、布、面料的生产(不含印染)、销售;备案进出口业务;浆粕的来料加工;纺织技术的开发、研究、服务、咨询、转让。

  关联关系:母公司

  财务状况:截至201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328,047,457.26元,净资产521,544,624.43元,营业收入2,359,247,812.76元,净利润-261,001,041.84元。截至2014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3,098,545,808.35元,净资产329,366,096.39元,营业收入833,822,334.05元,净利润-192,178,528.04元,未经审计。

  ■

  2、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安丘市经济开发区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李月刚

  注册资本:贰亿陆仟柒佰伍拾玖万壹仟捌佰柒拾元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高粘度切片、高强力活化丝、差别化化学纤维、高模低收缩涤纶工业长丝及各种帘帆布(不含棉纺、纺纱);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地商品及技术除外。

  关联关系:全资子公司

  财务状况:截至201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714,727,800.00元,净资产177,079,100.00元,营业收入382,338,000.00元,净利润-1,141,600.00元。截至2014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718,112,500.00元,净资产187,944,300.00元,营业收入262,924,100.00元,净利润10,865,300.00元,未经审计。

  ■

  三、担保协议的内容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上述担保事项未签订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母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是为满足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发展的需求;上述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期发展;董事会同意以上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上述担保协议正式签署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820万元(均为母子公司之间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绝对值的13.08%。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六日

发表评论:

财苑热评:

   第A001版:头 版(今日68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公 司
   第A004版:热 线
   第A005版:百姓头条
   第A006版:调 查
   第A007版:财苑社区
   第A008版:悦 读
   第A009版:股 吧
   第A010版:故 事
   第A011版:财 技
   第A012版:行 情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信息披露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
   第B025版:信息披露
   第B026版:信息披露
   第B027版:信息披露
   第B028版:信息披露
   第B029版:信息披露
   第B030版:信息披露
   第B031版:信息披露
   第B032版:信息披露
   第B033版:信息披露
   第B034版:信息披露
   第B035版:信息披露
   第B036版:信息披露
   第B037版:信息披露
   第B038版:信息披露
   第B039版:信息披露
   第B040版:信息披露
   第B041版:信息披露
   第B042版:信息披露
   第B043版:信息披露
   第B044版:信息披露
   第B045版:信息披露
   第B046版:信息披露
   第B047版:信息披露
   第B048版:信息披露
   第B049版:信息披露
   第B050版:信息披露
   第B051版:信息披露
   第B052版:信息披露
   第B053版:信息披露
   第B054版:信息披露
   第B055版:信息披露
   第B056版:信息披露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北京众信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9-27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