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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9-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4-091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召集召开2014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10月13日(周一)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0月12日—10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0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0月12日下午3:00至2014年9月26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祥云道81号荣盛发展大厦十楼第一会议室。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股权登记日:2014年10月8日。 (五)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七)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10月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八)提示公告:公司将于2014年10月10日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公司拟注册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49亿元中期票据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4年10月9日—10月10日上午9点—12点;下午13点—17点。 2.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4年10月10日下午17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祥云道81号荣盛发展大厦十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316-5909688 传 真:0316-5908567 邮政编码:065001 联系人:张星星 刘华 张龙兵。 4.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0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操作。 2.网络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申报一笔买入委托即可对议案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3.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投票证券代码362146;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写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具体情况如下:
注: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系统撤单处理。 4.注意事项 (1)投票不能撤单;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3)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0月12日下午3:00至2014年10月13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祥云道81号荣盛发展大厦十楼 邮政编码:065001 联系电话:0316-5909688 传 真:0316-5908567 联系人:张星星 刘华 张龙兵。 2.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表决指示: 1、审议《关于公司拟注册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49亿元中期票据的议案》。赞成 反对 弃权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是 否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 委托日期:二Ο一四年 月 日 回 执 截至 2014年10月8日,我单位(个人)持有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4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4-090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册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49亿元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履行合法表决程序说明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9月26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注册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49亿元中期票据的议案》。为改善公司债务融资结构、降低财务成本,促进公司可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未来几年的战略发展规划和融资需求,公司拟申请对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9亿元(含49亿元)的中期票据。 公司董事会审议并一致通过上述议案。上述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拟发行中期票据情况的概述 1、发行规模 本次拟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49亿元(含49亿元)。最终的发行额度将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载明的额度为准。 2、发行期限 本次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期限不超过5年。 3、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用于符合国家政策支持的普通商品房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等。 4、发行成本 本次拟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发行利率将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5、决议有效期 本次拟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6、授权 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上述中期票据的注册和发行,授权董事会、并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全权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发行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选聘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申报事宜,签署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聘用中介机构的协议等; (2)在取得有权机构的批准后,在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效期内,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及董事会决议,制定和实施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具体方案,根据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中期票据发行的时机、品种、金额、期限、数量和利率等具体事宜; (3)如国家、监管部门对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有新的规定和政策,授权董事会根据新规定和政策对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4)签署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各项文件、合同等,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信息披露的相关文件等; (5)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发行过程中涉及的各项注册备案手续,完成其他为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所必需的手续和工作; (6)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存续期内相关的付息兑付手续、定期财务报告和临时重大事项信息披露工作; (7)办理与本期中期票据相关的其他事宜。 三、董事会意见 考虑到公司当前融资渠道主要以银行与信托为主,通过发行中期票据融资工具,有助于进一步改善债务融资结构、降低债务融资成本,提高公司综合实力和抗风险能力,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 公司将根据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4-088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9月26日下午在廊坊市开发区祥云道81号荣盛发展大厦10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2人,代表股份1,333,520,7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2697%,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名,代表股份1,332,837,8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233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1名,代表股份682,9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0%。现场出席及参加网络投票的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39人,代表股份25,720,6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5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董事长耿建明先生因公出差,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刘山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计名投票方式逐项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沈阳荣盛新地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33,108,623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1%;反对401,015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1%;弃权11,1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5,308,528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977%;反对401,015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91%;弃权11,1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2%。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济南荣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33,108,623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1%;反对412,115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9%;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5,308,528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977%;反对412,115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23%;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名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4-089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9月19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14年9月26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6名董事在公司本部现场表决,3名董事以传真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拟注册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49亿元中期票据的议案》; 为改善公司债务融资结构、降低财务成本,促进公司可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未来几年的战略发展规划和融资需求,公司拟申请对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9亿元(含49亿元)的中期票据。主要条款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拟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49亿元(含49亿元)。最终的发行额度将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载明的额度为准。 2、发行期限 本次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期限不超过5年。 3、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用于符合国家政策支持的普通商品房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等。 4、发行成本 本次拟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发行利率将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5、决议有效期 本次拟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6、授权 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上述中期票据的注册和发行,授权董事会、并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全权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发行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选聘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申报事宜,签署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聘用中介机构的协议等; (2)在取得有权机构的批准后,在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效期内,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及董事会决议,制定和实施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具体方案,根据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中期票据发行的时机、品种、金额、期限、数量和利率等具体事宜; (3)如国家、监管部门对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有新的规定和政策,授权董事会根据新规定和政策对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4)签署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各项文件、合同等,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信息披露的相关文件等; (5)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发行过程中涉及的各项注册备案手续,完成其他为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所必需的手续和工作; (6)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存续期内相关的付息兑付手续、定期财务报告和临时重大事项信息披露工作; (7)办理与本期中期票据相关的其他事宜。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4年9月2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拟注册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49亿元中期票据的公告》)。 (二)《关于制定<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4年9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三)《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14年10月13日召开公司2014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4年9月2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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