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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4-09-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零七股份 编号:2014-068 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短线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苏光伟于 2014 年9 月22日出现短线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基本情况: 截至2014年9月11日,苏光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1,000,000股,持股比例为9.09%。苏光伟自2014年9月12日起至2014年9月1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卖出了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零七股份")股票7,814,188股,均价17.78元/股。因操作失误,于2014年9月22日买入了零七股份股票91,400股,成交金额约160.66万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3.1.9条的规定,构成短线交易。 二、对本次违规短线交易情况处理 按照买入公司股票价格和卖出公司股票最高均价的计算,苏光伟上述短线交易收益为18,492元,根据《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苏光伟已将上述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18,492元交予公司董事会。苏光伟已认识到本次违规行为的严重性,委托公司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歉意,并向公司董事会表示今后将加强管理其账户,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切实履行股东义务。苏光伟承诺将自觉遵守《证券法》第四十七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3.1.9条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买卖公司股票。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相关人员法律法规的教育和培训,杜绝此类行为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63 证券简称:普邦园林 公告编号:2014-067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邦园林"或"公司")于2014年7月31日披露《关于拟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55),公司与泛亚景观设计(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亚上海")签署《合作协议》。根据《合作协议》约定,公司可以把有关项目的景观设计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泛亚上海,泛亚上海也可以把有关项目的非景观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景观建设、维护及苗木种植)部分或全部分包给公司。 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具有合理性,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与泛亚上海的合作主要集中在公司过往无法独立承揽、需通过与第三方合作才能获得的业务领域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园林工程施工、园林景观及建筑设计、苗木种植及园林养护,设计业务是公司营业收入和毛利的重要组成部分。基于公司自身利益和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的考虑,在公司的设计资质、资格及项目经验等满足业主方要求的情况下,公司不会向泛亚上海提供设计业务的分包,即不存在将公司已有的设计业务分包给泛亚上海的情况。 在公司的相关项目经验和资格等不能完全匹配业主方要求、需通过与第三方合作才可能成功承揽的情况下,公司会考虑和泛亚上海合作,将设计业务分包给泛亚上海。 二、双方的合作尊重各自意愿,合法合规进行,由双方自主做出决策 根据《合作协议》,在符合法律规定且经项目业主方同意的前提下,双方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分包相关项目给另一方,任何一方不得强行要求另一方分包任何项目。因此,该《合作协议》尊重双方的意愿,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由双方自主做出决策,公司并未承担需无条件将设计业务分包给泛亚上海的义务。 三、双方的合作符合国内园林行业投标的现实情况 在园林行业,国内的一些大型房地产客户及政府客户在大型园林项目招标过程中会鼓励境内园林公司与境外设计单位以联合体的方式参与园林景观项目。境内园林公司通过与境外知名的设计公司合作,可以提高在重大景观项目中的中标率,增强业务拓展能力,并为后期工程施工的实施提供有利支持。公司间接参股泛亚环境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主要的目的之一在于能与国际化团队联手开拓国内及国际景观业务,有效提高项目中标率,在重大的景观项目投标及实施过程中发挥优势,通过质量和品牌整合效应吸引更多的客户资源,促进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 特此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廿六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4-61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解押及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今日收到控股股东福建泰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投资")提交的股权解押、质押材料。泰禾投资2014年5月21日质押给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本公司29,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85%)、2013年9月4日质押给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本公司58,83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78%)、2013年9月17日质押给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公司55,9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50%)、2013年8月29日质押给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本公司112,102,47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02%)近日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另外,2014年8月14日,泰禾投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9,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85%)质押给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9月5日,泰禾投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61,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00%)、5,5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54%)分别质押给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9月12日,泰禾投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12,102,47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02%)、20,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7%)、8,35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82%)分别质押给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股权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手续。 截止公告日,泰禾投资持有公司股份788,400,7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51%,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泰禾投资累计质押的股份数为781,329,747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76.81%。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95 证券简称:生意宝 公告编号:2014-018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9月26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涉其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涉其”)、孙国明减持股份的通知。股东杭州涉其于2010年7月26日至2014年9月25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减持生意宝股份,累计减持6.41%,剩余持股比例为7.09%。股东孙国明于2010年7月26日至2014年9月25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减持生意宝股份,累计减持4.43%,剩余持股比例为4.83%。 一、股东减持情况 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2、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本次权益变动后,杭州涉其仍然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孙国明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备查文件 1.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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