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9-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2008年9月16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等估值日没有市价,且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采用“指数收益法”确定公允价值。 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自2014年9月26日起,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平潭发展”(股票代码:000592)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待该股票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9月27日 宝盈睿丰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9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B类基金份额采用后端收费模式,前端交易代码即为A类基金份额交易代码,后端交易代码即为B类基金份额交易代码。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1、本次基金发售中发生的与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和律师费等发行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本基金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4、本表列示的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以及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的数据,对下属分级基金,此项计算的分母为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本项计算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基金整体的份额总额。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届时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决定并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2、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byfunds.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00)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9月27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