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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12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公告编号:2014-074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六届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吉能源)100%股权议案》,并经公司2014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按照本公司与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吉奥高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奥高投资)签署的《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以现金方式购买吉奥高投资所持万吉能源100%股权与吉奥高投资利用其出售的股权价款购买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比例20%的股份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本公司购买吉奥高投资所持万吉能源100%股权事项已于2014年9月19日完成。详见2014年9月23日本公司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发布的《公司收购万吉能源100%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公告》。
2014年9月17日吉奥高投资发布了《焦作万方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按照吉奥高投资分别与泰达宏利基金、大成基金、华夏基金、金元惠理基金签署的《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协议》,吉奥高投资将以每股8元的价格分别受让泰达宏利基金持有的焦作万方股份105,000,000股,受让大成基金持有的焦作万方股份33,834,586股,受让华夏基金持有的焦作万方股份33,834,586股,受让金元惠理基金持有的焦作万方33,834,585股股份。吉奥高投资合计受让焦作万方股份206,503,757股。
2014年9月26日,公司收到中证登深圳分公司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书显示,2014年9月25日,吉奥高投资协议受让上述四家基金公司所持本公司股份已完成了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至此,吉奥高投资持有焦作万方股份数量为206,503,757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17.168%,为本公司的第二大股东。
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吉奥高投资受让的股份销定期自其将股权转让价款全部用于购买本公司股票或持股比例达到20%之日起,至吉奥高投资履行完毕业绩承诺或履行完毕股份补偿义务之日为销定期,但锁定期最短不少于12个月。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持有焦作万方股份207,451,91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7.247%。
特此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四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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